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齊策六(3)

田單打算攻打狄城,他前去拜訪魯仲連。魯仲連說:“將軍攻打狄城,不會贏的。”田單說:“我曾憑藉內城五里、外城七裡的小地方,重振殘餘的軍隊,打敗擁有萬輛戰車的燕國,收復齊國的故土,你卻說我不會攻下狄城,這是什麼原因呢?”話音剛落,就掉頭登車,不辭而別,前去攻打狄城,連攻三個月,不能攻下。

齊國流傳的歌謠唱道:“高大帽子像簸箕,長長的寶劍齊下巴,攻打狄城不能下,地上墳壘空悲傷。”田單這才感到擔憂,於是詢問魯仲連說:“先生說我不能攻下狄地,請讓我聽聽您的觀點。”魯仲連說:“將軍在即墨的時候,坐下去就編織草筐,站起來就用臿挖土,身先士卒,對士兵鼓動說:‘到何處去呢!國家要滅亡了!魂魄飛了!家在何處啊!’正當這個時候,將軍有誓死爲國的決心,士兵沒有貪生的念頭,聽到了這樣的話,沒有一個不揮淚振臂去決一死戰的,這就是打敗燕國的緣故。現在,將軍您東面有夜邑封地的租稅,西面有淄水上游觀之樂,金光閃閃的寶劍橫跨腰間,騎馬、駕車馳騁在淄水、澠水之間,有生活的歡樂,沒有赴死的心境,這就是不能取勝的原因。”田單說:“我是有決死的心境,先生您就看着吧。”第二天,他就去勉勵士氣,巡視城防,站在弓箭和雷石都能打到的地方。親自操起鼓槌擊鼓,狄城才被攻下。

濮上之事

[原文]

濮上之事①,贅子②死,章子③走。盼子④謂齊王曰:“不如易⑤餘糧於宋,宋王必說,梁氏不敢過宋伐齊。齊國弱,是以餘糧收宋也。齊國復強,雖復責之宋,可;不償,因以爲辭而攻之,亦可。”

[註釋]

①濮上之事:記秦助魏擊齊時事。②贅子:疑爲聲子,齊將。③章子:即匡章,齊將。④盼子:即田盼,齊將。⑤易:移。

[譯文]

在濮水之上的那次交戰中,贅子戰死,章子落荒而逃。之後,田盼對齊王說:“我們爲何不把我們的餘糧給宋國,宋王一定很高興,魏國就不敢聯合宋國來攻打齊國。齊國確實太弱了,這是用送餘糧的辦法來親近宋國。將來如果齊國逐漸強大了,即使再去向宋國討還這筆債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如果他們不還債,我們就以此爲藉口去攻打他們,也不爲過。”

齊閔王之遇殺

[原文]

齊閔王之遇殺,其子法章①變姓名,爲莒太史家庸夫。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狀貌②,以爲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與私焉。莒中及齊亡臣相聚,求閔王子,欲立之。法章乃自言於莒。共立法章爲襄王。襄王立,以太史氏女爲王后,生子建。太史敫曰:“女無媒而嫁者,非吾種也。污吾世矣。”終身不睹。君王后賢,不以不睹之故,失人子之禮也。

襄王卒,子建立爲齊王。君王后事秦謹,與諸侯信,以故建立四十有餘年不受兵。

秦始皇嘗使使者遺君王后玉連環曰:“齊多知③,而解此環不④?”君王后以示羣臣,羣臣不知解。君王后引⑤椎椎破之,謝秦使曰:“謹以解矣。”及君王后病且卒,誡建曰:“羣臣之可用者某。”建曰:“請書之。”君王后曰:“善。”取筆牘受言。君王后曰:“老婦已亡矣。”君王后死後,後勝相齊,多受秦間⑥金、玉,使賓客入秦,皆爲變辭⑦,勸王朝秦,不修⑧攻戰之備。

[註釋]

①法章:齊閔王的兒子,即後來的齊襄王。②奇法章之狀貌:對法章的相貌感到奇怪。③知:通“智”,聰明。④不:通“否”。⑤引:拿起。⑥間:離間,這裡指的是君臣關係的人。⑦變辭:迎合之辭。⑧修:準備。

[譯文]

