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遇到了這個纖細又倔強的女孩。
母親的葬禮, 樂培全程陪同在安彩的身邊,即使只有她一人能看見。
來的人不少,安彩攥緊了手機, 從母親臥室座機上抄來的號碼, 已經存在裡面。她還在猶疑, 暗暗打量每一個向母親告別的身影。
“姑娘, ”一個與她差不多高的男人朝安彩迎面走來, 面容發黃,身材消瘦,眯縫着眼, “人死不能復生,節哀順變哪。”粗嘎的聲音, 一副公鴨嗓子。
安彩確定, 自己從未見過這個男人, 但今天來的很多人她都不熟。她也不敢妄下判斷,沉默地點頭, 以示迴應。
男人見她不說話,以爲是心中難過,點了點頭,轉身離開。
角落裡那個微胖的女人,與男人擦肩而過。
瞧得分明, 女人的目光, 倉促地從男人身上移開。然後, 朝安彩這邊瞥了一眼。
葬禮結束回到家裡, 樂培始終無法不在意那兩個奇怪的人, 總覺得哪裡怪。
他猜,安彩說不定也注意到了。
所以, 他沒告訴她,選擇悄悄離去。畢竟,安彩此刻正沉浸在痛苦之中,應該不會關心他的去留。
站在街頭,傻乎乎的精靈,沒了方向,一股腦熱。搔了搔頭皮,轉角,拐進了一條巷子,巷子的那一頭,通往湖邊,無邊的對岸通往森林。
馬不停蹄日夜兼程,樂培決定趕回山林問問族長。
佩裡對於樂培的問題感到新奇,人類的事應該去問人類,他卻來找精靈?“我的孩子,你期望得到什麼樣的結果?”
“他們能看見我,我感覺得到。”
“那個女孩也能看見你。”
“那不一樣。”多培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他想起那個佝僂着背的男人,他們的視線有短暫的接觸。倒三角的眼睛裡,透出一絲精光,還有一抹陰冷。
而那個女人,視線落在安彩身上之後,卻又移到了他的身上,不像來弔唁普通人。
佩裡說過,有一種人與他們一樣,能看到彼此。
“你懷疑他們是盜墓賊?”佩裡吃驚的望着他,“蔡子明已經死了,安老四當了和尚,哪裡還有……”
忽然停下了話語,佩裡又想起了那件事。
“走,陪我去個地方。”
“去哪兒?”
“當年蔡子明殺人的地方。”
樂培心中一驚,佩裡不由分說拉着他就走。
十幾年前的地方,佩裡還記得清楚。模樣改變,雜草叢生,他卻記得腳下的這塊地方,埋着四條冤魂。
說不上死不得其所,卻畢竟是白白丟了性命。佩裡見過殺戮,從戰火中走出。
但像蔡子明這樣的人,他是第一次所見,因爲,他殺了四個同伴,卻救了安老四。說出來誰都不信,他卻是親眼所見。
“挖開。”他命令樂培。
徒手挖?或許他們該把鐵鍬帶着,如果佩裡事先說一聲,他們是過來挖屍體的。
“看到那個土坑了嗎?先把那挖開,我記得那裡有一把鐵楸,如果那邊的確有一把鐵鍬,那我們是找對了地方。”
樂培看着佩利:“您是不確定嗎?”
佩裡笑了:“畢竟那麼多年,也會有老糊塗的時候。”
事實證明,佩裡沒有老糊塗,鐵鍬埋得很淺,彷彿不久前才被人用過。樂培與佩裡面面相覷,這又是怎麼回事?
他在佩裡所指的方向,往下挖了幾下,碰到的是堅硬的石塊,往旁邊挪了些,繼續挖了下去。
月亮爬上樹梢,貓頭鷹低空飛過,很有些瘮人。
兩具白骨,只有兩具白骨。
“那一定是他們。”忽然像想起了什麼,佩裡緊張地抓住樂培的衣領,“那個男人的眼角,是不是有塊疤?”
“沒有,”樂培又不敢確定,仔細回想了一下,“沒有。”
“這是中了槍啊,怎麼可能不死呢?難道是鬼魂?”佩裡有些恐懼,後來就變得異想天開。樂培不禁笑起了來,雖然有些不合時宜,他說,這個世界上沒有鬼魂吧。
“可是有精靈。”佩裡瞪着他。
似乎有點道理。
“那個男人長得什麼樣?”
樂培給他描述了一下,又想起那個微胖的女人。那個女人,好像瘸了一條腿。
“我好像真的老了。”佩裡苦苦思索着,他不記得那夥盜墓賊裡面有個女人,也或許去天色太暗雨勢太大,他並沒有真正的看清楚過。
重新將白骨買回去,鐵鍬埋進土裡。
“我想,我得儘快趕回去。”
佩裡問他去哪?他說回安彩那。
“有種不好的預感,”樂培扭頭望着佩裡,“族長,您當年拿的,就是那一對茶碗?”
