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範圍和標準內優先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承辦。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菸酒;除必要的現場教學外,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邀請境外師資講課,須嚴格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境內師資能夠滿足培訓需要的,不得邀請境外師資。

第十六條 培訓舉辦單位應當注重教學設計和質量評估,通過需求調研、課程設計和開發、專家論證、評估反饋等環節,推進培訓工作科學化、精準化;注重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培訓和管理。所需費用納入部門預算予以保障。

(本章完)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