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魏忠賢二十四大罪( )
天啓四年六月一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楊漣上書魏忠賢二十四大罪。
其言曰:
高皇帝定令,內官不許干預外事,只供掖廷灑掃,違者法無赦。聖明在御,乃有肆無忌憚,濁亂朝常,如東廠太監魏忠賢者。敢列其罪狀,爲陛下言之。忠賢本市井無賴,中年淨身,夤入內地,初猶謬爲小忠、小信以幸恩,繼乃敢爲大奸、大惡以亂政。祖制,以擬旨專責閣臣。自忠賢擅權,多出傳奉,或徑自內批,壞祖宗二百餘年之政體,大罪一。
劉一燝、周嘉謨,顧命大臣也,忠賢令孫杰論去。急於翦己之忌,不容陛下不改父之臣,大罪二。
先帝賓天,實有隱恨,孫慎行、鄒元標以公義發憤,忠賢悉排去之。顧於黨護選侍之沈紘,曲意綢繆,終加蟒玉。親亂賊而仇忠義,大罪三。
王紀、鍾羽正先年功在國本。及紀爲司寇,執法如山;羽正爲司空,清修如鶴。忠賢構黨斥逐,必不容盛時有正色立朝之直臣,大罪四。
國家最重無如枚卜。忠賢一手握定,力阻首推之孫慎行、盛以弘,更爲他辭以錮其出。豈真欲門生宰相乎?大罪五。
爵人於朝,莫重廷推。去歲南太宰、北少宰皆用陪推,致一時名賢不安其位。顛倒銓政,掉弄機權,大罪六。
聖政初新,正資忠直。乃滿朝薦、文震孟、熊德陽、江秉謙、徐大相、毛士龍、侯震暘等,抗論稍忤,立行貶黜,屢經恩典,竟阻賜環。長安謂天子之怒易解,忠賢之怒難調,大罪七。
然猶曰外廷臣子也。去歲南郊之日,傳聞宮中有一貴人,以德性貞靜,荷上寵注。忠賢恐其露己驕橫,託言急病,置之死地。是陛下不能保其貴幸矣,大罪八。
猶曰無名封也。裕妃以有妊傳封,中外方爲慶幸。忠賢惡其不附己,矯旨勒令自盡。是陛下不能保其妃嬪矣,大罪九。
猶曰在妃嬪也。中宮有慶,已經成男,乃忽焉告殞,傳聞忠賢與奉聖夫人實有謀焉。是陛下且不能保其子矣,大罪十。
先帝青宮四十年,所與護持孤危者惟王安耳。即陛下倉卒受命,擁衛防維,安亦不可謂無勞。忠賢以私忿,矯旨殺於南苑。是不但仇王安,而實敢仇先帝之老奴,況其他內臣無罪而擅殺擅逐者,又不知幾千百也,大罪十一。
今日獎賞,明日祠額,要挾無窮,王言屢褻。近又於河間毀人居屋,起建牌坊,鏤鳳雕龍,幹雲插漢,又不止塋地僭擬陵寢而已,大罪十二。
今日蔭中書,明日蔭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誥敕之館目不識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及其甥傅應星等,濫襲恩蔭,褻越朝常,大罪十三。
用立枷之法,戚畹家人駢首畢命,意欲誣陷國戚,動搖中宮。若非閣臣力持,言官糾正,椒房之戚,又興大獄矣,大罪十四。
良鄉生員章士魁,坐爭煤窯,託言開礦而致之死。假令盜長陵一抔土,何以處之?趙高鹿可爲馬,忠賢煤可爲礦,大罪十五。
王思敬等牧地細事,責在有司。忠賢乃幽置檻阱,恣意搒掠,視士命如草菅,大罪十六。
給事中周士樸執糾織監。忠賢竟停其升遷,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大罪十七。
北鎮撫劉僑不肯殺人媚人,忠賢以不善鍛鍊,遂致削籍。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賢之律令不敢不遵,大罪十八。
給事中魏大中遵旨蒞任,忽傳旨詰責。及大中回奏,臺省交章,又再褻王言。毋論玩言官於股掌,而煌煌天語,朝夕紛更,大罪十九。
東廠之設,原以緝奸。自忠賢受事,日以快私仇、行傾陷爲事。縱野子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輩,投匭設阱。片語稍違,駕帖立下,勢必興同文館獄而後已,大罪二十。
邊警未息,內外戒嚴,東廠訪緝何事?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實主忠賢司房之邸,事露始去。假令天不悔禍,宗功事成,未知九廟生靈安頓何地,大罪二十一。
祖制,不蓄內兵,原有深意。忠賢與奸相沈紘創立內操,藪匿奸宄,安知無大盜、刺客爲敵國窺伺者潛入其中。一旦變生肘腋,可爲深慮,大罪二十二。
忠賢進香涿州,警蹕傳呼,清塵墊道,人以爲大駕出幸。及其歸也,改駕四馬,羽幢青蓋,夾護環遮,儼然乘輿矣。其間入幕效謀,叩馬獻策者,實繁有徒。忠賢此時自視爲何如人哉?大罪二十三。
夫寵極則驕,恩多成怨。聞今春忠賢走馬御前,陛下射殺其馬,貸以不死。忠賢不自伏罪,進有傲色,退有怨言,朝夕堤防,介介不釋。從來亂臣賊子,只爭一念,放肆遂至不可收拾,奈何養虎兕於肘腋間乎!此又寸臠忠賢,不足盡其辜者,大罪二十四。
凡此逆跡,昭然在人耳目。乃內廷畏禍而不敢言,外廷結舌而莫敢奏。間或奸狀敗露,則又有奉聖夫人爲之彌縫。甚至無恥之徒,攀附枝葉,依託門牆,更相表裡,迭爲呼應。積威所劫,致掖廷之中,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都城之內,亦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即如前日,忠賢已往涿州,一切政務必星夜馳請,待其既旋,詔旨始下。天顏咫尺,忽慢至此,陛下之威靈尚尊於忠賢否邪?陛下春秋鼎盛,生殺予奪,豈不可以自主?何爲受制幺紵小丑,令中外大小惴惴莫必其命?伏乞大奮雷霆,集文武勳戚,敕刑部嚴訊,以正國法,並出奉聖夫人於外,用消隱憂,臣死且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