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主推薦_六、民主推薦第十九條

【新《條例》】個別提拔任職的民主推薦程序,可以參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規定進行,也可以先進行個別談話推薦,根據談話情況,經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提出初步名單,再進行會議推薦。

【原《條例》】第十四條 個別提拔任職,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和民主推薦的程序,參照本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釋義】本條規定了個別提拔任職的民主推薦程序。修訂後的新《條例》規定的個人提拔任職的民主推薦程序主要有三種:一是參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執行,即進行會議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二是參照本條例的第十八條規定執行,即根據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情況和領導班子結構需要,可以差額提出初步名單進行二次會議推薦。三是新增的“也可以先進行個別談話推薦,根據談話情況,經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提出初步名單,再進行會議推薦”,這樣有利於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和民意基礎性作用。

(本章完)

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一、民主推薦第十四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六、討論決定第三十九條第五章 考 察_九、考察第三十一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七章 任 職_二、任職第四十一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二、討論決定第三十五條第一章 總 則_六、總則第六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四、討論決定第三十七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二、選拔任用條件第八條第七章 任 職_五、任職第四十四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四、選拔任用條件第十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五、民主推薦第十八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一、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條第五章 考 察_三、考察第二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五、考察第二十七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二、附則第六十八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一、民主推薦第十四條第三章 動 議_三、動議第十三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一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一、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五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一、附則第六十七條第五章 考 察_六、考察第二十八條第五章 考 察_二、考察第二十四條第十三章 附 則_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三、選拔任用條件第九條第一章 總 則_四、總則第四條構建科學管用的選人用人機制—中組部負責人就修訂頒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章 民主推薦_五、民主推薦第十八條第七章 任 職_四、任職第四十三條第十三章 附 則_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二、免職、辭職、降職第五十八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五、附則第七十一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一、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條第十三章 附 則_四、附則第七十條第五章 考 察_十、考察第三十二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五、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九條第五章 考 察_二、考察第二十四條第十三章 附 則_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五、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五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三、選拔任用條件第九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九、民主推薦第二十二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三、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七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一、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三、考察第二十五條第三章 動 議_二、動議第十二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三、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二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一、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一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二、附則第六十八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一章 總 則_四、總則第四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二、討論決定第三十五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六、紀律和監督第六十六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三、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二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二、民主推薦第十五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一、交流、迴避第五十四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二、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二條第七章 任 職_五、任職第四十四條第五章 考 察_九、考察第三十一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六、討論決定第三十九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一、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五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四、討論決定第三十七條第五章 考 察_十、考察第三十二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四、選拔任用條件第十條第十三章 附 則_四、附則第七十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六、紀律和監督第六十六條第五章 考 察_四、考察第二十六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三、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三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三、交流、迴避第五十六條第五章 考 察_一、考察第二十三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二、交流、迴避第五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四、考察第二十六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三、民主推薦第十六條第一章 總 則_二、總則第二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四、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八條第五章 考 察_十一、考察第三十三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一、免職、辭職、降職第五十七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二、討論決定第三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十、考察第三十二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三、選拔任用條件第九條第五章 考 察_六、考察第二十八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五、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五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一、選拔任用條件第七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六、民主推薦第十九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九、民主推薦第二十二條第一章 總 則_五、總則第五條第十三章 附 則_建設一支宏大高素質幹部隊伍確保黨始終成爲堅強領導核心第一章 總 則_三、總則第三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四、免職、辭職、降職第六十條第一章 總 則_五、總則第五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三、免職、辭職、降職第五十九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三、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二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六、討論決定第三十九條第一章 總 則_四、總則第四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四、免職、辭職、降職第六十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一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二、交流、迴避第五十五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三、附則第六十九條
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一、民主推薦第十四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六、討論決定第三十九條第五章 考 察_九、考察第三十一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七章 任 職_二、任職第四十一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二、討論決定第三十五條第一章 總 則_六、總則第六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四、討論決定第三十七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二、選拔任用條件第八條第七章 任 職_五、任職第四十四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四、選拔任用條件第十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五、民主推薦第十八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一、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條第五章 考 察_三、考察第二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五、考察第二十七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二、附則第六十八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一、民主推薦第十四條第三章 動 議_三、動議第十三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一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一、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五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一、附則第六十七條第五章 考 察_六、考察第二十八條第五章 考 察_二、考察第二十四條第十三章 附 則_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三、選拔任用條件第九條第一章 總 則_四、總則第四條構建科學管用的選人用人機制—中組部負責人就修訂頒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章 民主推薦_五、民主推薦第十八條第七章 任 職_四、任職第四十三條第十三章 附 則_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二、免職、辭職、降職第五十八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五、附則第七十一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一、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條第十三章 附 則_四、附則第七十條第五章 考 察_十、考察第三十二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五、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九條第五章 考 察_二、考察第二十四條第十三章 附 則_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五、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五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三、選拔任用條件第九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九、民主推薦第二十二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三、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七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一、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三、考察第二十五條第三章 動 議_二、動議第十二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三、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二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一、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一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二、附則第六十八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一章 總 則_四、總則第四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二、討論決定第三十五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六、紀律和監督第六十六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三、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二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二、民主推薦第十五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一、交流、迴避第五十四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二、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二條第七章 任 職_五、任職第四十四條第五章 考 察_九、考察第三十一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六、討論決定第三十九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一、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五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七、民主推薦第二十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四、討論決定第三十七條第五章 考 察_十、考察第三十二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四、選拔任用條件第十條第十三章 附 則_四、附則第七十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六、紀律和監督第六十六條第五章 考 察_四、考察第二十六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三、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三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三、交流、迴避第五十六條第五章 考 察_一、考察第二十三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二、交流、迴避第五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四、考察第二十六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三、民主推薦第十六條第一章 總 則_二、總則第二條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_四、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第四十八條第五章 考 察_十一、考察第三十三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一、免職、辭職、降職第五十七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二、討論決定第三十五條第五章 考 察_十、考察第三十二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三、選拔任用條件第九條第五章 考 察_六、考察第二十八條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_五、紀律和監督第六十五條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_一、選拔任用條件第七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六、民主推薦第十九條第四章 民主推薦_九、民主推薦第二十二條第一章 總 則_五、總則第五條第十三章 附 則_建設一支宏大高素質幹部隊伍確保黨始終成爲堅強領導核心第一章 總 則_三、總則第三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四、免職、辭職、降職第六十條第一章 總 則_五、總則第五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三、免職、辭職、降職第五十九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三、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二條第六章 討論決定_六、討論決定第三十九條第一章 總 則_四、總則第四條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_四、免職、辭職、降職第六十條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_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第五十一條第十章 交流、迴避_二、交流、迴避第五十五條第十三章 附 則_三、附則第六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