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

以上我說了格物的工夫,至於完成這個工夫的途徑,就是思與學。思是用自己的明,以明自己,如鑽木取火;學是用他人之明,以明自己,如借燈燃燈。學是吸收,思是消化。無論吸收與消化,均須憑自己上達的熱忱。上達二字,可以淺解,亦可以深解;淺解是人事,深解是真理。人事的上達,是作人作事的向上;真理的上達,是人生任務的交代。孔子說:“莫我知也夫!”子貢說:“何爲其莫知子也?”孔子說:“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這就是真理的交代。但無論人事與真理,均須憑上達的熱枕。這上達的熱忱,亦是智仁勇三達德的產物。好學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上達必須由知恥開端,人若無恥,即無上達的熱忱,放辟邪侈,無所不爲,逐利爭名,損己害人,不知所恥,爲之熟而恥盡,恥盡熱忱之根絕,不可救藥。知恥爲上達的動機,有此動機,然後才能走上學與思的途徑。學思必須並用,孔子說:“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又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吸收而不消化是罔然。不借他人之明,證自己之思,恐思走了錯路,陷入危殆。學思互用,正確了自己的意念,格物方有把握。這是說了化習浄染。至防染防習,是人類最要緊的事。與其染濃習厚,而淨而化,不如染淡習薄爲愈。所以儒者從“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說起,講胎教、貴家教、重擇鄉(孟母三遷),慎交友(無友不如己者,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尊良師、尚聖治,此皆淡染防習之道。能淡染防習,較之染濃習厚而再去之,不只易爲,且在人類中可免多少傷害。

以上是說途徑,還需要有做法,做法必須是把握現實。現實是自己的身欲與外界的人與物接觸時,就其反應上,用自己的明來糾正其不正處。這個糾正,就是化習淨染。糾正的次數愈多,化與淨的功效亦愈大。這做法是些什麼?以儒家的學術,說到言行上,均是這個做法。但其做法,有由內向外的,有由外向內的,亦有內外交攻的。由內向外的:如九容、五仁、四箴,恕道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由外向內的:如九思、三戒、三省。內外交攻的,分爲先外而後內的,與先內而後外的。先外而後內的:如挈矩之道,如“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先內而後外的:如“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知,禮人不答反其敬”。就反應上修正自己,行有不得,反求諸己,莫怨乎外,怨外是枉然,反添了怨的遮蔽;不只是無益於化習浮染,反是濃染厚習。由內向外,由外向內,是自己的工夫;內外交攻,是反應的修正。就反應上修正自己,最爲確實。至於動念爲行爲之根據,能在動念上修正,尤可使言行從根本上得其當。但在動念上修正,必須到習薄染淡時,方可得之。至於禮樂,亦是去習淨染上一件重要事。禮得其適,可以節染;樂得其適,可以調染。節染調染,均能脫習。所謂適,是適於各人之感受量,過乎其量,則不能接受;不及其量,則不起作用,禮樂之過與不及,皆成形式;成了形式,則失調節之作用。凡此諸端,皆是人的言行與心思上,朝夕不離的事。就自己一日中現實的言行心思,抱的緊緊的,格自己的物;去盡了身欲,用上了心欲,明明德於天下。爲這個生,爲這個忙,學成這個,做到這個;完成了真的種子,收穫真以歸還真。人應當這樣,其庶幾乎,可以爲人矣。

今日吾人,應該日不暇給的做些什麼?由重心輕物,轉爲重物輕心,兩個極端,使心物分離。心不能正物用,物不能表心效。反成心爲物化,物掩心用;以心逐物,物長人慾;人慾橫流,理性不展。致人多機心,羣多私謀;各謀其利,各委其害;各圖其私,各廢其公;互鬥其心,以他人作自己的芻狗;互逐其利,以他國滿自己的欲壑。強凌弱,衆暴寡,富欺貧,智詐愚。使科學爲人類之禍害,愈發明,殺人愈狠;使智識爲殘人之利器,愈高明,毀人愈工。人的勞動,不獲其全享;人的生活,不得其快愉。人盡其力以禍人,地盡其利以禍世,是吾人之所憂者。憂之當如何?應當醫救。醫救之道,端在啓發人心上慈惠之德性,樹立世界上主張公道之力量。有此德性,有此力量,教之管之。使人皆互親,仇恨不結;國皆禮讓,爭奪不興。去生產之剝削,杜國際之侵略;科學公有,愈發達人類的享受愈多;人才公用,愈高明社會的進化愈速。人盡其力以福人,地盡其力以福世;使人與人間,國與國間,得到正常關係。進世界於大同,登人類於安和,使人盡從收穫真以歸還真上做生活。“大明始終”,亦能體會着,“不習無不利”,亦能說得來。“無思無爲,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成爲自己的現象。“唯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的這回事,亦就成爲自己做,自己成,自己的事。

