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水火土三者可以說比較根本,至於金木乃是後來發生的,何能認作萬物根本;金木是不能和水火土相配的。王廷相對於五行說的批判是相當精細的。他說:“且夫天地之初,惟有陰陽二氣而已,陽則化火,陰則化水,水之渣滓便結成地,渣滓成地即土也,金木乃土中所生。”王廷相還對於鬼神、風水等宗教迷信進行了批判,堅決反對唯心主義的“天人感應”思想。
王廷相的唯物主義,富於戰鬥的批判精神,他的“理載於氣”的學說正確地說明物質與規律的關係,擊中了道學唯心主義的要害。他堅決反對“理先於氣”的學說,有時講“理生於氣”。
王廷相肯定“氣有變化”,他繼承張載,也以“性”、“機”、“神”來說明變化的根源。他說“陰陽也者,氣主體也;闔闢動靜者,性之能也;屈伸相感者,機之由也;搵綱而化者,神之妙也”,性指變化本性,機指變化的內在動力,神指變化的複雜難測,陰陽是氣的兩部分,陰陽有動有靜,這是變化本性的作用;陰陽此屈彼仰,相互推蕩,這是萬物變化之內在動力的根源;陰陽密切結合,所以變化微妙難測。他又提出所謂元神的觀念,即元氣中所包含的微妙的變化作用。他說:“元氣之上無物,有元氣即有元神,有元神即能運行而爲陰陽,有陰陽則天地萬物之性理備矣,非元氣之外又有物以主宰之也。”元神是氣所固有的內在的變化根源。
王廷相還討論了精神與物質的關係問題,即形神問題,他斷言,精神是以物質爲基礎的,不能離開物體而獨立存在。“神者形氣之妙用。……夫神必借形氣而有者,無形氣則神滅矣。”精神只是物體所具有的作用,並不是另外一種實體。形神之神與陰陽變化的神不是一回事,但形神之神也只是一種作用。
王廷相着重批判了客觀唯心主義,也附帶批判了主觀唯心主義,他說:“若曰天乃天,吾心亦天;神乃神,吾心亦神,以之取喻可矣,即以人爲天爲神,則小大非倫,靈明各異,徵諸實理,恐終不相類矣。”主觀唯心主義以心爲天,實則天大人小,天的神化妙用與人的心靈精神是大有區別的。
先秦時代的五行學說以五行爲世界的基本元素,本來是一種樸素唯物主義觀點,但到後來,五行觀念被唯心主義者所利用,牽強附會用五行解釋萬事萬物一切現象,於是五行竟和宗教迷信結合起來。
他說:“氣,遊於虛者也;理,生於氣者也。氣雖有散,仍在兩間,不能滅也,故曰萬物不能不散爲太虛,理根於氣,不能獨存也,故曰神與性皆氣所固有。”這裡強調理不能獨存,是正確的;但講“理生於氣”就不夠確切了。應當說,物質是第一性的,物質有規律。規律不能離開物質而獨立,但物質與其規律是無先後之分的。
五、王廷相的人性論與歷史進化觀點
雖然王廷相在人性論歷史觀方面不能擺脫唯心主義,但是他在自然觀及認識方面發展和推進了過去的唯物主義,對於當時佔統治地位的唯心主義展開了有力的批判,從而把古代樸素的唯物主義哲學提到更高的水平。在人性論方面,王廷相力圖用唯物主義觀點來說明人性問題,反對程朱學派所講性有兩種的唯心主義。他認爲,人性是有生以後纔有的,是以身體的生理條件爲基礎的。
王廷相反對宋儒所講性有兩種的學說,他說:“人有二性,此宋儒之大惑也。……餘以爲人物之性,無非氣質所爲者;離氣言性,則性無處所,與虛同歸;離性言氣,則氣非生動,與死同途。是性與氣相竅而有,不得相離者也。”
在歷史觀方面,王廷相也提出一些進步性的見解。他肯定歷史是發展的,他說:太古洪荒時代,人和禽獸差不多。堯舜的時期,男女已經有分別了,而婚姻制度還很簡單。商朝五世以外的親屬可以結婚,周朝的婚姻,妹陪姐嫁,從現在看來,那違反禮制太甚了。當時的聖人不以爲非,不過是遵守當時的制度罷了。
