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想像唐詩宋詞元歌同臺演出(2)
我立刻緊緊地攥在手裡,彷彿攥着自己的命,一顆心幾乎停止跳動。
這是一枚極完美的龍紋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爲錶殼有瑩潤寶光,是埋於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後,以人氣貼身珍存,慢慢盤玉數十年成就的。通體翠綠,底端忽然轉爲瑩白,隱隱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將翠的部分雕成龍,卻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紋路刻出絲絲縷縷的雲捲雲舒,刀工精美,細如髮絲,龍蟠雲上,巧奪天工。多年不見天日,並未有損它分毫銳氣,相反,更使它有種溫潤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發出最柔和的光。這是一塊不折不扣的寶玉。
我擡起頭,額上沁出密密一層細汗:“你這塊玉,哪裡來的?”
宋詞見我目不轉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語氣卻偏偏刻意平淡:“是別人求我爸辦事,當禮物送給我爸的。據說那人的祖上是個盜墓賊,有一次盜了個古墓,發現上百塊好玉,就此發達了,在琉璃廠開了鋪子,輝煌了幾代,可是後來不知怎地又弄窮了,只差沒有再去盜墓……我看這塊玉雕得可愛,就跟我爸要了來,到底也不知道是什麼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給估個價兒吧。”
我把玩龍璧,只覺無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種熟稔的親切感又浮了上來。我發誓,這玉璧我見過的,而且,圍繞它曾經發生過許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記了。我好像忘記了很多不該忘的事情,是什麼呢?
宋詞輕輕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緩緩解釋:“這是一塊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難判斷真正年代,若是單憑雕琢工藝來看,倒像漢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會有色沁,很難除掉。有時費盡心力把皮殼剝掉了,玉也就毀了。惟一的辦法,是靠人氣來養它。就是把玉貼身帶着,有時間就用手慢慢摩挲,這樣過個三年五載,說不定會將表面的土氣去掉,現出臘肉凍的顏色來,過個三五十年,則可將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後,能重新養出寶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將光澤質地恢復得這樣好,不損玉氣的,就更加難得。那個盜墓賊既然能在一個墓中發現上百塊玉,說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爲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傳統,商紂王在牧野與周武王決戰失敗,就曾把五千塊玉器裹在身上登鹿臺自焚身亡,與玉同殞。所以可以判斷,這塊玉的原主人應該是一位古代貴族。而這塊玉璧的價格,少說也在幾十萬之數……”
“呵,那我豈不是發財了?”宋詞笑起來。
元歌多少有點醋意,微覺不耐:“我們接着說場地的事兒吧……”
“不用談了。”我交還玉璧,在這一瞬間已經做出了決定,“細節等明天簽約後再談不遲,我們先把合同簽了吧。”
很難說清決定簽約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斷,也不是衝動,而是一種認命,一種面對命運衝擊時震撼的接受。只覺得有緣至此,夫復何言?
中國人對於“一見如故”這種情況有許多形容,諸如“三生有幸”、“緣訂三生”、“一見傾心”、“傾蓋如故”、“似曾相識”……而最準確的一種,便是“緣分”。
誰能說唐詩宋詞元歌沒有緣呢?
與這樣的緣分相比,一紙合同幾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應把生意給我們做了?”元歌和宋詞一齊驚喜地叫出來。
我點點頭,心頭那絲震撼依然動盪不絕。還有什麼可猶豫的呢?
一切都是註定的。
唐詩遇到宋詞和元歌是註定的,宋詞佩戴着那樣一塊溫潤得直抵人心的寶玉也是註定的。
“玉”便是“遇”,這是天意。
我望着她們倆,自心底裡感到熟稔,一種刻骨銘心的親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這樣的安排,要暗示什麼呢?
元歌仍在歡呼:“太好了,沒想到談判會這樣順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來,爲了我們的合作成功,也爲了有緣相見,不如我們出去慶祝一下。”
“好,我請客。”宋詞附和。
“那怎麼行?當然是我買單!”元歌對我眨眨眼,“其實誰買還不是一樣?都是公司報銷。不過那個掏錢結賬的過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來。這次她們兩個倒難得意見一致。我喜歡她們,她們是兩個真正的白領,而沒有通常白領那種世俗化的通病。
來到餐廳,我本能地先讓宋詞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詞驚訝:“你怎麼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剛纔開會時你寫字暴露的。”
“可是剛纔我根本沒有拿過筆。”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餡兒。”
宋詞欽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細心,觀察入微。”
我苦笑,心頭錯愕不已,不,不是剛纔觀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詞這個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塊玉。可是,我爲什麼知道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譜來,宋詞讓我點菜,我推辭:“我又不懂點北京菜,你是老主顧,還是你來吧,我什麼都吃得。”
於是宋詞做主。我提點一句:“別忘了點甜品,元歌喜歡吃的。”
“咦,你怎麼知道我喜歡甜品?”
“你喜歡甜品嗎?”我怔忡,“我隨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讚歎,“唐詩,你要是個男人,我一定愛上你。又斯文,又細心,又會做生意,文武雙全。”
我羞赧,這人拍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拋上天去,只不知跌下來時有沒有人接着。
邊吃邊聊,我漸漸知道她們兩個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詞在蒙古出生,騎馬背,喝羊奶,直到小學畢業才闔家遷至北京,所以性格有點像男孩子。她的父親是政府官員,與“王朝”總經理有點交情,遂將女兒推薦至公司出任製作部經理,情況約等於李培亮之於“再生緣”;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師範學院畢業後不服從分配,一個人單槍匹馬來到京城打天下,從廣告業務員做起,兩年跳三級,升至創意部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