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蛋帶着我們進了村。[燃^文^書庫][]一走進村子,我便聞到了一股臭臭的味道。這種臭味,就像是動物腐爛了的味道,當然,人的屍體在腐爛之後,也是這麼個味道。
“好臭啊!”我說了一句。
“你不喜歡嗎?我們村的人都很喜歡,這是我們最喜歡的食物。”傻蛋接了一句。
“什麼食物?”我問。
“臭肉,就是那些腐爛了的肉。”傻蛋說。
“什麼臭肉?”我問。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屍體,剛纔我在村口那裡,看到樹上站着一隻禿鷲,那傢伙正在吃一隻什麼動物的屍體。這個村子有些奇怪,村子裡的人不會像禿鷲一樣,吃人的屍體吧!
我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爲這地方是黑馬寨的地盤。黑馬寨跟那屍毒有關係,理所當然的,那地方肯定是個倒弄屍體的地方。
“一會兒去了我家,我拿給你吃。”傻蛋說。
說着,傻蛋便大步朝前走了。
我看了一眼柳雨婷,她現在對我點了點頭,意思是咱們去看看。
傻蛋的家,在村子的邊上,他家的房子,跟別的村民家的一樣,也是茅草房。
“媽,來客人了。”一走到家門口,傻蛋便朝着屋裡吼了起來。
“來客人了啊!快讓客人進屋啊!”屋裡傳來了一個女人熱情的聲音。這聲音就跟普通農家,那好客的女主人差不多,我沒聽出什麼異樣。
我們跟着傻蛋進了屋,在我們面前,是一個皮膚黝黑的農婦模樣的女人。conad1;
“大娘,你好!”我主動跟那女人打了聲招呼。
“叫我傻媽就行,我是傻蛋他媽,大家都是這樣叫我的,你要是叫別的,我還不習慣了呢!”傻媽說。
“媽,我在山上迷路了,是這位哥哥和這位姐姐送我回來的。”傻蛋說。
“謝謝兩位好心人啊!現在天色已經晚了,要走到鄉場上,至少得三四個小時,夜裡山上有狼,走着不安全。要是你們不嫌棄,就在我家住一晚吧!明天早上再走!”傻媽說。
“那就多謝傻媽了。”我說。
傻媽看上去不像是壞人,可是我又總覺得她有些不對,準確的說,是這個村子有些不對。傻媽留宿我們,至少我們不用在山裡過夜了。
有個屋子,總比在露天要強得多。還有就是,我想確定一下,傻媽和傻蛋,到底是不是壞人。要是他們真的是壞人,那麼今天晚上,他們肯定是會對我們有所動作的。
“先喝點水,我去給你們弄點吃的,你們肯定餓了。”傻媽拿了兩個土碗出來,然後拿出了黑黢黢,髒兮兮的水壺,倒了滿滿的兩碗水。
柳雨婷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在問我這水能不能喝。我們翻了一座大山,一路上,爲了節約水,水壺裡的水我們都沒捨得喝。因此,現在的我們,是很口渴的。
我端起了水,試着喝了一點兒,感覺沒什麼問題。因此,我便把脖子一仰,見一大碗水都倒進了嘴裡,咕隆咕隆的喝了下去。
柳雨婷見我喝了沒事,便也把面前那碗水給端了起來。本來,在外人面前,柳雨婷無論是吃東西,還是喝水的時候,都會裝出一副優雅的樣子。可是,現在她可能是真的太口渴了,因此也像我一樣,端起碗一下子把水灌進了喉嚨裡。conad2;那氣勢,絕對比女漢子還要女漢子。
傻媽去準備食物去了,沒空招呼我們,傻蛋又還只是個孩子,總不能讓他給我們倒水吧!因此,我便反客爲主的,自己拿起了那茶壺,給柳雨婷和我,分別又倒了一大碗水。
喝完了水,渴是不再渴了,不過我這肚子,立馬就咕咕的叫了起來。我餓了,至於柳雨婷,雖然沒有聽到她的肚子叫,但我覺得她跟我也差不多,應該也是餓了。
就在這是,一股濃濃的臭味飄了出來,這是屍臭味,是從廚房裡傳出來的。
“飯好了,你們肯定餓壞了吧?”這是傻媽的聲音,她端着一個砂鍋出來了,那砂鍋的蓋子是蓋着的。可是,縱然是蓋着蓋子,但那讓人作嘔的臭味,還是從那砂鍋裡冒了出來,飄滿了整個屋子。
“這砂鍋裡是什麼啊?”我問。
“糯米排骨。”傻媽說。
糯米排骨?這菜名聽上去很正常啊!而且糯米排骨我吃過,應該是很香的啊!不可能是這種屍臭味兒啊!莫非,那排骨是放久了,已經臭了。
這時,傻媽已經把那砂鍋放到了桌子上,放在了我們的面前。
“快吃吧!你們一定餓壞了。”傻媽說。
此時,傻蛋就坐在我們的對面,我看他的嘴角都流出口水了,看樣子他是餓了,特別想吃。可是,這砂鍋確實是太臭了,就算那蓋子是蓋着的,我都忍不住想要嘔吐,要是揭開蓋子,我絕對立馬就會翻江倒海,吐得一塌糊塗。
傻媽終究還是揭開了蓋子,砂鍋裡確實是排骨,不過那肉已經腐爛了,血淋淋的。在那排骨上,還爬着密密麻麻的蛆。
我一個沒忍住,打起了乾嘔來。還好我肚子是空着的,沒有食物可以吐出來,只吐出了一點酸水。conad3;至於柳雨婷,她跟我差不多,甚至比我還要嚴重,已經勾着身子,吐得哇哇的了。
“這是什麼東西啊?”我一邊打幹嘔,一邊問。
“糯米排骨啊!我把家裡最好吃的東西都拿出來招待你們了,你們還不領情。這糯米排骨,我可攢了半年才攢齊這麼一鍋,連傻蛋我都沒捨得給他吃。”傻媽突然變得兇巴巴的了。
傻媽這臉,翻得真快,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爲我們拒絕吃她這排骨惹怒了她?
