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

第五條 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黨政主要領導幹部,是指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黨委(含黨組、黨工委,以下統稱黨委)正職領導幹部和行政正職領導幹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幹部。

第六條 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以及鄉、民族鄉、鎮的主要領導幹部;

(二)行政公署、街道辦事處、區公所等履行政府職能的政府派出機關的主要領導幹部;

(三)政府設立的開發區、新區等的主要領導幹部。

第七條 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地方各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

第八條 兩辦《規定》第二條所稱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

(一)中央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

(二)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

(三)履行政府職能的政府派出機關的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

(四)政府設立的開發區、新區等的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

(五)上級領導幹部兼任有關部門、單位的正職領導幹部,且不實際履行經濟責任時,實際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常務工作的副職領導幹部;

(六)黨委、政府設立的超過一年以上有獨立經濟活動的臨時機構的主要領導幹部。

第九條 兩辦《規定》第三條所稱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含金融企業,下同)的法定代表人。

根據黨委和政府、幹部管理監督部門的要求,審計機關可以對上述企業中不擔任法定代表人但實際行使相應職權的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條 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範圍依照幹部管理權限確定。遇有幹部管理權限與財政財務隸屬關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係不一致時,由對領導幹部具有幹部管理權限的組織部門與同級審計機關共同確定實施審計的審計機關。

第十一條 部門、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內部管理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由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本章完)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