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

第四十五條 黨委向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推薦需要由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人選,應當事先向人民代表大會臨時黨組織或者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介紹黨委推薦意見。人民代表大會臨時黨組織、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代表中的黨員,應當認真貫徹黨委推薦意見,帶頭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

第四十六條 黨委向人民代表大會推薦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人選,應當以本級黨委名義向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交推薦書,介紹所推薦人選的有關情況,說明推薦理由。

黨委向人大常委會推薦由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幹部人選,應當在人大常委會審議前,按照規定程序提出,介紹所推薦人選的有關情況。

第四十七條 黨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門和機構領導成員人選,在黨委討論決定後,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八條 領導班子換屆,黨委推薦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成員人選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人選,應當事先向民主黨派、工商聯主要領導成員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有關情況,進行民主協商。

第四十九條 黨委推薦的領導幹部人選,在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決定任命或者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所推薦人選提出不同意見,黨委應當認真研究,並作出必要的解釋或者說明。如果發現有事實依據、足以影響選舉或者任命的問題,黨委可以建議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按照規定程序暫緩選舉、任命、決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薦人選。

政協領導成員候選人的推薦和協商提名,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辦理。

(本章完)

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
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