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

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

(中共中央紀委,2013年5月)

中央政治局頒佈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領會精神實質,緊密聯繫實際,着力改進作風,取得了階段性成就。爲鞏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成果,在以爲民務實清廉爲主要內容的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先行一步,加強紀撿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實現自我淨化和自我提高,中央紀委決定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自行清退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恆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着力糾正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不良風氣,堅特“要求別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種會員卡,做到“零持有、零報告”,營造風清氣正環境,樹立紀檢監察幹部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二、清退規定

1.清退對象。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在職各級紀委委員(不含基層黨總支、支部紀檢委員)、紀檢監察機關幹部(含職工,下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中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幹部。

2.清退範圍。此次清退的範圍是紀檢監察幹部收受的會員卡。本通知所稱會員卡,是指娛樂、健身、美容、旅遊、餐飲等行業機構以及商場、會所、賓館、俱樂部等發行的,具有一定價值、金額或消費次數,供持卡人在消費活動中進行會員身份認證識別,並憑此消費、免於付費或享受折扣的憑證。自費和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併發給本單位幹部的會員卡除外。

3.清退時限。未持有或已將會員卡自行消退的,均應於2013年6月20日之前,向本人所在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作出零持有的報告。

三、工作要求

各級紀檢監察機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迅速開展行動,要加強宣傳,及時將有關精神傳達到所有紀檢監察幹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清退,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要發揮表率作用。要增強自律意識,自覺接受黨內和人民羣衆的監督。

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組織)要在2013年6月25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清退活動開展情況報告徑送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中央紀委將對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本章完)

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
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