齊閔王被殺害之後,他的兒子法章隱姓埋名,做了莒地太史的家僕。太史敫的女兒,見法章的相貌奇異,認爲他不是普通人,也就很可憐他,並且經常偷偷地送他衣服和食物,最後與他私通。莒地的人以及逃亡莒地的大臣們聚在一起,商議要找回齊閔王的兒子,打算立他爲王。法章這時才從莒地出來宣佈了自己的太子身份。於是大臣們立他爲襄王。襄王即位,便把太史敫的女兒立爲王后,後來她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建。王后的父親太史敫說:“女兒沒有通過媒人就出嫁,不是我們家的後代,實在玷污了我家族的名聲。”於是就終身不再見他的女兒。王后賢惠,並沒有因父親不再見她的緣故就失去作爲女兒對父親應有的禮節。

齊襄王死後,他的兒子建繼承王位,立爲齊王。王后對待齊國很謹慎,對待諸侯也很恭敬,因此在王后活着的時候,齊王建在位四十多年,從沒有遇到戰禍。秦始皇曾派使臣送給王后一副玉連環,說:“我聽說齊國的人都很睿智,您能將這個玉連環拆開嗎?”王后便把這個玉連環拿給羣臣看,羣臣中沒有一個能解開這個玉環。王后便拿起一把錘子,一下子將它敲碎,然後對秦王的使臣說:“現在解開了。”後來王后病危,即將離世,她告誡齊王建說:“羣臣中某某人可值得重用。”齊王建說:“請讓我將他們的名字寫下來。”王后說:“好的。”於是,齊王便去取筆和木簡用來記錄她的遺言。這時,王后卻說:“我現在卻已經忘記了。”王后死了以後,後勝擔任齊國的相國,他接受了秦國間諜的很多金、玉,派往秦國去的賓客,全都說一些符合恭維秦國的言辭,他們勸說齊王建前去秦國,卻絲毫不考慮戰備的問題。

齊王建入朝於秦

[原文]

齊王建入朝於秦,雍門司馬前曰①:“所爲立王者,爲社稷耶?爲王立王耶?”王曰:“爲社稷。”司馬曰:“爲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齊王還車而反。

ωwш¸ тт kān¸ ¢ ○

即墨大夫以雍門司馬諫而聽之,則以②爲可與爲謀,即入見齊王曰:“齊地方數千裡,帶甲數百萬。夫三晉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間者百數,王收而與之百萬之衆,使收三晉之故地,即臨晉之關可以入矣③;鄢、郢大夫,不欲爲秦,而在城南下者百數④,王收而與之百萬之師,使收楚故地,即武關可以入矣。如此,則齊威可立,秦國可亡。夫舍南面之稱制⑤,乃西面而事秦,爲大王不取也。”齊王不聽。

齊王不聽。秦使陳馳誘齊王內之⑥,約與五百里之地。齊王不聽即墨大夫而聽陳馳,遂入秦,處之共松柏之間,餓而死。先是齊爲之歌曰:“鬆邪!柏邪!住建共者,客耶!”

[註釋]

①雍門司馬:雍門,齊城門名。司馬,武官,位在將軍之下。②以:認爲。③阿:齊國邑名,在今山東陽谷縣東北五十里。鄄(Juàn絹):齊國邑名,在今山東鄄城縣北二十里。臨晉之關;指蒲津關,在今山西永濟縣西。④城南下;即南城下。南城,齊威王派檀子所守衛的城市。⑤稱制:猶言稱王。⑥陳馳:齊國入仕秦國的人。

[譯文]

齊王建去秦國朝見秦王,齊都臨淄城門的司馬橫戟擋住齊王,對他說:“請問,我們是爲社稷立王,還是爲大王您個人立王?”齊王答道:“當然是爲了國家社稷。”司馬說:“既然是爲國家社稷立王,大王爲什麼拋棄社稷到秦國去呢?”齊王聽後,掉轉馬頭,折回王宮去了。

即墨大夫聽說齊王採納了雍門司馬的勸諫,就認爲可以與他商量計謀,即刻前去拜見齊王說:“齊國土地方圓數千裡,帶甲的士兵數百萬。那些趙、魏、韓(三晉)的大夫,都不願意與秦國有所接觸,而在阿地、鄄地之間的就聚集了幾百人,大王如果收羅他們,並給他們數百萬軍隊,讓他們去收復趙、魏、韓(三晉)原來的土地,還可以攻下秦國東邊的臨晉關;鄢地、郢地的大夫,並不想爲秦國賣命,在我們南城下的就聚集了幾百人,大王如果收羅他們,並給他們百萬軍隊,讓他們去收復楚國原來的土地,還可以攻進秦國南邊的武關。如果能這樣,那麼齊國的威信就可以樹立起來,秦國就會覆亡。如果您拋棄南向稱王的念頭,卻要向西去順從秦國,這是大王不應該採取的辦法。”齊王沒有聽從他的意見。

