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備知道羅知知的意思,只要把葉老闆也來個刀架脖子,葉老闆也會嚇癱,肯定答應馬上把錢付給呂老闆,到時呂老闆就會及時把剩下的工資給自己了。王備於是去找呂森林,問葉順林是怎麼個人,住在哪裡。呂森林問他想幹什麼?王備說我來幫你一把吧。呂森林忙說你還小,可以鬥得過我,但你鬥不過葉順昌的,他是個厲害的角色。王備也有點遲疑,但他想到了一個人,就是自己的表哥應國雄,比他大一歲,從小學武,十分強悍。呂森林只好把葉順昌的情況介紹一下,同時也勸王備不要冒險。
王備去找表哥應國雄,起初應國雄不想幹,但經不住王備的軟磨硬纏,終於答應了。
王備和表哥跟蹤了葉順昌,找到了下手的地方。這天夜裡葉順昌開着車經過一條僻靜的路,被什麼東西扎破了輪胎,葉順昌下車察看,被應國雄摔倒在地,兩個人把應國雄綁架到一個地方,呂森林正在等着,呂森林問葉順昌還不還錢?如果不還,今天就結果他的命。呂順昌嚇得連忙討饒,說會馬上還錢,並當場在還錢承諾書上籤上字。
呂森林就把葉順昌放了,等着他還錢,葉順昌卻報了案。
呂森林和王備還有應國雄都被警察抓去,他們都犯了綁架罪。而警察經過調查,卻揭示出這是一樁有預謀的犯罪,王備和應國雄上了呂森林的當,原來那個羅知知是呂森林的表外甥,呂森林因爲被葉順昌欠錢,就想綁架葉順昌討款,但他不想自己動手,要通過別人的手實施,他故意拖欠王備的工資,又讓羅知知一次次攛掇王備跟他爭鬥,王備終於拿着刀綁架呂森林,呂森林又把責任推給葉順昌,羅知知更進一步慫恿王備幫呂森林去綁架葉順昌,可悲的王備全然不知這是他們的計謀,還把表哥應國雄也拉了進來。
幸好王備和應國雄屬於未成年人,而且這是受呂森林誤導挑唆所致,最後免於刑罰,只治安拘留15天,罰款1000元,呂森林是綁架的主謀,被刑事拘留受審判,他還要歸還給王備2000元。到這時王備纔拿到了早就應得的工資,不僅淚流滿面。
榕榕聽着問道:“這個故事,怎麼好像是法制故事?”
“對呀,就是法制嘛。”
“這裡面牽涉到哪些法律條款?”榕榕好像對這個問題感興趣了。
“怎麼,你也想研究研究?”我問道。
“就跟你探討探討嘛。”
“額,關於這裡的法律問題,我倒還沒仔細想過。”
“那你現在想想吧。”
我爲難地說:“可我不精通法律條款,怎麼能胡亂聯繫呢?”
榕榕卻提醒我:“你不是有手機嗎?可以上網查一查,再對照着研究嘛。”
“不是吧,我確實有手機,但這裡能上網嗎?”
“張老闆都可以上的,你爲什麼不能上?”
