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侖波的發現美洲,事在1493年,葡萄牙人的發見印度新航路,則事在1498年,較鄭和的下西洋,實後十年。西人東航之初,中國人的足跡,早已遍佈南洋了。中國西北負陸,而東南面海。閩、廣之北,限以重山,其民不易向中原分佈,所以移徙到海外的很多。南洋羣島,氣候和煦,物產豐饒,實在是中國的一片好殖民地。不但如此,中國人作事平和,凡事都以共存共榮爲目的。假使開發南洋的責任,而由中國負之,南洋羣島的土人,決沒像現在飽受壓迫,瀕於滅亡之慘。徒以昔時狃於“不勤遠略”之見,有此基礎,不能助以國力,向前發展,這真是一個大錯誤。不但如此,因海防的廢弛,通商政策的不得宜,反還因海洋交通,而深受其害,這便是所謂倭寇。
倭寇是起於元、明之間的,至明中葉而大盛。原來日本自與元構釁後,禁止其人民,不許和中國往來。於是冒禁出海的,都是無賴的邊民,久之遂流爲海寇。當元中葉,日本分爲南北朝。後來南朝爲北朝所並。遺民亦有入海,與海寇合的。朝鮮沿海,受患最深,而中國亦所不免。所以明初,於沿海設衛甚多;而明代的市舶司,意亦不重於收稅,而重於管理制馭。世宗時,廢司不設。貿易之事,移主於達官勢家。多負倭直不償。倭人貧不能歸,遂都變爲海盜,沿海的莠民,亦都附和他;或則冒其旗幟,以海島爲根據地,飢則入掠,飽則遠揚。沿海七省,無一不受其患。甚至沿江深入,直抵南京。明朝竟無如之何。直至1556年,胡宗憲總督浙江軍務,誘誅奸民,絕其內應,倭寇勢才漸衰。又約十年,乃爲戚繼光、俞大猷所剿平。然而沿海之地,已凋敝得不堪了。
倭寇平定未幾,復有朝鮮之役,則其事已在神宗時了。日本自開國以來,世與蝦夷爲敵。八世紀之末,日本拓地益廣,乃於東北邊置徵夷大將軍。源、平二氏,世守其地。後來中央政爭,多借源、平二氏爲助。平氏先以外戚執政,後爲源氏所滅。乃遍置武職於諸州,以守護封土,而總其權於徵夷大將軍。於是大權盡入幕府,皇室徒擁虛名而已——日本皇室,所以始終未曾易姓,就是爲此。源氏之後,北條氏、足利氏,相繼以家臣覆滅幕府,格外大封將士;而其將士,又以其地分封其下,遂成全國分裂之勢。十六世紀之末,有個喚做豐臣秀吉的,起而平定全國。
因念亂源終未盡絕,意欲把一班軍人,趕到外國去,遂有1592年渡海攻朝鮮之舉。朝鮮開國之主李成桂,本是以打倭寇出名的。當元朝時候,屢次干預高麗的內政。其國王,多數是元朝的女婿。舉國多剃髮易服,習爲胡化。明興之後,高麗王氏的末主,還想扶翼元朝。李成桂則傾向中國。於是覆王氏而自立。革新內政,輸入中國的文化,氣象一新。然而承平日久,兵備亦不免於廢弛。日本兵一至,遂勢如破竹。其王先奔平壤,後走義州,遣使求援於中國。神宗命李如鬆前往。一戰而勝,盡復漢江以北之地。旋因輕進,敗於坡州的碧蹄館。於是撫議復起。遷延數年,終不能就。直至1598年,豐臣秀吉死,日本兵乃解而東歸。這一次,明朝運兵籌餉,**全國,而竟沒有善策,可見其政治軍備的廢弛了。
第四、明末的政局
明朝當世宗之時,萬事廢弛,本已成不能復振之局。世宗崩後,穆宗立,在位六年而崩。神宗立,時爲1572年。穆宗時,張居正、高拱,相繼爲相。神宗立,年幼,拱復罷,居正輔政。居正有綜覈之才。史稱其當國之時,一紙文書,“雖萬里之外,無敢不奉行維謹”的。當時吏治敗壞,又承累朝的奢侈,國計民生,均極困難,居正乃裁減用度,刷新庶政。“行官吏久任之法,嚴州縣諱盜之誅。”在相位十年,頗有“起衰振敝”之效。然神宗本性是昏惰的,所以自居正死後,綱紀便又廢弛了。而中年後的怠荒,尤爲前此列朝所未有。
