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西文化的交通
從近世西力東漸以前,有元一代,卻算得一箇中西交通最盛的時代。因爲前此中西交通,差不多隻靠海路,至此時,則陸路也發達了。
在西半球尚未發現,繞行非洲南端之路,亦未通航,黑海、地中海、紅海、波斯灣,實在是東西兩洋交通的樞紐。而其關鍵,實握於大食人之手。所以在當時,東西交通,以大食人爲最活躍。當北宋中葉,十字軍興,直至南宋之末,這二百年之中,雖然天方教國和景教國蹀血相爭,極宗教史政治史上的慘苦,然而開發文明的利器,羅盤針、印刷術、火藥,中國人所發明的,都經大食人之手,而傳入歐洲。給近世的歐洲以一個大變化。至元代西征成功之後,其疆域跨據歐洲,而其形勢又一變了。
元太宗時,曾因奉使的人,都經民地,既費時又擾民,商諸察合臺,擬令千戶各出夫馬,設立站赤。察合臺也贊成了。他即於所轄境內設立。西接拔都,東接太宗轄境。如此,歐亞兩洲之間,就不啻開闢出一條官道了。
當時景教諸國,正因和天方教國兵爭,要想講遠交近攻之策。於是1245年,羅馬教皇派柏朗嘉賓(PlanoCarpini),1253年,法王路易第九又派路卜洛克(Rubruk),先後來到和林。而當時的商人,更爲活躍。他們或從中央亞西亞經天山南路,或從西伯利亞經天山北路,遠開販路於和林及大都。至於水路:則自唐宋以來,交通本極繁盛。在宋時,浙江的澉浦、杭州、秀州、明州、台州、溫州,福建的福州、泉州,廣東的廣州以及今江蘇境內的華亭和江陰,山東境內的板橋鎮,都曾開作通商港。輸入的犀、象、香藥等,很爲社會所寶貴。政府至用以充糴本,稱提鈔價。而稅收或抽分所得,尤爲歲入大宗。元時,還繼續着這般盛況。
蒙古是新興的野蠻民族,戒奢崇儉,不寶遠物等古訓,是非其所知的。所以對於遠方的珍品,極其愛好。尤優待商人和工人。其用兵西域時,凡曾經抗拒的城池,城破後都要屠洗,獨工人不在其列。太宗時,西商售物於皇室的,都許馳驛。太宗死後,皇后乃蠻氏稱制,信任西商奧魯刺合蠻,至於把御寶宮紙交給他,聽其要用時填發。又下令:凡奧魯刺合蠻要行的事,令史不肯書寫的,即斷其腕。此等行爲,給久經進化的中國人看起來,真是笑話。然卻是色目人在元朝活動的惟一好條件。元代本是分人爲三級,以蒙古爲上,色目次之,漢人、南人爲下的。所以當時,大食、波斯的學者、軍人,意大利、法蘭西的畫家、職工,都紛集於朝。特如意大利的馬可波羅(MarcoPo-to)在1237年來到中國。仕至揚州達魯花赤。居中國凡三十年。歸而刊行遊記,爲歐人知道東方情形之始。
和元朝關係最深的,自然還是大食的文化。蒙古本來是沒有文字的。成吉思汗滅乃蠻之後,獲塔塔統阿,才令其教太子、諸王“以畏兀字書國言”。後來世祖命八思巴造新字,於1270年頒行。案成吉思汗的滅乃蠻,事在1204年,則蒙古人專用畏兀字,實在有六十餘年。蒙古字頒行之後,雖說“璽書頒降,皆以蒙古字書之,而以其本國字爲副。百官進上表章,則以漢字爲副。有沿用畏兀字者罰之”,然而後來又說:亦思替非文字,便於計帳,依舊傳習。而終元之世,回回國子學,亦是和普通學及蒙古國子學並立的。西方輸入中國的文化,除宗教而外,要推美術和工業兩端。《元史·阿爾尼格傳》,說他善於畫塑及鑄金爲像。
當時的元朝,有王揖使宋所得明堂鍼灸銅像。年久壞掉了,沒有會修的人。世祖叫把給他看。他居然製成了一具新的。關鬲脈絡,無不完備。當時兩京寺觀的像,多出其手。元代諸帝的御容,織錦爲之的,亦是阿爾尼格所制。當時的人,嘆爲圖畫弗及。其弟子劉元,則精於西天梵相。兩都名剎的塑像,出於其手的很多。又火藥的發明,雖起自中國,而火炮的製造,則中國人似乎反從歐洲學來。《明史·兵志》說:古代的炮,多系以機發石。元初得西域火炮,攻蔡州始用之,而造法不傳。直到明成祖平交趾,得其槍炮,才設神機營肄習。至武宗末,白沙巡檢何儒,得佛郎機炮。1529年,中國才自行製造起來。有最初的發明,而後來不能推廣之以盡其用。這個,中國人就不能不抱愧了。