所以,男女婚制,古代是簡單的,到現在就細密了,禮制是根據道德的原則逐漸完善起來的。“洪荒之世,猶夫禽獸也。唐虞之際,男女有別,而禮制尚闊也。殷人五世之外許婚,周人娶婦而侄娣往媵。以今觀之,犯禮傷教甚矣,當時聖人不以爲非,安於時制之常故爾。是故男女之道,在古尚疏,於今爲密,禮緣仁義以漸而美者也。”婚制是逐漸進步的,古代還有羣婚制的殘餘,後來就嚴格了。王廷相從婚姻制度來論證歷史的發展。他又講政治也隨時變化,他說:“道無定在,故聖人因時。堯舜以禪授。湯武以征伐,太甲成王以繼序。道無窮盡,故聖人有不能。堯舜之事,有羲軒未能行者,三代之事,有堯舜未能行者。”堯舜是禪讓,商湯周武是征伐,太甲成王是繼承。堯舜與伏羲黃帝不同,三代又與堯舜不同。王廷相肯定了歷史的演化。
性就是氣質之性,在氣質之性以上的“天命之性”是不存在的。王廷相主張人性有善有惡,他反對傳統的性善論,他說:“自世之人觀之,善者常一二,不善者常千百;行事合道者常一二,不合道者常千百。……故謂人心皆善者,非聖人大觀真實之論,而宋儒極力論贊以號召乎天下,惑矣!”他這裡把多數人都看做“不善”的。
他又認爲,所謂善或不善,在於氣質的不同。他說:“性之善者莫有過於聖人,而其性亦惟具於氣質之中。但其氣之所稟,清明淳粹,與衆人異,故其性之所成,純善而無惡耳,又何有所超出也哉?聖人之性既不離乎氣質,衆人可知矣。氣有清濁粹駁,則性安得無善惡之雜?”
這是說,氣質清明純粹的就性善,昏濁雜駁的就善惡混雜。他反對程朱學派的人性論,卻仍然承認有氣稟清明純粹的聖人,沒有擺脫程朱學派的影響。
王廷相從歷史演化的觀點反對復古泥古,主張隨時改革,因時制宜,他說:“法久必弊,弊必變,變所以救弊也。”但他只承認逐漸的變化,不主張革命的轉變,他說:“變有要乎?日漸,春不見其生而日長,秋不見其殺而日枯,漸之義也,至矣哉。”
所謂漸就是一點一滴地改良。他認爲歷史就是這樣一點一滴地演進的。這是接近庸俗進化論的觀點。
他僅僅把人看做自然界各種物類的一類,不瞭解人的社會性,因而他雖然反對過去的人性論,卻不能達到科學的唯物主義的歷史觀,他所講的仍然是抽象人性論,仍然屬於唯心主義的。
六、對道學唯心主義的反對
張載在自然觀方面發展了唯物主義,而在認識論方面雖然也發揮了一些唯物主義觀點,卻終於陷入唯心主義的先驗論中。陳亮、葉適反對唯心主義的先驗論,都沒有詳細的論證。王廷相在認識論中基本上貫徹了唯物主義,對於程朱陸王的唯心主義先驗論進行了比較深刻的批判。
王廷相的唯物主義之戰鬥的批判的精神,在認識論方面,有突出的表現。王廷相的認識論和他的自然觀一樣,富有戰鬥的批判精神,在反對道學唯心主義的鬥爭中達到了比較高的成就。
嬰兒生來就會飲食,目能視,耳能聽,這是天生的,可以叫“天性之知”,此外就沒有天生的認識了。父母兄弟的親愛,也是由於習慣,由於久久在一起生活,特別熟習罷了。假如一個小孩,從小寄養在別人家,長大了就知道養他的人是親人,路上遇到本生父母,就絕不會認識,甚至會加以欺侮,加以咒罵的。能把父母之親看做天性之知嗎?
諸凡關於萬事萬物的知識,都是由於習慣,由於省悟,由於過失,由於懷疑而得到的,都是出於經驗,都不是天生的,這也就是說,如果說有天性之知,只有飲食視聽可以說是天性之知,此外都是後天的認識。王廷相這樣講天性之知,其實是否認天性之知。他對於唯心主義先驗論的批判,是相當深刻有力的。但他不敢否定聖人生知的傳統觀念,他說:“而不知聖人雖生知,惟性善近道二者而已,其因習、因悟、因過、因疑之知,與人大同。”這樣把聖人生知限制於道德意識方面,仍保留了先驗論的殘餘。
王廷相認爲:“心者棲神之舍;神者知識之本;思者神識之妙用也。自聖人以下,必待此而後知。故神者,在內之靈;見聞者,在外之資。物理不見不聞,雖聖哲亦不能索而知之。使嬰兒孩提之時,即閉之幽室,不接物焉,長而出之,則日用之物不能辨矣,而況天地之高遠,鬼神之幽冥,天下古今事變,杏無端倪,可得而知之乎?”