明朝的君主,視朝本不甚勤謹的。神宗則中年以後,不視朝者至二十餘年。專一聽信中官。派他們出去做稅使,併到各處開礦,藉端誣索,毒流天下。皇帝既不管事,羣臣就結黨相攻。而言路一攻,其人即自去,於是言路之權反重。明朝人本來和宋朝人一樣,喜歡爭意氣的。當時顧憲成等講學於無錫的東林書院。往往諷議執政,裁量人物。即朝士亦有遙相附和的。於是黨禍復起。
清室之先,就是隋唐時的白山靺鞨。遼時,謂之長白山女真。清人自謂國號滿洲。據近人所考證,則滿洲二字,明人寫作滿住,乃大酋之稱,不徒非國名,並非部族之名。清室之先,實在是明朝的建州女真。明朝分女真爲三衛:曰海西,在今吉林的西部,遼寧的西北部。曰野人,在今吉、黑兩省的極東。曰建州,初設於朝鮮會寧府的河谷。事在1412年。受職爲指揮使的,名猛哥帖木兒,即清人所謂肇祖。後爲七姓野人所殺。弟凡察嗣職,遷居佟佳江流域。後來猛哥帖木兒的兒子董山出來,和凡察爭印。明朝乃將建州分爲左右二衛,以董山爲左衛,凡察爲右衛指揮使。董山漸漸桀驁。1466年,明朝檄調他到廣寧,把他殺掉。並出兵攻破其部落。部人擁戴其子脫羅擾邊,聲言復仇。久之,也就寂然了。於是左衛衰而右衛盛。右衛酋長王杲,其地在今寬甸附近,爲李成樑所破,逃到扈倫四部中之哈達。據《清實錄》所載,當時的女真,分爲滿洲、長白山、扈倫、東海四大部。
滿洲、長白山,就是明朝的建州衛。東海爲明朝的野人衛。扈倫則野人部落,南遷而據海西之地的。其中哈達、葉赫,明人稱爲南北關,倚以捍邊,視之尤重。王杲逃到哈達後,哈達酋長把他執送李成樑。李成樑把他殺掉。王杲的兒子阿臺,是清景祖的孫婿。景祖,《清實錄》名覺昌安,明人謂之叫場,即清太祖之祖。其第四子顯祖塔克世,明人謂之他失,爲太祖之父。阿臺既抱殺父之怨,助葉赫以攻哈達。滿洲的蘇克蘇滸部長尼堪外蘭,爲李成樑鄉導,以攻阿臺。阿臺被殺,叫場、他失亦俱死。清太祖嚮明邊吏呼冤,明人乃將叫場、他失的屍體還給他。此時清太祖勢甚微弱。至1583年,乃起兵以攻尼堪外蘭。1586年,尼堪外蘭奔明邊。明人非但不加保護,反把他執付清太祖。並開撫順、清河、寬甸、靉陽四關,許他互市。從此滿洲,就漸漸強盛起來了。清人既漸強,滿洲五部,都爲所征服。扈倫、長白山聯合蒙古的科爾沁等部來伐,亦爲清太祖所敗。太祖又聯合葉赫,以滅哈達。至1616年,遂起兵叛明。
清兵既起,明以楊鎬爲經略,發大兵二十萬,分四路東征,三路皆敗。清人遂陷鐵嶺,進滅葉赫。明以熊廷弼爲經略,旋代以袁應泰。應泰有吏材,無將略,遼、沈遂陷。清太祖自赫圖阿拉遷居遼陽。1625年,又遷居瀋陽。儼然和明朝對抗了。
邊事如此,而明朝方忙於三案之爭。東林、非東林,互相攻擊。熹宗時,非東林黨人結中官魏忠賢,把東林黨人一網打盡。忠賢的驕橫,尤其前此宦官所未有。直到1627年,毅宗即位,才把他除掉。然而外患未平,流寇復起,終於不能支持了。
流寇是毅宗初年,起於陝西的。流入山西,又流入河北。渡河,犯湖廣、四川、襄鄖。明朝命陳奇瑜督剿。1634年,奇瑜蹙賊於車箱峽。賊勢業已窮蹙,而奇瑜信其僞降,受之,賊出峽即大掠。於是分爲兩股:一爲高迎祥、李自成。一爲張獻忠。四處流竄。1636年,迎祥爲孫傳庭所擒,自成逃向甘肅。獻忠亦給盧象昇打敗,詣湖北僞降。賊勢又已衰挫。而滿洲又於此時入犯,諸將都撤兵東援,賊勢遂復熾。
明自遼、沈陷後,再起熊廷弼爲經略。因爲廣寧巡撫王化貞所掣肘,計不得行。遼西城堡多陷。明逮廷弼、化貞,俱論死。以王在晉爲經略,在晉主守山海關。時袁崇煥以僉事監軍關外,主張守寧遠。大學士孫承宗是崇煥議。乃罷在晉,代以承宗。旋又代以高第。第性恇怯,盡撤守備入關。崇煥誓以死守寧遠。1626年,清太祖見明大兵已撤,以爲機有可乘,自將攻寧遠。大敗,受傷而死。太宗立,先定朝鮮。還攻寧遠、錦州,又大敗。1629年,太宗乃避正面,自喜峰口入長城。崇煥亦兼程入援。兩軍大戰,勝負未分。先是崇煥以皮島守將毛文龍跋扈,借閱兵爲名,把他殺掉。