世語說:“當值者昏,旁觀者明”,當值者是以身欲處事,旁觀者是以心欲判事。人能格淨身欲,用上心欲,處當值之事,亦能如旁觀。但去了身欲,並不是沒有視聽。視色仍辨色,然等於色盲眼,色與視欲,不生關係;聽聲仍辨聲,然等於無耳鼓,聲與聽欲,不生關係;其他身欲,如最強烈之飲食男女,亦莫不如此。惟其如此,故能處情逆物誘之事,如大喇嘛的秤,逆與物無論多大,亦不反應。處他人利害之事,如二喇嘛的秤,毫釐必辨。處他人是非之事,若大明鏡,本來是什麼,照個什麼。投石而水不濺,涅色而染不沾,身欲如同淨水,心欲如同生龍;淨水則不蔽明,生龍則不違機。庶幾可以生,可以死。生則當值如旁觀,遊然自得自主,處事如明鏡,灑然自由自樂。得志以行於世,有爲等於無爲;不得志以達其道,無爲等於有爲。死可以無息而久,久則悠遠、博厚、高明、無疆。此爲吾人所當急爲者!君其嚮往否?

一九五〇年七月九日述於臺北

附:大喇嘛的秤與二喇嘛的秤

大喇嘛的秤——前清入關後,爲籠絡西藏、蒙古活佛的人,所以在五臺山上爲大喇嘛、二喇嘛蓋了許多寺院。大喇嘛很有勢力,最初他們到某一地,地方官還要跪着迎接,被他們用馬鞭打落頂子者很多,足見其聲勢的顯赫。當時五臺的縣知事名駱長華者,他有一天走到街上,逢見一個老百姓鞭撻驢很厲害,就問他說:“你爲甚麼這樣打驢?”老百姓說:“我背了一背草,大喇嘛還給我稱下一斤,它馱了一馱草,連一斤也沒稱下,它還不如我,養它做甚?所以我氣得打它。”老百姓的話,固然有點故意刺激他,但駱知事知道事非無因,就留心多方調查,知道大喇嘛的秤,是秤鉤與提繩在一個孔子裡,所以稱多麼重的東西,秤桿也不動的,於是駱知事就在巡撫跟前參他,但參了多少次,巡撫也不敢如何。後來駱知事立下志,非參倒他不做官,就把他告到朝廷那裡,最後清廷下旨才把他懲處了,並且爲給他留體面,特給他個穿靴的夾槓處分。普通犯人是不穿靴子夾槓刑,實際上穿靴子夾槓受刑更痛苦。

我以爲人生也要如大喇嘛的秤,稱多少東西亦沒有分量,亦就是外面如何大的刺激,動搖不了自己。這就是我常說的“官誘不動,錢買不動,手槍炸彈威嚇不動”。因爲官能誘動你,你的命就在官手裡;錢能買動你,你的命就在錢手裡;手槍炸彈能威嚇動你,你的節操就被手槍炸彈破壞了。所以世上的東西,不論甚麼只要能波動你,你就不夠個大喇嘛的秤。秤鉤與提繩距離大,則少有刺激亦必反應;秤鉤與提繩距離小,則小刺激不反應,大刺激亦要反應。既然反應,則是自己的禍福利害,自己沒有把握,仍隨外來的刺激而決定。人生能如大喇嘛的秤,處理刺激,無論多大的橫逆利誘威脅侮辱之來,亦均不爲所動,纔是自由、自主、自動、自樂的生活。這是指處理刺激而言,至若辨別是非利害,即須用二喇嘛的秤,始能毫釐分明。

二喇嘛的秤——大喇嘛受處分之後,二喇嘛提出一個聲明說:“如命我繼任大喇嘛位,我的秤桿無限長,我的秤鉤與提繩之距離無限長,雖毫釐之物,亦能得出輕重來。”這是二喇嘛的思想。辨別人我的利害,人我的是非,應當如這二喇嘛的秤。