秦國派賓客陳馳誘使齊王到了秦國,假裝答應給齊王方圓五百里土地,齊王沒有聽信即墨大夫的話卻信任陳馳的哄騙,到了秦國之後,秦王把齊王流放到共邑,居住在偏僻荒涼的松柏林中,最終因爲飢餓而死。在這之前,齊國有人作了一首歌謠:“松樹啊!柏樹啊!讓齊王死在共邑的,就是那些能言善辯的說客啊!”

齊以淖君之亂

[原文]

齊以淖君之亂仇楚①。其後秦欲取齊,故使蘇涓之楚,令任固之齊②。齊明謂楚王曰③:“秦王欲楚,不若其欲齊之甚也。其使涓來,以示齊之有楚,以資固於齊④。齊見楚⑤,必受固。是王之聽涓也,適爲固驅以合齊、秦也⑥。齊、秦合,非楚之利也。且夫涓來之辭,必非固之所以之齊之辭也⑦。王不如令人以涓來之辭漫固於齊⑧,齊、秦必不合。齊、秦不合,則王重矣。王欲收齊以攻秦,漢中可得也。王即欲以秦攻齊,淮、泗之間亦可得也。

[註釋]

①淖君:即淖齒。仇楚:仇恨楚國。②取:此指聯合。蘇涓、任固:兩人都是秦國人。③齊明:楚國大臣。④以示齊之有楚:以秦國有楚國的親近給齊國看,猶言向齊國表示秦國有楚國的親近。⑤齊見楚:猶言齊國看到楚國和秦國親近。⑥驅:逼迫。⑦涓來之辭,必非固之所以之齊之辭:蘇涓來楚國的言辭,一定不是任固到齊國的言辭。⑧謾:欺騙。

[譯文]

齊國因爲淖齒造成的混亂而對楚國心存怨恨。後來,秦國打算聯合齊國,因此派蘇涓出使楚國,派任固出使齊國。齊明對楚王說:“秦昭王打算聯合楚國的願望,不如他打算聯合齊國來的迫切。他派蘇涓出使楚國,是向齊國表明秦國有意與楚國示好,這是幫助任固在齊國遊說所採用的計謀。齊國看到楚國和秦國之間關係密切,一定會接受任固的遊說。這是大王聽信蘇涓的話,無意中幫助任固迫使齊國和秦國聯合。如果齊、秦兩國聯合,對楚國百害而無一利。再說蘇涓對我國說的言辭,一定和任固到齊國所說的言辭不一致。大王爲什麼不把蘇涓來我國說的言辭通通告訴齊國,使齊國明白任固是在誆騙他們,齊、秦兩國一定不能聯合成功。齊、秦兩國聯合的意願失敗,那麼大王的地位就很重要了。大王如果想聯合齊國攻打秦國,那麼漢水中游的土地就唾手可得。大王如果想親近秦國而攻打齊國,那麼淮水、泗水之間的土地也唾手可得。”