我不相信,在這裡如果可以上網,那不是會將這裡的信息泄露出去嗎?但我決定試一試。結果發現可以上網。但奇怪的是,只可以瀏覽網頁,而QQ什麼的都上不了,也發不了郵件,微信也不行。也就是說你只能上網查資料,而你別想往通過網絡傳達你任何的信息。
肯定是被張忌陽過濾了。
張忌陽要控制這裡的信息輸出,實在太容易了。
不過我也不是爲了向外發信息,只想查一查這樣一個案例適用到哪些法律條款。
經過一番查找,我找到了相對應的法律依據,一邊也跟榕榕進行討論,最後總結出幾條來。歸納是這樣的:
一,《刑法》第239條: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形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未成年保護法》第三十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王備虛歲16歲,未滿16週歲,呂森林招他用工是非法的。
三,《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四,《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五,〈未成年保護法〉第五十四條: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榕榕鬆了一口氣說:“還好,幸虧有法律替王備作主,要不然他受欺到家了。”
我卻搖搖頭,冷笑一聲說:“這些事發生很多,恐怕只有少數人得到了幫助,很多人是啞巴吃黃連說不出的苦吧。因爲人心壞了,事情不好辦了。”
“算了算了,不要往下說了。”榕榕慌忙搖着手,“還是說點比較開心的吧。”
“是啊,這些事說起來叫人不開心。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壞心的,好人也更多啊,我就知道一個講信譽的女人,她家欠了別人的錢,她用真心來償還。故事很感人的。”
“好,我就喜歡聽有信譽的故事。”
“這個故事就叫欠債還錢。”我說道——
那年仲麗和老公宋文龍都下了崗。他們擺了一個早點攤。宋文龍不喜歡這瑣碎活,而且也想多掙點錢,就借了本去做生意。開始的時候確實順利,錢也掙了一些,可是那次他押着一車貨去廣東,半路發生了意外,汽車着火,一車的上等蠶絲被焚一空。
僥倖撿條命的宋文龍回來了。當時的車主沒有保險,得不到賠償。宋文龍是借了十幾萬作本的,特別是堂哥宋大國一個人就借了十萬,連本帶利付之一炬,當然還不出了。宋文龍變得喪魂落魄。這天夜裡,他跪在牀前,對仲麗說:“你跟着我從來沒有享過福,現在又要被我這筆債連累了。我想來想去,咱們還是離婚吧。”仲麗當然不同意,勸他:“我們有手有腳的,想辦法另外掙錢,一定可以還清債的。”
仲麗很擔心,老公是個要強的人,但也是個很脆弱的人,遭此失敗,有可能是毀滅性的。果然幾天後,宋文龍跳樓自殺了。有人發現他的屍體時,他的胸前抱着一塊黃色的硬紙板,上面寫有八個字:無力還債,以死謝罪……
對仲麗來說,一切恍如一場噩夢,在替老公辦後事的整個過程中,她一滴淚也流不出。她當然很傷心,但也有點恨老公,爲什麼選擇這條路呢,活着,就不能解決問題嗎?可是老公已經死了,她也不想說他壞話了。
這天是喪事完成的第二天,親戚們還來她家表達哀思。堂哥宋大國說:“文龍太傻了,如果他確實還不了,我們也不會逼他的。我借給他十萬,最後卻傷掉了一個兄弟,我也不願這樣啊。”宋大國泣不成聲,其他借過錢的人都流了淚。大家都拿出當初宋文龍寫給他們的借據,放在桌上。宋大國在宋文龍的遺像下生起一個火盆,就要把那些借據往火盆裡扔。
此時的仲麗驚醒過來,一把攥住了宋大國的手。“不行,大哥,不能燒哇。”
宋大國勸道:“妹子,文龍人都沒有了,我們還拿着借據幹什麼。燒給他,是想告訴他,我們不再向你家要錢了。”
仲麗把那些借據搶過來,小心地疊起來。然後她對大家說:“文龍是沒了,可我還在,他欠下的債,以後由我來還。只是我掙不了大錢,債要一點一點的還。”
宋大國忙說:“妹子,你不要這樣。我們借錢的人,不是親戚就是朋友,不會再計較了。”大家都紛紛勸仲麗,還是把借據燒了吧,你們家已經夠難了,就當我們幫你們忙吧。
但債主越這樣說,仲麗心裡越難過。她堅持要把借據留着,由她保管。
債主們走了。仲麗對着宋文龍的遺像說:“你沒有還上這筆債,心裡很慚愧。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啊。你放心,我知道這個理。”
從此,還債成了仲麗的第一任務。沒有人在逼她,是她自己在逼迫自己。每天早上,她早早起牀,騎着三輪車,去固定位置設攤賣早點。六歲的兒子也只能先鎖在家裡。早點賣一個上午,下午就沒什麼事了。她就把下午的時間也利用起來,去找臨時工做。每天要早上五點起牀,到晚上11點才睡。
一年就這樣堅持下來,仲麗手上積下了三千多塊錢。可就在這時,兒子得了一場大病,送在醫院治療,一下子就花去了一千元。最後仲麗把餘下的兩千元分成幾份,分別還給宋大國和其他的債主,每個債主都給了一點。這是仲麗第一次還錢,也是用行動聲明,她確實會還錢的。
過年了,仲麗只剩下一百塊。她給兒子買了一身衣服,花五十元買了點年貨。大年初一,本打算閉門不出。可是親戚朋友們帶着禮物來看望他們。宋大國把拿到的錢又拿出來,對仲麗說:“你如果一定要還錢,就還別人的吧,我的錢你不要還了。我跟文龍從小如同親兄弟,他不在了,我也應該照顧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