佩裡點點頭。
“您曾對我說過,您的那隻茶碗,價值不菲。”他還曾讓他去試安彩,當然族長成功了,他並沒有拿回那隻茶碗,現在他也不忍心去拿回來。
“只是茶碗啊,”佩裡嘆了口氣,“當初我只是覺得漂亮。如果能後悔,我情願什麼都不要,也不要捲入這種麻煩的事情。”可惜來不及了,呵呵,不知爲何會說出這種話。
佩里語重心長地對樂培說道:“孩子,聽我的,遠離人類。你真不知道人類在想什麼。”
當年蔡子明會救安老四,可能出於一時的善心。但它背後真正的用意,只有埋在地下的他知道。
樂培想了想回答道:“老和尚,就是那個安老四,我與他聊過天。在不知道他的身份之前,說實話,我還挺喜歡與他聊天。或許是看在小和尚的份上吧,就像您所說的,同行。”自嘲般笑得苦澀,一言難盡的同行。
樂培的預感成真了,只是這時,他還在趕回城裡的路上。他是精靈,可是他不會飛,全靠勤快的腳步,爬山涉水,雖然偶爾也會爬爬樓房的窗戶,但他真的不會飛。
這時他巴不得自己能飛,因爲心中的預感越來越不好。
從熟悉的窗戶一躍而入的時候,他看到了呆坐在牀頭的安彩,屋裡一片凌亂。
渾身汗毛倒立,他真的怕……
安彩顯得過分冷靜,對他說,昨天家裡來了兩個賊。賊變成了強盜,搶走了那隻茶碗,還有那對金鈴鐺。
就是葬禮上那對男女。
樂培關切地詢問安彩有沒有受傷,她搖頭。
他們沒有傷害她,是看在她父親的份上,對,她的生父蔡子明。
原來當年,蔡子明的確殺了人。不過死的不是這對男女,殺的是他的兄弟,同個村莊一表三千里的那種。
他們這一行很難說,今天有說有笑心懷鬼胎,明天轉眼之間就成爲了仇人。一旦牽扯到利益,或者看中同一件物品。
那次,他們看中的是同一件,就是那一對茶碗。
男人告訴安彩,汝瓷一片天價啊。他還要謝謝安彩的生父呢,替他除了他的兄弟。
“那個女人呢?”
安彩回了樂培兩個字:“親戚。”
什麼親戚?她的父母已經過世。樂培曾親眼目睹兩場葬禮,並沒有見到什麼親戚,來的都是這個代表那個代表。
她望着窗戶外:“小姨,那個女人說她,是我的小姨。”二十多年了,她還不知道自己還有個小姨?!
而這個小姨,自然也是衝着茶碗來的。
樂培小心地開口:“那你的母親?”
“不是這個母親,是我的生母,”她的眼眸中黯淡無光,“唯一的親人,最愛的妹妹,賣了最愛的姐姐的孩子。”
那個女人醜惡的面孔彷彿近在咫尺,安彩緊咬牙根:“是她把我交給了現在的養父母,一千塊。你知道嗎?如果我的生父不回去,他們準備把我給丟了呢。”
蔡子明還是沒有來得及趕回去,回去的是安老四,從女人的手上搶下了這個女孩——她正準備將女孩丟棄在村口的馬路上。
安老四勃然大怒,罵她不是人。
女人的嘲笑聲揮散不去:“我不是人?他纔不是個東西,每年纔給多少錢,打發叫花子呢!”
蹲下身子,樂培握住她的雙手:“別再說了,你應該報警。”
安彩笑了:“報警?不,我要報仇,我要拿回那隻碗,那是你送我的!”眼底的堅決,讓樂培說不出話,明知是錯的,就錯得心甘情願。
“我去,我會找出他們。”樂培不忍,對她說,“如果你要報仇,我替你去。”
“不用,這是我的事。何況,他們似乎能看見你。”安彩冷冷地回答,拒人於千里之外,忽然又定定地瞅着他,“你有錢嗎?”
“有。”她要多少都有。
“那就好。”
樂培也不知道,安彩用的什麼方法,查到了那兩個人的住址。就如佩裡所說,人類的想法很多,他們的辦法也很多。好的壞的,他們心裡最清楚明白。
他擔心,那對男女敢堂而皇之的出現在安彩面前,肯定不怕暴露身份。也或者肯定,安彩不敢報警。
“他們當然不怕。”安彩看着手中的地址和信封。
雖然她的父母都已經過世,但是那個男人說,如果不把茶碗交出來,他就告訴警察,她的生父是殺人犯,她的養父是盜墓賊。
她笑得很大聲,笑得眼淚都下來。
“可是這一切,錯都不在母親!”
他們卻害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