七月十日

水池泄而不溢易,塞而不溢難。民情疏而不潰易,堵而不潰難。

七月十五日

人應當謀其事之所當爲,盡其力之所能爲,心身合一以了身。致其知之所當知,行其行之所當行,知行合一以了心。心身皆了,則成中的種能,以此種能收穫中歸還中,則不虛此生。

七月二十五日

真理是神聖,人情是萬能。神聖是無上,萬能是無違。本上真理,依據人情,無論思想言行不招怨,即所謂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孔子厄於陳蔡,是環境使然,不是自招的。

七月二十八日

自滿的人難與談真理。自毀的人難以聽良言。

七月二十九日

色盲眼者談五色,是主觀的想象,不是客觀的事實。

八月十二日

由臺北市麗水街八號移居陽明山公館裡九鄰八十一號,後改爲臺北市士林區永公路二四五巷三四弄二七三號,其地爲廢耕之茶園,雜草及胸,道路坎坷,無電燈電話,飲用山泉,距山仔后公路步行三十分鐘,建築茅屋,從事著述,人以“菁山草廬”名之。颱風一年數至,草廬時受損壞,遂就地取材,建石屋數間,命名爲種能洞。並有種能洞命名記曰:“我到臺灣,因不耐炎熱與暴風雨侵襲,建茅屋於金山(又名菁山)山麓。移居以來,想起內地冬暖夏涼不怕風雨的窯洞,我問臺灣同胞,臺灣爲什麼沒有窯洞?他們說:窯洞有三個缺點:一潮溼,二空氣不流通,三怕地震,適合於北方,不適合於臺灣。這三個缺點,經研究全可補救,使用洋灰就防住了潮溼,開前後窗戶可使空氣流通,至於地震,窯洞與樓房性質一樣,是看建築上設施如何,我遂決定建築一所窯洞。臺灣房屋,中國式、日本式、西洋式都有,特取三式所長,融合爲一,爲臺灣同胞作試驗。此窯命名爲種能洞,因我向以種能觀察宇宙,爲配合我的宇宙觀而名之。”

九月八日

宇宙是一個大宇宙,人人均是一個小宇宙。就宇宙全體說,是要化萬象爲本體,不使本體隨萬象而流轉。就人的全性說,是要淨惹性顯本性,不使本性隨惹性而施爲。

九月十四日

人生的歸宿,有兩個途徑:一是反宇宙的演變,作宇宙演變的敵人;一是成全宇宙的演變,作宇宙演變的孝子。前者認斷不了生根不可死,擺不開生趣不可生,是避染斷惹,不涅不緇。後者認淨不了生根不可死,善不了生趣不可生,是化習淨惹,涅而不緇。人具宇宙的全成,應作宇宙演變的孝子,裁其過處,輔相其不夠處,以成全其演變。

十月二十日

問:二次革命及民初山西處境?

答:民國元年(公曆一九一二)七月,廣東都督胡漢民來電說:“近得京友確報:中央現主極端集權,實行軍民分治,收軍權財權暨一切重大政權,悉褫中央,懼各省都督之反對,則大借債,以操縱之,雖失權於外人,亦在所不惜。此後救濟之法,惟有聯絡東北各省反對力爭,或可補救一二。”旋接江西都督李烈鈞電,亦同此意,併力主應以地方監督政府,不使政府操縱地方,以免失權外人,復陷。我當時對他們的主張深表同情,於是很快覆電贊同,並說:“地方分權,古今通義,徵諸歷史,根據甚深。且中國省界之大,動逾千里,非東瀛府縣西歐州郡所可比擬,即授以各國地方行政之權,尚覺輕重失當,遑論集權中央。況當建設時代,伏莽未靖,軍政民政其權不容分屬,宜授各省都督以行政特權,限以年數,使其厲行整理,因循玩慍,屆期不舉者,嚴加懲處,使政府與地方互相維持,互相監督,庶政府之野心不萌,而各省亦不至逾權越限。俟國基鞏固,然後徐圖集權,尚未爲晚。”

這一聯電力爭的行動,李烈鈞同志和我曾廣爲聯絡,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明白覆電給我不表贊同的,只有四川都督胡景伊,積極表示贊同的,則有湖南都督譚延闓,江蘇都督程德全,奉天都督趙爾巽。我初以奉天趙都督老成望重,由其領銜入告,較有裨益,李烈鈞同志亦表同意,嗣經我馳電相詢,趙君不願領銜,乃推廣東胡都督主稿,由江蘇程都督領銜電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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