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

第五條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有黨員領導成員3人以上的,經批准可以設立黨組。

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政協、法院、檢察院和工會、婦聯等人民團體,一般應當設立黨組。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經本級黨的委員會批准,可以設立機關黨組。

縣級以上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可以設立黨組,但按照規定應當設立基層黨組織的除外。

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管金融企業,經黨的中央委員會批准,可以設立黨組,但其下屬企業一般不再設立黨組。

全國性的重要文化組織、社會組織,經黨的中央委員會批准,可以設立黨組。

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組織,因工作需要,經批准可以設立黨組。

第六條 黨組的設立,一般應當由黨的中央委員會或者本級黨的地方委員會審批。黨組不得審批設立黨組。

已設立黨組的有關組織,因行業、系統管理需要等確需在下屬單位設立分黨組的,由黨組報本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批。

新成立的有關組織符合設立黨組條件的,黨的中央委員會或者本級黨的地方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作出設立黨組的決定,也可以由需要設立黨組的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由黨的中央委員會或者本級黨的地方委員會決定。

有關組織因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變化、區劃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撤銷黨組的,由批准其設立的黨組織及時作出決定。

第七條 黨組設書記,必要時可以設副書記。

黨組書記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人不是中共黨員或者由上級領導兼任以及因其他情況不宜擔任黨組書記的,黨組書記、主要負責人可以分設。其他黨組成員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黨員幹部和紀檢組組長擔任,必要時也可以由本單位重要職能部門或者下屬單位黨員主要負責人擔任。

國有企業黨組書記根據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形式確定,建立董事會的一般由董事長兼任,未建立董事會的一般與總經理分設。其他黨組成員一般由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黨員領導人員和紀檢組組長根據工作需要擔任。

黨組成員一般設3至7人,省部級以上單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黨組成員一般不超過9人。

第八條 黨組成員除應當具備黨章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有3年以上黨齡,其中廳局級以上單位的黨組成員應當有5年以上黨齡。

黨組成員一般由批准設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實行垂直管理或者實行雙重領導的單位設立黨組的,其下級單位黨組成員的任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執行。分黨組成員由其上級單位黨組決定。企業黨組成員的任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執行。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
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