後世有位名人說過,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從後世過來的朱有孝自然深刻的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因此他來的這個世界上的第一個目的就是讓科技來武裝大明,在軍事上從最初的二踢腳小炮,到後來的擊發槍直到步槍,小型加農炮,無不充斥着這種思想,在工業領域,從最原始的木製磨牀到後來一系列的車牀、刨牀、鏜牀等,還有不惜代價的讓宋應星嘗試各種煉製鋼鐵的方法,冶煉出具有各種不同用途的合金鋼。
朱有孝的這種瘋狂的投入,逐步在大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隨着最近幾年各種級別的學校在城鄉的普及,不同領域都出現了具有一定文化素質的人才。宋應星的弟子們從橡膠草裡面提煉出橡膠以後,合作建廠創造出了鉅額的財富,激勵了其他同仁們的科研努力,並且逐步拓展,實用性科技成果不斷出現。
大明的鍋駝機現在已經有十家工廠在生產,朱有孝讓他們在全國各地合理佈局,減少不必要的激烈競爭,免得價格下降,質量退化。爲此朱有孝還下旨讓工部制訂了最嚴格的《大明質量標準》,無論使用的各種材料必須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殘次產品絕對不允許出廠,一旦發現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將實行召回機制,就是生產廠家必須無條件收回。在零件加工方面,隨着各種機牀的產量不斷增加,和各種機器的廣泛使用,各種配件的使用,尤其是易損零件的加工非常普遍,要想分清哪一種零件是誰生產的是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因爲相同的配件模樣都是一個樣子。
曾經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在四川蜀王的鍋駝機隊伍裡有一臺在耕地的時候損壞了一個活塞,因爲正在農忙,修車的師傅來不及到王府的家裡去取,就讓夥計到集市上的配件門市買回來一個,剛開始安裝上去的時候還能用,但是感覺“鐵牛”的力量不足,開車的駕駛員也沒有太在意,認爲磨合一下可能就好了,但是最終的結果是把汽缸損壞了。
氣急敗壞的駕駛員和修車師傅發現是活塞出了問題,就找到了出售配件的門市,要求按照《大明質量法》的規定退還貨款,並且要求賠償損失,因爲這是給王府購買的鍋駝機配件,屬於公事,購買配件的夥計索取了購買配件的憑據,配件門市只好賠償了事,自認倒黴。
但是吃了虧的配件店老闆不幹了,覺得自己這事賠的窩囊,就按照購貨時的憑據去找製造配件的加工作坊,可是在尋找憑據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尷尬的事情,提供同樣配件的作坊竟然有三家,而且每次都不是銷售完之後才進貨,每次都有庫存,從表面上看每一家的配件也都是一模一樣,實在分不清楚責任,但是心裡還是咽不下這口窩囊氣,尤其是如果以後再發生這類事件還是沒法處理。思來想去不是個滋味,於是這位老闆決定把麻煩交給官府去解決,在從前這個事情是絕對不會麻煩官府的,誰叫現在的官府都是這麼好說話。
因爲現在的四川的官吏都是在大明官吏學院四川分院畢業分配過來的,蜀王朱致澍效仿朱有孝大力支持學校建設,幫助四川總督擴大了分院的規模,畢業的學生就越來越多,這幾年來四川的發達地區就幾乎都安排了學院畢業的學生,他們對於各種事情都非常盡心,幾乎找不到懶政惰政的官員,現在老百姓也都喜歡有了矛盾找他們解決。
接到了配件店老闆的案件,縣裡的李縣長決定把這事查個水落石出,看看到底是誰製造了僞劣商品,同時他也想試試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怎麼樣。他讓衙役把配件店老闆提供的三家制造作坊的老闆都傳到了大堂,把配件店老闆提供的報廢活塞和庫存的幾個活塞都放到了大堂上,讓他們自己去確認一下那個是自己家制造的。
第一個上來的是王老闆,他把那些樣品顛倒來顛倒去的,看了好半天也認不出來是不是自己的作坊製造出來的,只好對李縣長說自己確實分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的作坊製造了那個劣質產品,不過表示如果確實分不清楚是誰家的,他可以分擔一部分責任。
第二個上來的是趙老闆,他看了看這幾件樣品,也是分不清楚到底是誰家制造的,但是爲了表示自己的誠信,也願意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三個上來的是張老闆,他把樣品拿到光線比較亮的地方,仔細的看了一下,又把其中的幾個做了對比,然後拿出其中的兩個,肯定的說這是自己家制造的,然而那個損壞的絕對不是自己家作坊製造的,他也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認爲那樣有損自己作坊的信譽,影響自己的生意。
李縣長便問:“張老闆,你怎麼確認哪兩個是你的?爲什麼損壞的那個不是你的呢?”
張老闆便說道:“大人,您仔細看一下俺拿出來的這兩個活塞,在這兩個的後面都有一個小小的十字,我的兒子幹活時好模糊,我就在製作板材的時候,在上面用鏨子打上一個十字,這樣他就不會拿反了,這兩個上面都有,而損壞的上面沒有十字,所以我認爲那個不是我家作坊的。”
李縣長聽了張老闆的話以後很是認可他講的道理,王老闆和趙老闆也是認可這個意見,二人決定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張老闆見到大家很和氣的解決了這個問題,便表示這個是行業信譽問題,也願意承擔一定的費用,以後大家都要注意質量問題。
事情倒是解決了,因爲三個製造作坊的老闆都還算比較仁義,可是這問題解決的有點不讓人舒心,以後還可能在別的事情上會發生這種事情,會不會也是照此案例解決呢?這倒是未必,趨利是每一個商人的的必然選擇,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麼仁義,這屬於道德範疇,如果上升到法律問題上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呢?
想到法律問題,這就是屬於政府管理職能的問題了,李縣長就此類問題幾乎走訪了全鎮所有的商鋪,就這個問題如何解決徵求大家的意見,最後發現許多比較大的商鋪都有自己的商號,而且還有不少的製造作坊都在商品上面刻上了自己的商號名稱。
於是,李縣長就把自己的案例和想法寫成了奏章,呈現到了內閣部門,這樣以來,大明就出現了一套開歷史先河的法律--《大明商標法》,而李縣長就成了大明第一位商標註冊司的侍郎。它規定了商標的註冊、使用、禁忌等事物,爲大明的商業行爲規範作出了不朽的貢獻。
《大明商標法》和《大明質量標準》兩部法律的制定,規範了大明製造業的行業行爲,它使得大明的商品質量有了法律上的保障,杜絕了粗製濫造和商業欺詐行爲,從此就讓大明的商品成爲質量信譽的保證,讓以後世界上所有的人一聽到大明商品幾個字,就認爲這是最好的商品,大明製造就是商品質量的最優秀品質,讓大明的商人把保護商品質量就像愛護自己的眼珠子一樣珍貴。從此以後,質量問題事故不會在大明的土地上發生,一旦有損商譽問題的事情發生,該商戶就會徹底破產,根本就不會再發生想後世那樣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質量就是生命的信念深入到大明每一個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