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

(中共中央,2013年5月)

第一條 爲了規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保證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同憲法和法律相一致,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工作。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文件,是指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約束力、可以反覆適用的決議、決定、意見、通知等文件,包括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指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下列文件不屬於備案範圍:

(一)人事調整、內部機構設置、表彰決定方面的文件;

(二)請示、報告、會議活動通知、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情況通報、工作要點、工作總結;

(三)機關內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約束力、不可反覆適用的文件。

第三條 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應當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第四條 依照本規定應當備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由制定機關報送中央備案,聯合發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由

主辦機關報送中央備案。具體工作由制定機關或者主辦機關所屬負責法規工作的機構承擔。

第五條 中央辦公廳承辦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具體事務由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辦理。

依照本規定應當備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直接送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

第六條 報送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正式文本和制定說明,並裝訂成冊,一式3份,同時通過黨內法規專網報送電子文本。

對於不報送或者不按時報送應當備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由中央辦公廳責令其限期補報。

第七條 中央辦公廳對報送中央備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是否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牴觸;

(二)是否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

(三)是否同上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相牴觸;

(四)是否與其他同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對同一事項的規定相沖突;

(五)規定的內容是否明顯不當;

(六)是否符合制定權限和程序。

第八條 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在辦理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事宜時,需要報送機構說明有關情況的,報送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予以說明。

第九條 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應當在收到報送備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後30日內完成備案審查。

第十條 審查中發現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存在第

七條所列問題的,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經批准可以建議制定機關自行糾正,制定機關應當在30日內作出處理並反饋處理情況,逾期不作出處理的,中央辦公廳提出予以糾正或者撤銷的建議,報請中央決定。

第十一條 經審查符合備案條件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由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存檔備查,並及時將備案情況通報報送機構,同時公佈已備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目錄。

第十二條 建立備案工作考覈評價制度,對備案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對備案審查中發現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存在的突出問題,可以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第十三條 每年1月31日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應當將上一年度發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目錄,送中央辦公廳法規工作機構備查。

第十四條 建立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與國家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應當依照本規定精神建立相應的備案制度,按照下備一級原則開展備案工作。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依照本規定精神建立本系統備案制度。

第十六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總政治部依照本規定精神開展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章完)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