毅宗雖加撫慰,實則不能無疑。至是,清人縱反間之計,毅宗遂將袁崇煥下獄殺掉。於是邊事愈壞。毛文龍死後,其部將孔有德、耿仲明等逃到登州。後來造反,給官軍打敗,浮海降清。引清兵攻陷廣鹿島,守將尚可喜降,皮島亦陷。明人前此,常藉海軍勢力,牽制遼東,至此亦消滅了。然而遼西兵力還厚。太宗乃仍繞道長城各口,於1636、1638、1640等年,入犯京畿,蹂躪山東。明朝剿匪的兵事,因此大受牽制。1640年,清兵大舉攻錦州。明薊遼總督洪承疇往援,戰於松山,大敗。明年,松山破,承疇降。錦州亦陷。於是關外重鎮,只有一個寧遠了。然而明兵塞住山海關,清人還不敢深入。
李自成、張獻忠再叛之後,獻忠竄入四川,自成則再攻河南。是時,河南大飢,民從之者如流水,勢遂大熾。1643年,自成陷西安。明年,稱帝。東陷太原。分兵出真定,而自率大兵陷大同。遂陷宣府,自居庸關陷京師。毅宗自縊死。毅宗死的前一年,清太宗也死了。子世祖立,年才六歲,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同攝政。明山海關守將吳三桂,聞京城被圍,發兵入援。至豐潤,京城已陷。李自成招他投降,三桂已經答應了。後聞愛妾陳沅被掠,大怒,走回降清。多爾袞方略地關外,聞之,大喜,疾馳受其降。合兵打破李自成,自成逃回陝西。清兵遂入北京,世祖即遷都關內。
第五、明的制度
有明一代,政治雖欠清明,制度則頗爲詳密。其大部,都爲清代所沿襲,有到現在還存在的。所以明代的制度,在近世的歷史上,頗有關係。
明太祖初仍元制,以中書省爲相職。後因宰相胡惟庸謀反,遂廢省不設。並諭後世子孫,毋得議置丞相。遂成以天子直領六部的局面,這斷非嗣世的中主所能辦到的。於是殿、閣學士,遂漸起而握宰相的實權。前代的御史臺,明時改稱都察院。設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都分左右。又有十三道監察御史。除糾彈常職外,提督學校、清軍、巡漕、巡鹽諸務,亦一以委之。而巡按御史,代天子巡守,其權尤重。給事中一官,歷代都隸門下省。明朝雖不設門下省,而仍存此官,以司封駁稽察。謂之科參,六部之官,沒有敢抗科參而自行的,所以其權亦頗重。外官則廢元朝的行省,而設佈政、按察兩司,以理政事及刑事。但其區域,多仍元行省之舊。巡撫,本系臨時遣使。後來所遣寢廣,以其與巡按御史不相統屬,乃多以都御史爲之。再後來,則以他官奉使,而加以都御史的銜。其兼軍務的,則加提督,轄多權重的稱總督。已有巡按,而又時時遣使,實亦不免於駢枝。但在明代,還未成爲常設之官罷了。
明朝的學校選舉制度,是很有關係的。原來自魏、晉以後,國家所設立的學校,久已僅存其名,不復能爲學校的重心;而且設立太少,亦不足以網羅天下之士。所以自唐以後,變爲學問由人民自習,而國家以考試取之的制度,而科舉遂日盛。科舉有但憑一日之短長之弊。所以宋時,范仲淹執政,有令士人必須入學若干日,然後得以應試之議。王安石變法,則主張以學校養士。徽宗時,曾令禮部取士,必由學校升貢。其後都未能行。然應舉之士,仍宜由學校出身,則爲自宋以來,論法制的人所共有的理想。到明朝,而此理想實現了。明制:京師有國子監。府、州、縣亦皆有學。府州縣學,初由巡按考試,後乃專設提舉學校之官。提學官在任三載,兩試諸生。一名歲試,是所以考其成績優劣的。一則開科之年,錄取若干人,俾應科舉。應科舉的,以學校生徒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