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來!別葳菇着!”李元軌踹了小奴一腳,“起來割葦子!”
“啊?”阿沉從地上爬起來,還是一臉懵懂,“割葦子?”
“割幾捆葦子,綁一起當浮子,我們抱着游過去!”李元軌手指對面北岸,“沒多遠了,漂也能漂上岸,總比坐這裡等淹死強!”
而且他們渾身透溼,河上風大且冷,驚魂初定,便覺得寒意刺骨,手指尖慢慢麻痹起來。再不趕緊活動活動,只會凍僵待斃,體力也只會越來越差。
兩人身上都帶着橫刀,用來割蘆葦勉強能使。阿沉還是不大情願,一邊彎腰勞作一面咕噥訴苦“奴婢不會游水”“這水冷得下人就得凍死哇”“聽說河裡有水怪專吞童男童女呢”。李元軌懶得花力氣訓他,一概充耳不聞。
不過這小奴語氣鄭重地叫兩聲“十四郎”,提了個請求以後,李元軌無法再忽略了。阿沉哀乞:“大王給奴婢改個名吧?”
“改名?”這當間的,怎麼突然想起這沒打緊的來?
“奴婢的名號……也太不吉利了,”小奴苦着臉,“改成‘阿浮’咋樣?要不……‘阿飛’?”
李元軌瞪着他,還沒決定是大笑一場還是再踹他兩腳,遠遠地,河面上忽然傳來女子的笑聲。
笑聲是被風送來的,斷斷續續,卻明白無疑。李元軌舉頭尋聲望去,只見上游漂下一條小舟,船上也是兩個人,近了能看出是一男一女,男的撐蒿女的搖擼,小舟在他們手上輕巧舒展服帖,猶如貼着水面飛行一般。
阿沉立時又大叫起“救命”,不過叫了三兩聲,小舟已到沙洲近前。那撐蒿的高大男子長杆一點,木船準確地停在李元軌船的擱淺處,隨着水流衝擊左右微微晃動,整體卻恆穩安定,是走是留全在男子控制下。
這是一對四十來歲的船工夫妻,二人都手腳粗大皮色黑皴,穿着粗葛衫和麻鞋,小腿裸露。那船孃以布帕包頭,笑聲朗朗:
“你倆是誰家小郎君,偷了船下河來瞎耍?好肥的膽子!咱兩口兒在上頭就瞧着不是事,沒把式,生送死,可惜那船!”
“大娘子!”阿沉忙不迭叉手賠笑,“老天開眼,送了救命菩薩來!這是我家十四郎,帶了奴婢出來……散心,想渡河去北岸!勞煩大娘子送我主奴一程,感激不盡!”
饒是李元軌自矜身份不慣求人,此時此境,也只能繃着麪皮略略低頭,作個謙恭表示。船孃瞟他一眼,笑道:
“不瞞你家十四郎說,咱兩口兒在這渭水上撈貨救人,作沒本錢買賣,也有二三年了。這段河水最能唬人,瞅着平平安安的,下頭全是暗流,哪年哪月都有外地生人不知深淺,翻了船丟貨丟命,這兩年南岸還有一幫子人弄個私碼頭,更好了!也就咱兩口兒在河邊長大的,精熟水性,沒錢使了出來河上轉轉,遇人撈人,有貨撈貨!救起那精窮漢,實在沒可報答的,也就罷了,只當積了陰功,要是像你們這樣的貴人郎君麼……嘿嘿嘿……”
她目光在阿沉胸前系的包袱上一掃,笑出七八顆牙,在黝黑臉膛映襯下還頗顯潔白。阿沉身上背的包裹是從吳王府出發前特意打理的,裡面有火鐮火石和乾糧——想必現在已被浸泡得一塌糊塗——以及幾貫錢。他們出來打探消息,很可能得付錢行賄。
比如現在——李元軌嘆口氣,向阿沉點點頭。小奴也一臉鬱悶地問:“大娘子要多少?”
“還要多少?”船孃一頓櫓,金木相擊聲蓋過了波濤,“小小年紀,別學那些要錢不要命的!咱兩口兒也就是心善,不愛造殺孽,要擱十幾年前沒王法那世道,誰費力救人哪!我當家的兩膀力氣,一拍一個,衣服包袱剝了,人肉推下河去餵魚——你們猜這水底下沉着多少骨頭?”
“那是十幾年前。”李元軌冷冷接過話,“你們既是河邊長大的本地人,如今想必分了田、有了家業吧?盜匪能殺人做案撈一把就跑,你們能麼?剛開荒種熟的永業田不要了?不殺人只要錢,是因爲念佛心善,還是怕苦主和官府追究?”
船孃看了看丈夫,噗地一笑:
“當家的,你瞅這娃娃,說大話一套一套的!象不象兵府里老王頭家的二小子?”