第56章 趙策三(2)第47章 趙策一(1)第58章 趙策三(4)第63章 魏策一(1)第70章 魏策三(2)第19章 秦策四(1)第27章 齊策三(2)第11章 秦策(6)第27章 齊策三(2)第4章 西周策(1)第87章 燕策一(4)第87章 燕策一(4)第44章 楚策四(1)第85章 燕策一(2)第72章 魏策四(1)第72章 魏策四(1)第43章 楚策三(2)第1章 東周策(1)第8章 秦策(3)第38章 楚策一(3)第21章 秦策四(3)第50章 趙策一(4)第27章 齊策三(2)第92章 燕策三(2)第91章 燕策三(1)第43章 楚策三(2)第70章 魏策三(2)第25章 齊策二第16章 秦策二(5)第14章 秦策二(3)第93章 燕策三(3)第25章 齊策二第46章 楚策四(3)第48章 趙策一(2)第26章 齊策三(1)第28章 齊策四(1)第77章 韓策一(3)第61章 趙策三(7)第29章 齊策四(2)第26章 齊策三(1)第14章 秦策二(3)第69章 魏策三(1)第41章 楚策二(2)第33章 齊策六(1)第45章 楚策四(2)第41章 楚策二(2)第36章 楚策一(1)第39章 楚策一(4)第79章 韓策二(2)第20章 秦策四(2)第7章 秦策(2)第17章 秦策三(1)第95章 宋、衛策(2)第45章 楚策四(2)第38章 楚策一(3)第21章 秦策四(3)第87章 燕策一(4)第39章 楚策一(4)第27章 齊策三(2)第93章 燕策三(3)第90章 燕策二(3)第62章 趙策三(8)第21章 秦策四(3)第54章 趙策二(4)第78章 韓策二(1)第42章 楚策三(1)第7章 秦策(2)第58章 趙策三(4)第39章 楚策一(4)第47章 趙策一(1)第95章 宋、衛策(2)第37章 楚策一(2)第79章 韓策二(2)第10章 秦策(5)第69章 魏策三(1)第94章 宋、衛策(1)第38章 楚策一(3)第53章 趙策二(3)第60章 趙策三(6)第77章 韓策一(3)第65章 魏策一(3)第55章 趙策三(1)第63章 魏策一(1)第11章 秦策(6)第21章 秦策四(3)第64章 魏策一(2)第42章 楚策三(1)第59章 趙策三(5)第69章 魏策三(1)第31章 齊策五(1)第72章 魏策四(1)第6章 秦策(1)第85章 燕策一(2)第62章 趙策三(8)第38章 楚策一(3)第52章 趙策二(2)第15章 秦策二(4)第34章 齊策六(2)第40章 楚策二(1)
第56章 趙策三(2)第47章 趙策一(1)第58章 趙策三(4)第63章 魏策一(1)第70章 魏策三(2)第19章 秦策四(1)第27章 齊策三(2)第11章 秦策(6)第27章 齊策三(2)第4章 西周策(1)第87章 燕策一(4)第87章 燕策一(4)第44章 楚策四(1)第85章 燕策一(2)第72章 魏策四(1)第72章 魏策四(1)第43章 楚策三(2)第1章 東周策(1)第8章 秦策(3)第38章 楚策一(3)第21章 秦策四(3)第50章 趙策一(4)第27章 齊策三(2)第92章 燕策三(2)第91章 燕策三(1)第43章 楚策三(2)第70章 魏策三(2)第25章 齊策二第16章 秦策二(5)第14章 秦策二(3)第93章 燕策三(3)第25章 齊策二第46章 楚策四(3)第48章 趙策一(2)第26章 齊策三(1)第28章 齊策四(1)第77章 韓策一(3)第61章 趙策三(7)第29章 齊策四(2)第26章 齊策三(1)第14章 秦策二(3)第69章 魏策三(1)第41章 楚策二(2)第33章 齊策六(1)第45章 楚策四(2)第41章 楚策二(2)第36章 楚策一(1)第39章 楚策一(4)第79章 韓策二(2)第20章 秦策四(2)第7章 秦策(2)第17章 秦策三(1)第95章 宋、衛策(2)第45章 楚策四(2)第38章 楚策一(3)第21章 秦策四(3)第87章 燕策一(4)第39章 楚策一(4)第27章 齊策三(2)第93章 燕策三(3)第90章 燕策二(3)第62章 趙策三(8)第21章 秦策四(3)第54章 趙策二(4)第78章 韓策二(1)第42章 楚策三(1)第7章 秦策(2)第58章 趙策三(4)第39章 楚策一(4)第47章 趙策一(1)第95章 宋、衛策(2)第37章 楚策一(2)第79章 韓策二(2)第10章 秦策(5)第69章 魏策三(1)第94章 宋、衛策(1)第38章 楚策一(3)第53章 趙策二(3)第60章 趙策三(6)第77章 韓策一(3)第65章 魏策一(3)第55章 趙策三(1)第63章 魏策一(1)第11章 秦策(6)第21章 秦策四(3)第64章 魏策一(2)第42章 楚策三(1)第59章 趙策三(5)第69章 魏策三(1)第31章 齊策五(1)第72章 魏策四(1)第6章 秦策(1)第85章 燕策一(2)第62章 趙策三(8)第38章 楚策一(3)第52章 趙策二(2)第15章 秦策二(4)第34章 齊策六(2)第40章 楚策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