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她被迎面飛來的鐵製鞦韆撞到眼角,獻血流過眼睛,模糊了她的視線.一片抽氣聲中,她被人放在了背上,那人雙手有力地託着她,穩且快地揹着她去校醫務室,她趴在他的背上,聞到他身上淡淡的氣息,處理傷口之時,他迎着陽光站在窗邊,清朗的模樣,暖玉生輝的臉.追尋了六年之後,終於在京都與他重逢,尷尬的是,他是好友的相親對象,且不再記得她.不料,之後他約的是她,求婚的對象也是她.只是,這是一場徒有其表的協議婚姻,而她義無反顧地簽了.婚後,每週的二四六是他回家的日子,一三五七是他對她不聞不問的日子.這段婚姻中,她毫無保留地表現出自己對他的愛意,用一千多個日夜期待他能同樣愛上她,然一切的努力都抵不過那個蘇柔遙的歸來.至此,她才知道,他之所以選擇她,不過是因爲她長得有幾分像他的情人,她只是他寂寞想念時的一抹慰藉.伊人歸來,他提出離婚,條件談好之後,他又道:"離婚之後,如果你再嫁,我會向你新婚丈夫言明,你還是個乾淨的女孩兒."她徹骨生寒,強忍着淚,咧嘴說:"好!"可後來,他驚聞她竟已有身孕,無法接受的冷諷:"我沒碰過你,你卻有了身孕,陶麥,你還真是要臉.""孩子,打掉."他果真親自開車押着她去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