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

第三十七條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當作爲幹部考覈、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各級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應當逐步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責任追究、整改落實、結果公告等制度。

第三十八條 紀檢監察機關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依紀依法受理審計移送的案件線索;

(二)依紀依法查處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爲;

(三)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適時進行研究;

(四)以適當方式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三十九條 組織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幹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幹部管理監督體系;

(二)根據審計結果和有關規定對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他有關人員作出處理;

(三)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存入被審計領導幹部本人檔案,作爲考覈、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

(四)要求被審計領導幹部將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爲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五)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並將其作爲採取有關措施、完善有關制度規定的參考依據;

(六)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條 審計機關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對審計中發現的

相關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爲,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處罰;對審計中發現的需要移送處理的事項,應當區分情況依法依規移送有關部門處理處罰;

(二)根據幹部管理監督部門、巡視機構等的要求,以適當方式向其提供審計結果以及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其他情況;

(三)協助和配合幹部管理監督等部門落實、查處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問題和事項;

(四)按照有關規定,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審計結果,或者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五)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對審計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有關建議,以綜合報告、專題報告等形式報送本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交有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有關規定,在職責範圍內辦理對被審計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的考覈、任免、獎懲等相關事宜;

(二)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並將其作爲採取有關措施、完善有關制度規定的參考依據;

(三)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二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的有關要求,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監督體系;

(二)將審計結果作爲企業經營業績考評和被審計領導人員考覈、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三)在對國

有企業管理監督、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處置過程中,有效運用審計結果;

(四)督促有關企業落實審計決定和整改要求;

(五)對審計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並將其作爲採取有關措施、完善有關制度規定的參考依據;

(六)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三條 有關主管部門在審計結果運用中的主要職責:

(一)對審計移送的違法違規問題,在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處罰;

(二)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審計決定和整改要求,在對相關行業、單位管理和監督中有效運用審計結果;

(三)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並將其作爲採取有關措施、完善有關制度規定的參考依據;

(四)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第四十四條 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單位根據審計結果,應當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在黨政領導班子或者董事會內部通報審計結果和整改要求,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及時將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審計機關和有關幹部管理監督部門;

(二)按照有關要求公告整改結果;

(三)對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完畢,並將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審計機關;

(四)根據審計結果反映出的問題,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根據審計建議,採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本章完)

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
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