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放擺脫那羣豺狼後,一口氣跑出五百米,鑽進路邊一片樹林,扶着一棵大樹直喘氣,然後按住肋間,貼着樹幹,慢慢滑坐在地。兩隻腳掌傳來陣陣刺痛,提示他現在還光着腳。
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張放在上坡時就曾撿拾到一隻,當他看到那隻鞋時,就明白爲什麼會光着腳了——那是一隻木屐。
可惜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另一隻,多半被埋在亂石堆下了。只有一隻鞋,而且還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腳上怎麼逃?所以張放乾脆把這木屐也扔了。光着腳在崎嶇山路這麼一陣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過。
張放蹺起腳,白裡透紅的腳掌,看來“自己”出身還真不錯,這腳掌保養得比現代那具身體的手掌都好。不過,這對走山路可沒有什麼幫助。當然,這小事難不住他,用劍割下兩幅衣裳下襬,將腳掌纏繞包裹起來,做成一雙“布鞋”。試着走幾步,倒挺管用。
望着莽莽羣山,以及天空那逐漸西沉的太陽,張放知道,當務之急,就是尋找有人煙的地方,否則一旦入夜,飢寒交迫、餐風宿露不說,那羣豺狼是否吃飽還是個未知數……
要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尋找人煙之處,沒頭沒腦瞎轉是行不通的,必須有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驢友,有過不少野外生活經歷的張放,自然知道從哪裡下手:先尋找水源,然後溯流上下搜尋,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張放相信,能有馬車通行的道路,縱是大山深處,也一定會有人家,而且絕不會太遠。
當他走出樹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着一條明顯是人踩出的小徑,繞着山體三轉兩轉之後,隱隱有潺潺水聲入耳。張放一喜,加快腳步,穿過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聳入雲的山峰出現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東而坐的巨佛。令人絕倒的是,在巨佛的“兩腿”正襠處,一條瀑布飛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於亂石間,匯聚成溪,沿着平緩的地勢,奔流而下。
河流兩岸,可見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壠。而在小溪的南側,沿山勢錯落有致分佈着數十間茅屋,籬笆內外,隱見人影,更有犬吠聲聲……張放懸在心頭一塊石頭終於落地,見到同類的感覺,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煙的人完全無法抵抗。
噗!張放一頭扎進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氣泡。十幾秒後,張放酣暢淋漓地仰起腦袋,左右甩動,水珠四濺。
清咧甘甜,這纔是真正的農夫山泉。
張放抹了把臉,雙手合成碗狀,掬水痛快飲了幾口,舒坦地長吁口氣。倏地,他的動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張清晰而完整的面龐:頭髮烏亮、額覆劉海、輪廓秀氣、眉毛修密、雙瞳清亮、鼻若膽懸、脣若塗丹……這張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該不會是……
張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間一摸——感謝上天!帶把的!而且那話兒還不小。從光溜的手感判斷,這軀體不會超過十三歲。
能重回十三歲,對於前世已過而立之年的張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軀,流落到這古代深山老林裡,這樣真的好麼?
張放發了一會呆,突然渾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腳旁長劍,錚地拔劍出鞘,火速轉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個人,被張放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得失驚後退,其中一人更是失聲尖叫。
這是三個十來歲的少年,灰布裹頭,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褲子,打綁腿,衣褲裰滿補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黃肌瘦,身體單薄。其中兩個少年手持自制短弓,肩背斜插着幾支羽箭,而正中的少年手中卻攥着兩塊圓石,做勢欲擲——那聲尖叫,正是此人所發。也正是這叫聲,令張放發覺這少年不同尋常。
相比另外兩名持弓少年,這少年眉目清秀,臉形輪廓柔和,雖然瞪眼咬牙,卻掩飾不住一種異性氣韻,加上那一聲清脆的尖叫……這是個女孩!儘管她的打扮與另外兩個男孩差不多,但的確是個女孩。
身爲一名心理醫生,觀察入微,透過表象看心理,是應有的職業水準,何況只是從外貌判斷一個人的性別這種小事。
張放還劍歸鞘,雙臂張開,展現出一抹迷人的笑容,向這三個少年男女釋放善意。
大概是從未見過如此衣飾華麗、風姿俊雅的同齡人,三個少年男女嘴巴微張,動作定格,看得呆了。
“是這樣……我的馬車在山那邊遭到落石襲擊,車毀人亡,我僥倖得脫……天色已晚,諸位能否行個方便,容我留宿呢?”張放話一出口,就有種怪怪的感覺。這帶着變聲期男孩嘎嘎的聲音、這文皺皺的說話語氣、還有這從沒聽過的雅言正音……這真是從自己嘴裡蹦出來的話嗎?
