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燕兒一聽,不由得倒吸冷氣,天下的武學他聽過不少。可是像這樣神秘的絕學,他還是第一次聽過。沒想到,天下,竟然還有如此高深強大的劍法。
他聲道:“你,爲何要告訴我這些?”
丁殘雪輕笑,道:“我是想你學習那盲劍,因爲父親告訴過我,以我的資歷,斷然不能發揮出盲劍威力的一成,可我從未見過真正的高手,所以我想既然你是個瞎子,肯定能學成那盲劍,到時候你與我過招,我不就能知道自己到底練得如何了啊。”真是童者之心,沒有絲毫的雜念,簡單而直接。
木燕兒猛然一驚,天下的武學,被視爲珍寶。所有的人都把武功劍法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還重,莫非這丫頭是瘋了,或是傻了。
丁殘雪輕聲道:“你若不想學,我也不強迫你,可是我真的很想交你這個朋友。在這鬼地方,所有的人都跟木頭疙瘩一般的無趣,我簡直是要無聊死了。”
木燕兒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握着木棍的手發出陣陣顫抖,輕聲道:“你可知道,那盲劍既是你家傳之寶,便不能隨便讓外人學習。若是讓你父親知道了,你想到會是什麼後果麼?”就在那一瞬間,有一種強大的好奇之慾讓他迫不及待的想見識一下那盲劍的威力。可是,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偷學了這樣的絕世劍法,很難說會招來殺身之禍。
丁殘雪眨動着烏黑光亮的眼睛,神秘地道:“你放心,那盲劍並無記錄,都是一輩一輩傳下來的,只要我們不對外人說起,想來沒人會知道的。”她湊到木燕兒的耳朵旁邊,輕輕地道:“你若想學,每天清晨我在西南的泉邊等你,你就對木老爺子說想出去走走,萬萬不可帶人過來。”
木燕兒緊張地點了點頭,道:“若是你父親知道了你私傳劍法與我,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丁殘雪沉思一下,笑道:“他只有我這麼一個女兒,想來也不會把我煮着吃了,你放心便是了。”
木燕兒微微一笑,道:“那如此最好,想來你會有如此性格,必然是你父親疼愛有加慣出來的。好吧,你明日一早便在泉邊等我,我若不來,定是抽不開身,改日一定會來找你的。”
丁殘雪高興地點了點頭,道:“那好,我得儘快的回去了,否則要被木爺子發現了。”
說完,身子一動,靈巧地竄上牆頭,輕聲道:“記得了,泉邊。”
木燕兒臉上露出一絲笑容,點了點頭。
滇南之邊,多爲高山地盆地。
雖偏僻落後,卻是個產美女的地方。
有美女的地方,就會有英雄。
有英雄的地方,便少不了殺戳。
雲滇之地,總共有七省。
在這地大物博,盛出山珍之地。離皇城有數千裡之遙,加上部落衆多,所以幾乎與王室天下毫不沾邊。
這樣的地方,總會出高手。而在高手出現之後,總會有更爲厲害的高手出現。千百年以來,似乎成了江湖之中永遠不變的規則。
幾乎每一個高手,都是在一夜之,突然出現。
可是,在這個充滿着野蠻和暴力的地方,不會有真正的高手永遠的存在。
沒有人能想到,就在這樣一個百年不變的規則之下,卻被人打破了。
絕情刀,專門斬斷情絲的刀。
沒有人記得確切的日子,見過絕情刀的人,幾乎沒有幾個活下來的。
只有一個傳說,那個神話一般的少年,一身的白衣。
似乎,他是孤獨和冷漠的化身。
單身一人,一把薄刀,徒步而來。
土家的酒樓,一碗烈性的米酒。
那少年喝下米酒之後,只問了酒家一句話:“滇中,最厲害的高手是誰?”