不過,就算是惹怒了傻媽,我也不會吃這長滿了蛆的糯米排骨。這玩意兒,要是吃下去,就算不被毒死,那也得被噁心死。
“傻蛋,他們不吃,你吃吧!”傻媽對着傻蛋吼了一句。
傻蛋一聽這話,趕緊撲了過來,用手抓起了砂鍋裡的排骨,也不顧排骨上的那些蛆爬到了他的手上,直接就把排骨往嘴裡塞。
傻蛋不僅不覺得那排骨臭,甚至那些爬到他手上的活蛆,他都把它們一條一條捉了下來,塞進了自己的嘴裡。
太噁心了,這實在是太噁心了,簡直是不忍直視。
“好吃嗎?傻蛋!”傻媽很提氣地問了傻蛋一句。
“好吃,媽,我還要吃!”傻蛋說。
“好啊!等一會兒你爹回來,讓他把這位哥哥和這位姐姐的排骨剔下來,我給你放罈子裡攢着,攢半年,媽又給你做糯米排骨吃。”傻媽說。
“嗯,媽媽最好了。要不要先把他們綁着,我去拿繩子?”傻蛋塞了一根長滿蛆的排骨在嘴裡,然後向着屋角走去了。
這是什麼情況?莫非我這是到了人肉包子鋪了?不!應該是人肉排骨鋪,還是糯米排骨。要是傻媽說的能實現,在半年之後,我身上的肋骨,就會變成傻蛋口中長滿了蛆的排骨。
現在,我最關心的並不是我的肋骨會不會長蛆的問題。我最關心的是這個村子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傻蛋和傻媽到底是不是人?
這噁心的人我見過,可是噁心到吃長滿了蛆的,還沒煮過的生人肉排骨的,我別說見了,就連是聽都沒有聽說過。
“你們是人嗎?”我承認我這問題很傻逼,但是,這個問題真的很重要,我必須搞清楚。
“人?”傻媽看了看我和柳雨婷,那眼神怪怪的,還帶着一股不屑,說:“我們早就不是人了,我們是人的主人,就像你們人是豬的主人一樣。你們人吃豬肉,我們吃人肉。”
“人的主人?誰說的?”傻媽提起了我的興趣,我知道她現在不會對我動手,還想着跟我拖延拖延時間,因爲傻爹還沒回來,就憑他們母子二人,肯定搞不定我和柳雨婷。
“寨主說的。寨主說了,我們山外村的,現在還只是人的主人。在我們吃了九十九個人之後,就能進入山中村,成爲山外村的主人。山中村的,要是能吃九十九個山外村的,就能進入山裡村。只有在進入山裡村之後,纔有進入黑馬寨的機會。”傻媽說。
什麼叫人吃人,這就是人吃人。在聽了傻媽這段神經兮兮的話之後,我算是明白了,爲什麼黑馬寨會被稱爲地獄。這地方,要都算不上是地獄,那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地獄了。
“進入黑馬寨有什麼好?”我問。
“能想吃誰就吃誰?還不會被別人吃。山外村,每年都會送十個吃人吃得最少的村民到山中村去,讓那裡的村民吃。”傻媽說。
“你們這裡有這麼多村民嗎?”我問。
“有啊!你們兩個,不就是新來的村民嗎?加上你們兩個,我們村今年已經送了八個了,還差兩個,今年的就籌齊了。”傻媽說。
“你不是說吃九十九個就能進山中村嗎?你幹嗎不直接把我們吃了?”我問。
“自我出生以來,我就沒聽說過,有誰能進山中村的。”傻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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