人心有精神活動,這精神活動具有思維的作用,這是認識的必要條件,但必須憑藉感官的經驗,纔能有所認識。如果把一個嬰兒從小關閉起來,不接觸外界事物,長大出來,就連日常的東西也都不能辨識了,何況廣大的自然界,何況久遠複雜的歷史?精神能思維,這是認識的必要條件之一,但必須依靠感官的見聞。如不見不聞,只有心神,也無從得到知識。王廷相又說:“嬰兒在胞中自能飲食,出胞時便能視聽,此天性之知,神化之不容己者。自餘因習而知,因悟而知,因過而知,因疑而知,皆人道之知也。父母兄弟之愛,亦積習稔熟然耳。何以故?使父母生之,孩提而乞諸他人養之,長而惟知所養者爲親耳,塗而遇諸父母,視之則常人焉耳,可以侮,可以詈也。此可謂天性之知乎?由父子之親觀之,則諸凡萬物萬事之知,皆因習因悟因過因疑而然,人也,非天也。”
王廷相特別強調認識必須憑藉感性經驗,他認爲,倫理道德的認識不是先天的,事物變化的認識也不是先天的,必須憑藉經驗。他說:“夫心固虛靈,而應者必借視聽聰明,會於人事而後靈能長焉。赤子生而幽閉之,不接習於人間,壯而出之,不辨牛馬矣;而況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之節度乎,而況萬事萬物,幾微變化不可以常理執乎?”同時,王廷相又指出,僅僅有感性經驗也是不夠的,不能侷限於耳目聞見。他說:“耳目之聞見,善用之足以廣其心,不善用之適以狹其心。”
王廷相粗略地看到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區別及其聯繫,認爲一切知識必須憑藉見聞和思慮,而所謂知識就是見聞與思慮的結合。他說:“夫神性雖靈,必借見聞思慮而知;積知之久,以類貫通,而上天下地,入於至細至精而無不達矣,雖至聖莫不由此。”又說:“夫聖賢之所以爲知者,不過思與見聞之會而已。”
一切知識都來自見聞與思慮,沒有超經驗超思維的知識。於是王廷相批判唯心主義的先驗論所謂“德行之知”說:“世之儒者乃曰思慮見聞爲有知,不足爲知之至,別出德行之知爲無知,以爲大知。嗟呼,其禪乎!不思甚矣,殊不知思與見聞必由吾心之神,此內外相須之自然也。德行之知,其不爲幽閉之孩提者幾希矣!禪學之惑人海如此。”這裡王廷相糾正了張載哲學中先驗論的錯誤,深刻批判了程朱陸王的先驗論。他指出,這種先驗論的德行之知,乃是佛教禪宗的流毒。
他強調“思之自得”,強調“習之純熟”,他說:“廣識未必皆當,而思之自得者真;泛講未必吻合,而習之純熟者妙。是故君子之學,博於外而尤貴精於內;討諸理而尤貴達於事。”
這是說,人們的認識不但要憑藉感官經驗,要用思維加以分析;而僅僅分析道理也還不夠,必須把道理運用於事情上,才能得到正確的認識。因此,王廷相特別強調行的重要,他說:“學之術有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又說:“雖然,精於仁義之術,優入堯舜之域,必知行兼舉者能之矣。”
所謂行就是履事,就是實際做事,其中包括日常生活、道德行爲、政治活動等,這在古代哲學的認識論中是有重要意義的。
王廷相批判程朱陸王兩派唯心主義的弊病道:“但近世學者之弊有二:一則徒爲泛然講說,一則務爲虛靜以守其心,皆不於實踐處用功,人事上體驗。往往遇事之來,泛講論者多失時措之宜,蓋事變無窮,講淪不能盡故也;徒守心者茫無作用之妙,蓋虛寂寡實,事機不能熟故也。晚宋以來,徒爲講說;近日學者,崇好虛靜,皆於道有害。”“徒講說者”指程朱學派,“徒守心者”指陸王學派,兩派都脫離實際,遇到問題都是不能解決的。王廷相這裡強調“實踐”。他所謂實踐,不等於我們今天所謂實踐,但他強調了實際活動對於認識的重要作用,可以說他把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但是,他也和古代一切唯物主義者一樣,不瞭解人的社會性,不可能科學地理解認識對社會實踐的依賴關係,更不可能認識革命實踐的意義。他仍推崇孔孟,不敢觸及孔孟的唯心主義的先驗論,這是他的唯物主義認識論的主要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