當然是馬蕭天,那個比猛虎還可怕的人。
在江南七省中,滇中爲核心之地。真正的高手,都彙集於此。
馬蕭天,傳說自小被猛虎養大。一條銀槍踏遍滇七省,從未遇過敵手。在三十年中,他坐上了天下第一的椅子,一坐便是三十年。
對於英雄來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對手,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馬蕭天放話於江湖,誰能贏得了他手上的銀槍,他那富可敵國的財寶,雙手奉上。
幾乎在一夜的時間,武林中的高手都奔滇南而去。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財寶,更多的人,是爲挫一挫馬蕭天的銳氣。
真正的高手,是不會說大話的。
三十一個高手,彙集於馬家莊。
七百多筐財寶,還有數不清的金銀,在馬家莊的院中,堆得等跟小山一樣。
馬蕭天果然是英雄,好酒好菜招待了所有的武林高手。
他說了,不要說贏了他手上的銀槍,縱然是能活着走出馬家莊的人,都可以帶走一筐財寶。
更爲狂妄的是,他說出了一句讓所有人都無法淡定的話:“一個個來太費事了,你們三十一人,一起上吧。”
三十一人,一條銀槍。
三柱香的功夫,三十一條命,便斷送在那條戰無不勝的銀槍之下。
後來,江湖上的人才明白。
馬蕭天,不是喜歡殺人,而是非常的喜歡殺人。他只殺高手,在江湖上小名氣的高手,他一個都不會放過。
那馬家莊一斗,讓馬蕭天天下第一的位子,坐得更穩了。
可是,沒有人能想得到。
這個神話一般的人,卻輸了。
輸在了一個少年的手上,而且,一輸便是自己的命。
冰冷的冬天,是適合殺人的天氣。
因爲劍是冷的,人的心也是冷的。
身材單薄的少年,一身白衣,在白雪皚皚的世界裡,就像是一件隨風飄動的長袍一般。
馬家莊一戰之後的三年中,不知道有多少前來挑戰之人死於銀槍之下。
所有的家丁和僕人,都看着這個前來送死的少年。像這樣清高而無畏的年輕人,他們見得太多了。可是無一不是一出手,便命喪槍下。
手掌之寬,一臂多長,奇薄無比的小刀。
那少年的臉上,帶着奇怪的冷笑。
一招,只是一招,馬蕭天便輸了。那銀槍未動,他的人頭已經落到地上。
在場的十一個人,老人,小孩,全部都死了。
就死在那少年的一刀之下。
江湖上,終於傳出一個無人能想到的消息。
馬蕭天,爲了殺盡天下的高手。對所有挑戰之人施毒。或水或酒,菜中,飯中,甚至碗中,都下了見血封喉的劇毒。
對挑戰者,他無不是以禮相待。不過是爲了迷
惑來人,那一個個豪爽的英雄俠士。不是死在他的銀槍之下,而是死於劇毒。
那少年見面就拔刀,所以馬蕭天連動手的機會都沒有。
馬家莊的任何一個人,都是施毒高手。大到百歲老人,小到四歲娃兒。
所以,那少年走了之後,馬家莊再無活人。
沒有人知道那少年的名字,只是自那以後,江湖上多了一個名字,絕情公子。
那一身的白衣,是多少少女夢中的影子。
可是,他是絕情的。
絕情到對那些情願爲他而死的女子正眼都不看上一眼。
無數的女子,都因他而死。
在見過他一面之後,無不相思成疾,鬱鬱而終。
他手中的那把刀,便是絕情刀。
無情地斬斷萬千的情絲,乾脆,而利落。那無數豪氣沖天的女子,都慕名追尋。不是死在他的絕情刀之下,便是自刎而死。
他只有一個條件,若想追隨他終生,只要勝了他手中的單刀。
可是,無人能接他一招。
在那張英容之下,見過的女子,心已經融化得蕩然無存。更多的人,情願死在他的刀下,也不想相思一生,集鬱成疾。縱然是不死在他的刀下,活下來的人,也無法忍受那相思之苦,揮劍自刎。
自那絕情公子之後,滇南七省中,終於不再有真正的高手存在。
那絕情公子也消失於江湖,再無人見過。
隨着時間的推移,那絕情之刀,慢慢地成爲了傳說。
初秋的太陽,更加的惡毒。
像極了那吐着信子的毒蛇,無情地舔噬着苟延殘喘的生命。
一個落魄的少年,手提長劍。
身上的衣服,破爛不堪。就像是一根根布條,纏在身上。
不知道走了多遠,他只知道,只要順着一個方向走,一定能走到盡頭。
他穿過了那無邊的森林,走過無數的沼澤與沙漠。
那無數的白天和黑夜,他只有一個信念,逃出皇家的勢力範圍。
他能活下來,本身就是個奇蹟。
這個在壽辰之上斬下皇太后的雙手的少年,竟然真的活了下來。
似乎,一切都變得那麼的遙遠。
穿出密林,便看到了草地。
那一望無邊的草地盡頭,似乎有人家。
乾渴和飢餓,幾乎讓他無法在走動一步。
一百多個日夜,他只能靠着晨露和野果維持着生命。在那張幾乎皮包骨頭的臉上,唯有一雙眼睛依然散發出堅毅的光芒。
似乎,他看到了一潭水,清澈乾淨的水。
身體,終於軟了下去。他拼命地朝着水塘爬去。此時,他只需要一口水,只要一口便能讓他重新站起來。
可是,他無法動彈了。
那最後的一絲力氣,就連呼吸,都難以維持。
絕望的閉上眼睛,雙眼中連淚水都無法流出。
突然,他看到了一張臉。乾淨潔白的臉,一身體的白衣,面帶微笑,冷冷地看着他。
“你是誰,爲何來此?”那聲音遙遠飄渺,帶着幾分威嚴。
“我叫夜麟,爲逃命纔到此地,你,你是何人?”
夜麟只聽到一個清脆的聲音,冷冷地道:“我是絕情公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