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姿?”
我微微一愣。
她笑着說:“你們不是要聽我唱歌麼。”
我立刻把手機開成免提,音量開到最大,須臾,她的歌聲便從我的手機裡傳了出來,聲線清朗乾淨,有種特別的舒服。
只唱了一句,雨晨就忍不住唏噓。我認真的聽她唱完前半部分,平靜的說:“你的流行歌曲唱的很不錯,可是你知道什麼是搖滾麼?”
對面愣了一下,說:“怎麼了,是我唱得不好麼?”
我說:“你的聲音沒有問題,我只是想知道你是怎麼理解搖滾的。然後想聽你唱一首你最喜歡的搖滾歌曲。”
我說話的時候很認真,雨晨揉了團紙丟過來,砸在我臉上:“臥槽,老大,你不要告訴我你現在在給人家面試吧!人家不就是想唱歌麼!”
寧珂面無表情的盯着我這邊,雨晨再想搗蛋的時候被他一手攔住了,他似乎也在等清姿的回答。
清姿沉默了一會,回答出乎我們的意料。
“其實,之前我並沒有接觸過搖滾。”
“那你爲什麼要加入我們的社團呢?”
“因爲好奇。”
“僅僅是因爲好奇?”
“對。”
她的回答,讓我的心驀然一沉。
“那你爲什麼會對搖滾感到好奇?”
她反問:“那你又爲什麼對搖滾那麼狂愛呢?”
“因爲我覺得搖滾樂是有生命的,能夠激發我內心的激情和狂野,他能承載我投入的感情並且完美表達,能讓我的靈魂與他融合,當我融入到音樂裡的時候,我能感受到我身體中的血液在奔騰。”
說完這些話,在我暗自竊喜自己的逼格又高了一截的時候,清姿不以爲然的說:“所有喜歡音樂的人都會覺得音樂是有生命的,所有類型的音樂都是這樣的,你覺得搖滾是這樣那只是由於你的偏愛,你不把自己融入到音樂裡,你的血液也照樣會流淌。”
“我喜歡音樂,並不像你一樣掏心掏肺的單單隻喜歡搖滾,不知道這個回答能否讓你滿意。”
“很好。”我說,“你加入我們開始,我會慢慢讓你感受到搖滾的魔力,希望我們今後能夠合作愉快。”
緣分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
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就很熟了。
原本校園中的三劍客變成了四個人,卻並不覺得突兀。清姿清新自然的融入到我們三個人之間,好像我們已經認識很久,她本來就在我們中間一樣。
中午的時候一起在食堂吃飯,正好四個人一張桌,我對面再也不是空氣,課餘時間,我們行走在校園的林蔭道下,週末的時候,我們揹着樂器出現在公園裡,弄堂裡,抑或是大街上,隨心所欲的演奏着我們手中的樂器,不在乎路人詭異驚奇的目光。大聲的唱歌,用力的撥動着琴絃,奮力的蹦跳,藉着搖滾徹底釋放出青春期時的我們骨子裡的叛逆和不羈。
在街上唱歌的感覺很拉轟,如果不是總有經過的路人往我們的吉他盒裡扔一毛一毛的硬幣,我想我們的感覺會更好。
我們在學校宿舍樓附近找到了一個公園,有一塊很大的草皮,坐上去柔軟又舒服,很適合我們練歌,最主要的是還不用買門票,因爲近,平日也可以去,那塊草皮漸漸成了我們去的最多的地方。倒是有很多老年人組的樂團也經常在公園裡的亭子吹吹拉拉,咿咿呀呀的唱着,悠揚的歌聲在公園裡迴盪,別有一番的韻味。
綠化帶旁邊有個小坡,偏陡,練歌累了,我們就盤腿坐在草皮上休息。看着形形色色來往經過的人從我們身邊走過,最多的是出來遛狗的,有的人把狗小心翼翼的抱在懷裡。咋一眼看還以爲是在抱孫子。
方纔練歌的時候就感覺手機放在褲兜裡震了幾次,打開一看,果真是莎莎給我發的QQ信息。
莎莎意外的和那個初中時的大姐頭成了閨蜜,那天晚上,她買的那條中華軟包還沒送出去晚上忽然發了高燒,是那個大姐大半夜三更翻牆出去給她買藥,然後一直在旁邊照顧她。對此,她一直覺得很愧疚。
我:“覺得愧疚要不你就把原本打算孝敬班主任的那條煙孝敬她唄。”
莎莎:→_→
莎莎:我現在煩的就是這件事,那條煙放在櫃子裡一直忘了,今天查寢的時候被年級裡的人發現了(#衰)
莎莎:“是在衆目睽睽之下被翻出來的啊啊啊,大家看我的眼神立馬不一樣了(#無語)”
我:然後捏?香菸被上繳充公了?(#摳鼻)
莎莎:嗯,幾經周折,那條香菸還是落到了班主任手上,只是,我該怎麼解釋這件事情!!!我總不能對他說,這原本是我準備來孝敬您老人家的吧……
我:這本來就是事實啊,有何不可?(#偷笑)
莎莎:逗比!(#擦汗)
莎莎:啊啊啊,你快點幫我想想啊!!!怎麼想個合理的解釋,把這件事情圓過去。
我:方法很多啊,你可以說,路上撿到的,充話費送的,上一屆一直留在櫃子裡的……
莎莎:(#擦汗)
莎莎:我不會告訴你我現在正站在班主任的辦公室裡交待案情(#可憐)快快快,幫我想辦法呀,十萬火急啊!
我:站在班主任的辦公室裡還敢玩手機?
莎莎:他現在去拉屎了,快快快想!
我:呵呵,你就說這是給你爹的生日禮物唄(#摳鼻)
“在看什麼呢,笑得那麼開心?”背後忽然響起一個聲音,清姿彎下腰看我的手機屏幕,帶着幽香的柔軟長髮從她的肩上根根傾瀉而下,落在了我的脖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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