三個少年面面相覷,少傾,左側瘦弱少年挎弓還背,上前兩步,神色有些瑟縮地拱手做了個揖:“這位小郎君請了,能得貴人光臨寒舍,我等自是歡迎之致。只是……茅舍寒微,怕是……”
張放展顏一笑:“再怎麼樣也是房屋不是,總比我露宿野外好,多謝。”
少年滿面惶恐,連道不敢。
後面那少女撇撇嘴:“阿舍這傢伙,平日裡也沒見他這般有禮。”
右側方臉少年憨憨一笑:“平日總見二兄有事沒事翻看那破竹簡,大概就是從那上邊學來的。”
張放擡手齊眉,雙肘平肩,左掌疊於右手,合袖爲禮——他做這個動做時,自然流暢,一點都不感覺生澀。看樣子與語言一樣,有些本能並不隨着這軀殼的原主人而消逝。
“在下張放,請教三位尊姓大名。”
瘦弱少年恭敬還禮:“小人韓駿,那位是舍弟韓重,那個……”韓墨回頭看向少女,目帶徵詢。
少女咬咬嘴脣,將手裡的圓石放入拴在腰間的小布袋裡,揚起小臉:“我叫青琰。”
張放注意到韓駿這個有些奇怪的舉動,隨即恍然,貌似在古代,不能隨便問女子的閨名,自己那樣問,的確不妥。想到這裡,歉然一笑,遙遙向青琰致禮。
韓重眼睛有些發直,喃喃道:“這小郎君笑容當真好看……比阿離笑得還好看……哎喲!”卻是肋下被青琰用肘尖撞了一下,疼得直抽氣,“你幹嘛撞我……”
“因爲你睜眼說瞎話。”青琰虎着臉道,“以前你說阿離姊是咱們青溪裡最好看的女子,如今卻……哼哼。”
韓重揉着肋骨,苦着臉道:“我沒說錯啊,阿離是青溪裡最好看的女子,這小郎君卻是男的……”
“強辭奪理。”青琰乜斜他一眼,轉身而去。
“我……我強辭奪理?”韓重愣愣地看了青琰的背影,搖搖頭。如果他讀過孔夫子的那句名言,一定會脫口而出,“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
山裡人是熱情的,更何況是這樣的貴客。在韓氏兄弟與青琰的帶領下,張放從上游的獨木橋渡過青溪,穿過一片高大的雲杉林,進入了這個叫青溪的小山村。在這個時代,這種巴掌大小的村落,叫做“聚”。
沿途所見,每一個見到張放的村民,都會在驚訝之餘,敬畏瑟縮地向其行禮。張放初時不覺,其後漸漸明白,原來還是自己身上衣裳的作用。到目前爲止,他見過的所有人,無一不是麻布葛衣,色澤灰褐,滿是補綴,似他這般華服美裳的,絕無僅有。張放估計自己這身體的主人,多半是官宦或大富人家。
此時張放還不知道,他身處的這個時代,百姓禁止穿各種帶顏色的服飾,只能穿本色麻布。對商人的禁令更嚴,那怕是富貴人家,再有錢也不能穿綢着絲,否則視爲逾越,是大罪。也就是說,張放身上華貴的服飾表明,他這副身體,不是非富即貴,而是大富大貴、出身於名門高爵的官宦之家。
以張放嫺熟的談話技巧,三言兩語,就基本摸清了韓氏兄弟的情況,甚至連那滿懷戒備的青琰,也被他旁敲側擊,套出不少東西。以至到最後,青琰氣惱之下,跑到前面遠遠躲開他。
青溪聚坐落的這莽莽羣峰叫陀螺山,屬於一個叫北地郡的轄地,從名稱上看,似乎是中國的西北方。韓家有兄弟三人,他們還有個大哥叫韓義,家中有老父、長嫂與小侄。韓駿十六歲,韓重十四歲,年齡都比張放大,但三人並肩而行,張放的個頭卻是最高的。而且無論是體格還是氣色,韓氏兄弟與他都沒法比。
青琰卻是個孤兒,被村裡耆老收養,至於年齡,她抵死不說。不過據張放估計,大概是十一、二歲,反正比自己小。
三個新結識的少年男女,韓駿比較機靈,談吐也算得體;韓重是個悶罐子,問什麼答什麼,不問則悶聲不響;青琰則是個類似假小子的倔強少女,這點倒也符合孤女成長狀態。
張放注意到韓重的眼睛不時偷瞄着自己腰間的佩劍,喜愛之意表露無遺。有幾次張放差點想將此劍送給他算了,但想想還是忍住,這劍脊上所刻的兩個篆字銘文,對他追查“自己”的來歷是個非常重要的線索。
張放實在不忍見韓重那眼饞模樣,笑道:“你們自己做的弓?手活不錯啊,狩獵用的麼?”
韓氏兄弟互望一眼,默默點頭。
張放目光很自然落到兄弟二人的腰間手上——空空如也,什麼獵物都沒有。
這山清水秀的,怎麼會沒獵物?自己可就是被一羣豺狼弄得如此狼狽的……
韓駿彷彿知道張放在想什麼,他沒有說話,只是默默地從背囊拔出一支箭,遞給張放。
張放接過,知道韓駿此舉必有其意,仔細打量這支箭矢:箭桿爲堅木所制,筆直滑溜,色澤很深,明顯使用了很久;箭羽新而整齊,看來最近剛換過;然後是箭頭……張放眼睛一下睜大,不會吧?箭頭居然是骨制的,也就是用動物骨頭削磨而成。用手指試了一下,感覺也算尖銳,如果弓力夠的話,倒是能穿透動物皮肉,但若是個頭大些的動物,卻未必致命……
“飛禽難射,走獸的話,小個的都被捕殺得差不多了,大個的野獸,用這樣的箭頭……”韓駿搖搖頭,不再說話。
韓重有些難爲情解釋:“咱們上山,倒不是想捕獵,而是看看捕獸坑有沒有獵物掉進去。”
張放默然將箭矢交還韓駿,他現在理解了韓重爲什麼會用那樣的眼光看自己的佩劍。
悶聲不響走在前頭的青琰微側首撇嘴:“刨了我們那麼多底子,滿意了吧?我能否也問你一個問題?”
張放笑笑:“當然可以。”
青琰停下腳步,轉過身,目光如針,薄薄的嘴脣翕動:“客從何處來?”
張放收斂笑意,停下腳步,沉默一會,低下頭,雙手撥開頭髮,將後腦的腫包亮出給三人看。在三雙驚愕的目光中,平靜地道:“車禍之後,腦袋被撞壞了,什麼都記不起來——我,失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