那漢子一直陰沉着臉不說話,此時也只咳嗽一聲,依然面無表情,望上去很是嚇人。
“算啦算啦,”船孃笑向李元軌道,“看你也是個瓜清水白的後生,不好哄嘿嘿,你叫他把包裡值錢的攤出來,我兩口兒拿一半走,給你十四郎留一半——兩條人命呢,你不虧”
“送我們到北岸。”李元軌補一句。
“當然!這地到北岸近多了,當我兩口兒是傻子,費勁巴拉非往遠處去不成?”
我又長能耐了,李元軌一邊看着阿沉解包袱付錢一邊默默自誇。我一個金枝玉葉天潢貴胄,都會跟這等鄉民悍婦討價還價了……真是長臉的本事。
這對船工夫婦倒是利落爽快,收了錢招呼兩人上船,漢子長蒿一點,小舟離了石灘,輕捷地向北岸飛去。
這木船比李元軌在私渡碼頭弄來的那一隻大些,乘四人也不擠,中間還有個船篷,能讓人彎腰鑽進去。李元軌並不想進篷,立在船頭深深吸一口氣,無意間瞥到身前那艄公漢子的左手,不覺一驚。
那是一隻木製的假手。下端掩在衣袖中,頭部雕刻成握拳的形狀,恰好卡進蒿杆內,握持很穩。右手再搭上來,離遠了根本看不出那是義肢。
這面相兇惡的艄工,原來是個獨手殘疾人。
“這是……怎麼弄的?”李元軌不覺問出來,話一出口才覺不妥,自己太多嘴了。艄工也只冷哼了一聲,沒搭理他。倒是在船尾搖櫓的船孃接着荏搭話:
“你問我當家的那福手?嘿嘿,要不是他當年狠心自己斷了,哪有命活到今天?四鄰八舍的後生,點了兵去打仗送糧的,十個裡頭能有一個回來就不賴!多虧這福手哪!我正尋思,要不給我家小子也斷了?”
鄉民百姓爲逃役而自斷手腳的事,李元軌以前也聽人說過,只當是風聞奇談,此時親眼得見,一時胸中五味雜陳,說不出話來。
“我說十四郎哪,”船孃又問,“北岸也不遠了,你們到底要在哪裡上岸?這附近現成的碼頭渡口有好幾個……”
“你們今早可曾見到兩男一女——一個男子十分壯大,帶着戴帷帽的胡姬少女——渡河往北岸去?”李元軌問,“或者更早一兩天,有商胡男子帶着漢人少女過河?”
附註:關於本章提到的“永業田”和“福手”。唐初的“均田制”,歷史教科書上都有的,它是唐前期國力強盛的經濟保障。朝廷把隋末大亂中拋荒的大量無主田地,按制度分給自耕農,組織他們進行生產,然後叫這些農民交租納稅當兵打仗。這是一個理想化的統治模型,持續時間……四五代人吧╮(╯_╰)╭後面的事先不說了。
按武德年間的均田令,身體健康年齡在21-60歲之間的男子,朝廷給授田一頃(百畝),其中二十畝是“永業田”,死後還能傳給子孫的;八十畝爲“口分田”,死後要交還給朝廷,進行重新分配。所以一般人最看重的也是“永業田”。另外官員、有軍功者、老年及殘人、寡妻妾等各色人都可以按公開的制度分田,不細說。
紙面上的制度跟實際操作結果,永遠是存在差距的。唐初一些人口較稠密、耕地質量較好的地區,很快就沒那麼多地可分了,“丁男人授百畝”幾乎一直都只在紙面上存在。不過按現代學者的研究,中古人均生產能力也有限,單人耕作一百畝地(即使在最高效率工具耕牛的幫助下)並不現實,大致每戶能有三十畝地,已達有效耕作極限。
再說“福手”,《唐會要》卷三十九議刑輕重:“十六年七月敕:今後自害之人,據法加罪,仍從賦役。(原注)自隋季政亂,徵役繁多,人不聊生,又自折生體,稱爲‘福手福足’,以避征戍。無賴之徒,尚習未除,故立此例。”貞觀年間這種自殘肢體的現象,有徵役打仗仍然頻繁的因素,也有幾百年亂世餘波的社會心理因素,後人是很難判定其中是非的。就象大清已亡民國建立了,還有不少父母自願給兒子淨身送去當太監似的,找誰說理呢……
中古及以前的社會心理,是比較崇尚“捨生取義”,動不動就玩刀子見血的。李世民自己很傷心的時候會在公開場合拔刀自刺,當時更著名的風俗是北邊草原遊牧民族參加尊者葬禮會拿刀子割臉割耳刺胸口啥的,敦煌莫高窟65窟《各國王子舉哀圖》,簡直就是一大型自殺現場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