第三、元的制度
凡異族人居中國的,其制度,可以分做兩方面來看:(其一)他自己本無所有,即使略有其固有的習慣,入中國以後,亦已不可複用,乃不得不改而從我。在這一點上,異族到中國來做皇帝,和中國人自己做差不多,總不過將前代的制度,作爲藍本,略加修改罷了。(又其一)則彼既系異族,對於中國人,總不能無猜防之心。所以其所定的制度,和中國人自己所定的,多少總有些兩樣。元朝的制度,便該把這種眼光來看。
元朝中央的官制,是以中書省爲相職,樞密院主兵謀,御史臺司監察,而庶政則分寄之於六部的。這可說大體是沿襲宋朝。至於以宣政院列於中央,而管理吐蕃,則因元朝人迷信喇嘛教之故,這也不足爲怪。其最特別的,乃繫於路、府、州、縣之上,更設行省。在歷代,行省總是有事時設置,事定則廢的。獨至元朝而成爲常設之官。這即是異族入居中國,不求行政的綿密,而但求便於統馭鎮壓的原故。這本不是行政區域,明朝乃廢其制而仍其區域,至清代,督撫又成爲常設之官,就不免政治日荒,而且釀成外重之弊了。元代定製,各機關的長官,都要用蒙古人的。漢人、南人,只好做副貳,而且實際見用的還很少。這也是極不平等之制。
學校,元朝就制度上看,是很爲注重的。雖在當時未必實行,卻可稱爲明朝制度的藍本。我國曆代,學校之制,都重於中央而輕於地方。元制,除京師有普通的國子學和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外,1291年,世祖詔諸路、府、州、縣都立學。其儒先過化之地,名賢經行之所和好事之家,出錢粟以贍學的,都許立爲書院。諸路亦有蒙古字學、回回學。各行省所在之地,都設儒學提舉司,以管理諸路、府、州、縣的學校。江浙、湖廣、江西三省,又有蒙古提舉學校官。其制度,總可算得詳備了。
其科舉,則直到1315年才舉行。那已是滅金之後81年,滅宋之後37年了。其制:分蒙古、色目和漢人、南人爲二榜。第一場:漢人南人試經疑、經義,蒙古色目人則但試經問。第二場:蒙古、色目人試策,漢人、南人試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第三場:漢人、南人試策,蒙古色目人則不試。案宋自王安石改科舉之制後,哲宗立,復行舊制。然士人已有習於經義,不能作詩賦的,後來乃分經義,詩賦爲兩科。金朝在北方開科舉,亦是如此。至此則複合爲一。此亦明制所本。而其出身,則蒙古人最高,色目人和漢人、南人,要遞降一級,這也是不平等的。
其猜防最甚的爲兵制。元朝的兵,出於本族的,謂之蒙古軍。出於諸部族的,謂之探馬赤軍。入中原後,發中國人爲兵,謂之漢軍。平宋所得,謂之新附軍。蒙古和諸部族,是人盡爲兵的。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都入兵籍。調用漢人之法:其初或以戶論,或以丁論,或以貧富論。天下既定之後,則另立兵籍,向來當過兵的人都入之。其鎮戍之法:邊徼襟喉之地,命宗王帶兵駐紮。河洛、山東,戍以蒙古軍和探馬赤軍。江淮以南,則戍以漢兵和新附軍。都是世祖和其一二大臣所定。元朝的兵籍,是不許漢人閱看的。在樞密院中,亦只有長官一二人知道。所以有國百年,而漢人無知其兵數者。其民族的色彩,可謂很顯著了。
法律亦很不平等的。案遼當太祖時,治契丹及諸夷,均用舊法,漢人則斷以律令。太宗時,治渤海亦依漢法。到道宗時,才說國法不可異施,命更定律令,把不合的別存之,則遼已去亡不遠了。金朝到太宗時,才參用遼宋舊法。熙宗再取河南,才一依律文。這都是各適其俗的意思。元朝則本族人和漢人,宗教徒和非宗教徒,都顯分畛域。如蒙古人殺死漢人,不過“斷罰出徵”和“全徵燒埋銀”。又如“僧、道、儒人有爭,止令三家所掌會問”,“僧人惟犯奸盜詐僞,至傷人命,及諸重罪,有司歸問。其僧侶相爭,則田土與有司會問”等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