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佛堂集市日。一大早,申智高派出應建國等三個財政科工作人員,前往佛堂,吳志誠派了十名特務連士兵隨同保護。
應建國等先在佛堂街上張貼了幾張縣政府佈告,佈告上鄭重其事地蓋了陽嘉縣國民政府的大印和縣長王國昌的簽名。佈告開宗明義闡明,因抗日需要,縣政府決定改進稅收辦法,並簡要地公佈了收稅辦法。佈告宣告:唯有國民政府纔有權收稅,陽嘉縣國民無需向其他任何人交稅,如果有人未經縣政府同意來“收稅”,屬敲詐行爲,可向縣政府舉報。
應建國等貼好佈告,就開始在集市裡向擺攤的收稅。應建國想,集市裡只有上午有人,要先收,店鋪的稅下午可以收。可是他們一開始就不順利。向第一個攤位收稅,那攤主便嚷:還要交稅?我不是已經交過了嗎?
應建國說:我們才第一次來收稅,怎麼可能交過了呢?
那攤主說:是已經交過了,我哪會騙人呢。
應建國問:你交給誰的?
我不知道,反正是你們政府的。
是不是八大隊的?
不知道,好像是區公所的。
那個所謂區公所就是八大隊的。我告訴你,他們不是政府,你不用向他們交稅。我們纔是真正的國民政府,你看看我們的發票都蓋有國民政府的收稅章,很正規的。
我哪搞得清楚啊,他們說他們纔是抗日政府。
他們不是政府。好吧,我們原諒你,你這次就少交一點吧。
那不行,交兩重稅我哪吃得消啊。
你連政府的真假都分不清楚,怪誰呢?你向假政府亂交稅,我們都已經原諒你了,還怎麼樣?你今天必須要交一點!
那攤主見幾個背槍的圍上來,有些害怕,就按應建國講的數字,不情願地交了錢。
其他做生意的人,儘管也說一些“已經交過了,爲什麼要交” 之類的話,但見別人交了,也只好跟着交。應建國則跟他們說,以後不要再給八大隊交稅了。
這一天,佛堂區小隊隊長閻樂明帶了兩名戰士,正在街上巡邏。當他們看見街上貼的佈告大爲吃驚,他們三人都不識字,但他們知道區公所沒貼過佈告。閻樂明問人佈告上面寫的是什麼,有人告訴他是縣政府關於收稅的佈告。什麼縣政府,肯定是國民黨,閻樂明一把撕下了佈告。有人告訴他,那邊縣政府的人正在收稅呢。閻樂明急了,和兩個戰士便趕了過去。
果然有人在收稅!
此時,應建國爲了提高效率,分爲三組分頭收。閻樂明見應建國等三四人在忙着收錢開票,很惱火,上前責問:你們是什麼人,敢在這裡收稅?
應建國見三個背槍的過來,知道他們是八大隊的,就理直氣壯地說:我們是縣政府的!
你們什麼狗屁縣政府不是在山上嗎?怎麼跑下山來收稅了?誰叫你們來的?這裡是我們佛堂區公所的地方,你們沒權力來這裡收稅。
笑話!我們堂堂陽嘉縣的國民政府,居然沒權力在自己管轄的地方收稅?我們是縣長派來的,所有陽嘉的地方都歸我們縣長管!只要是在陽嘉縣內,我們想到哪裡收就可以到那裡收。什麼區公所纔是狗屁的呢,佛堂區公所沒有經過我們縣長批准,是非法的。 你們什麼人?敢來撒野?快走開!別妨害我們執行公務!
閻樂明是個粗人,不會說話,被應建國伶牙俐齒的一番話說得張口結舌。他說不出話,更惱了,伸手就去奪應建國手裡的發票。應建國旁邊的特務連士兵眼疾手快,順手一拉,閻樂明摔了一跤。跟來保護的人是吳志誠挑來的,武功了得,閻樂明哪是他們的對手。衆目睽睽之下,被打得摔倒,閻樂明惱羞成怒,擡起步槍就想打。可是剛舉槍就被人一把奪過。另外兩個區小隊戰士也剛想動手就被人繳了槍。
應建國見打起來,忙打圓場勸阻。申智高囑咐過,儘量不要跟八大隊打起來。應建國叫特務連的人把槍還給他們。特務連的人退下子彈,把槍扔還給閻樂明等。
閻樂明見情形不妙,罵了一句“狗孃養的!你們等着瞧!”,悻悻而去。
應建國見他們走了,仍然繼續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