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桑子陌。
我的未婚妻和她的姐妹私底下叫我“六萬塊”,這是我很久之後才知道的。
說起我和她的淵源,這要追溯到五年多以前,我讀大一的時候。那個時候,家裡來了個伯伯,是桑俊以前在部隊的戰友,桑俊年輕的時候去北方當過幾年兵,那個伯伯和他的關係很基,兩人在部隊的時候基到可以擠到一個被筒裡,兩人在被子裡就商量着兩人以後生了小孩,若是一男一女就結爲親家,若是倆帶把的就和他們一樣搞基,若是倆姑娘這事就算了。
後來我出生很久了那個伯伯都沒有結婚,桑俊比人家還要着急,天天給人家介紹對象,讓人家早點把他的兒媳婦給生出來,據說那個伯伯後來還真的生了個女兒,小名叫莎莎。94年的,比我小了五歲多。
桑俊退役後下海經商,趕上做房地產的熱潮,也算是小有所成,據說那個伯伯比他還碉堡,公司都開到美國去了,於是在走之前特地來找桑俊,說以後回國的機會有限了,早點把我和莎莎的婚事定下來吧。
這麼扯的一件事,兩人居然都沒當成兒戲。那個伯伯上午來的,中午兩個人喝了一頓酒後,下午的時候就把我們的婚書籤字蓋章送去公證了。
桑俊以前在部隊當過司令,把部隊裡那套帶到了家裡,霸道,專橫,簡直就是現世法西斯,從小到大,向來是他讓我滾,我就不敢爬。可憐的我連那個傳說中的“莎莎”頭是方的還是扁的都不知道,就這樣稀裡糊塗的被訂婚了。本來,那個伯伯是帶了張大頭貼來的,後來摸了摸身上沒有了,就只好作罷。我坐在沙發上玩手機的時候,那個伯伯過來問我有沒有QQ,那個時候正流行玩這個,我說有,那個伯伯馬上掏出手機來讓我加上了,說那個QQ是他女兒莎莎的。
不好意思問他女兒叫什麼名字,只是知道那個伯伯姓杜,那麼他的女兒應該叫:杜莎?杜莎莎?不管了,當時我直接備註的莎莎。
莎莎還在讀初中,其實當時看資料的時候我真心醉了,14歲,14歲啊,14歲就被她爹賣掉了,莎莎你爹那麼叼,你造麼?
翻遍空間裡也沒看到照片,我隱隱覺得有些失望的,但無論她長成啥樣,哪怕她長的跟裘千尺一樣,我和她的婚事也已成定局。
婚事定下後杜伯伯放心的走了,據說要趕明天的飛機,像是甩掉了一個大麻煩,走的時候一身輕鬆。
從這一刻開始,桑俊就不斷的在我耳邊對我耳提面命,提醒我從此我就是一個有婚約的人了,在大學裡千萬不要和人家亂搞,被他發現一定親自廢了我,我隱隱覺得有些蛋疼。忽然很想偷偷拔一根桑俊的頭髮去做親子鑑定。
當天晚上,莎莎就來主動和我說話了。不知爲何,她粉紅色的頭像在我桌面右下角跳動的時候,我有種奇異的感覺。
這種感覺就像是古時候洞房花燭夜,新郎用喜秤挑起新娘的蓋頭一樣,忐忑而又充滿着好奇。那個時候我或許還不知道,這個從天而降的未婚妻,我將用五年多的時間一點一點的揭開她的蓋頭。
莎莎並不知道我是誰,因爲她的qq列表裡的人都是她的好友和同學,忽然多出的一隻很快就被她發現了。
一開始我並不打算告訴她我的身份,也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態,我表明我只是普通的網友。她並沒有深究,也沒有拉黑我,這件事據說她老爹也沒有告訴她,想等她大了一點再說,告訴我她的qq也是有讓我看着點她的意思。
從剛開始聊的時候,我就能感受到我們之間的代溝,就比如,以下這段對話:
莎莎:“你的網名爲什麼叫知了?”
我:“因爲我很喜歡聽知了叫。”
莎莎:“你爲什麼喜歡聽知了叫?”
我:……
我:“我覺得知了的叫聲裡很有搖滾的味道。”
莎莎:“什麼是搖滾呀?”
我:“就是一種音樂的流派啊,比傳統的流行樂更富有野性和激情。是對現實生活的一種折射和批判……”
莎莎:(#暈)
莎莎:“我一點也不喜歡聽知了叫,太煩躁了,聽了很想睡覺。”
我:“對,重金屬搖滾就是帶點狂躁的,你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演唱者傳遞的情緒,這就是屬於重金屬搖滾的味道和魅力的所在。這是一種音樂風格,當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就像有的人喜歡吃酸的,有的人喜歡吃辣的,有的人喜歡吃酸辣的……”
莎莎:……
後來很久她都沒回了,我以爲就這樣了,畢竟只當我是普通的網友,很多人聊過一次後就再也想不起來了聊,靜靜的把你放在列表裡,過個幾個月清理聯繫人的時候再拉黑。
後來差不多過了一兩個小時,粉紅色的頭像居然又跳動了。
莎莎:“我作業寫完啦,你在幹嘛呀(#調皮)”
也許是生活枯燥,學業無聊,後來,她每次寫完作業都會找我聊天,就這樣,我一點一點的潛伏進了她的生活。
那個時候的莎莎單純乖巧,活脫脫一隻純良無害的小蘿莉,也挺能侃的,十幾歲的小姑娘關心的話題永遠都是明星,電視劇,娛樂八卦,誰誰誰暗戀誰,哪個老師怎麼怎麼變態,哪個同學怎麼怎麼傻X,莎莎也一樣,完全把我當成了一個垃圾桶,外加一個萬能的搜索引擎,各門學科不會做的題目都發過來問我,在她眼中,初中生的題目我自然閉着眼睛都能答,所以她心目中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形象非常高大,殊不知,這是我們整個宿舍智慧的結晶。
我們宿舍裡的四隻,身材妖嬈的“女神”潘雨晨,永遠戴着一副黑框卻不斯文的暴脾氣寧珂,還有一個永遠沉浸在小說世界裡的網文撲貨狗蛋,無視掉那個你往他那邊看十次,九次都在碼字的狗蛋,我和雨晨,寧珂都是志同道合的重金屬搖滾樂發燒友。我們立志在畢業後組一個樂團,做屬於自己的音樂。
每當我們在宿舍裡創作的時候,宿管大媽都會提着刀上來,所以擁有一間屬於我們創作時的小屋是我們那個時候的夢想。雨晨和寧珂家境都不富裕,連買樂器的錢都是攢了許久的,所以我們並沒有多餘的錢去校外租房子搞創作。桑俊爲了防止我在大學裡偷偷談女朋友,喪心病狂的凍了我所有的銀行卡,專門開了一張儲蓄款,定期給我打生活費,還必須把每天每筆支出哪怕是買了顆茶葉蛋都要記下來,做成報表每週上報一次給他,我發誓大學四年絕對是我人生中最最窩囊,最最黑暗,最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莎莎。而她卻渾若不知,在狗蛋都出去和人開房的七夕,我一個人在宿舍握着手機跟她一個黃毛丫頭扯皮的痛苦。
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他在不知不覺中,會慢慢改變你。我開始習慣每天晚上在莎莎差不多把作業寫完的時間上線,聽她訴說她各種小小心事,感覺還是挺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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