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中共中央紀委、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2013年12月)
近年來,一些地方將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變爲私人會所的現象屢見不鮮,其中存在違法設立經營、侵佔羣衆利益、助長奢靡之風、滋生腐敗行爲等問題,羣衆反映強烈。特別是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甚至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嚴重影響黨風政風,帶壞了社會風氣。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遵照中央指示,現就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要組織力量深入調研,依法加強監管,結合反“四風”活動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要把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作爲教育實踐活動反“四風”的內容,嚴肅整治;在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中,提出明確要求,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
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盯住黨員領導幹部,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行爲,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威懾。
三、黨員領導幹部在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羣衆的監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