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有一天下午,下着大雨,突然有人按門鈴。我開門一看,是一位穿着密不透風的修服。五十多歲的老修女。她手裡拿一把很大的雨傘,一進門就大聲地問:“你是不是齊邦媛?”我說:“是。”她說:“我們現在需要一位教美國文學的人,請你來教。”我嚇了一跳,說:“我沒有資格教,美國文學也沒有準備。”她不聽我解釋,說:“你會教,你也可以教,我知道,因爲我已經查過你的資料。”
原來她是當時靜宜女子文理學院(現爲靜宜大學)的負責人sisterFrances,靜宜是修會辦的學校,修會的負責人就是學校負責人。她來找我的時候,態度非常強硬,氣勢儼然。
我一再推辭,她似乎要發脾氣了,說:“你們中國人就是太客氣了,我告訴你,我是經過考慮纔來的,我派了學生到中興聽過你的英文選課。”
我太驚訝,他太意外,不敢跟她辯論,連說:I`lltry"的能力也沒有。她立刻交代哪一天開始上課,說完,留下一份課表,撐起那把大傘,從玄關處消失。就這樣,在一九六一年的臺中,,我真正開始教文學課。
靜宜在當時是很受重視的,因爲她是一所以英語爲主的學院,學生一畢業都是供不應求地被搶走。
“美國文學”是大三的課,教科書由學校指定,厚厚的上下兩冊,三外之二是作品,三分之一是背景敘述,這稍微減輕我的壓力。
但不管怎麼說,“美國文學”是外文系的重課,我生性膽小,又很緊張,自覺沒有經驗,只有拼命下苦功讀書。當時靜宜圖書館相關的藏書頗豐,都是從美國直接送過來的,除了美新處,這裡也成爲我尋寶的地方。我教這門課真是教學相長,把靜宜圖書館裡所有關於美國文學的書都讀遍了,筆記本、教科書上面寫了密密麻麻的小字。我雖然知道自己沒有像胡適先生說的要有八年、十年以上的研究纔敢教一門課,但我那時總超前一、兩年。
靜宜的英文老師大都是洋人相修女,爲了培養學生的英文程度,不用中文講課。教了第一年,學生反應很好,我猜想吸引他們的是我對文學的態度。
SisterFrances是一個非常嚴格的人,拿着一把大傘,到處巡視,對老師的教學質量盯得很緊,經常去聽老師上課。她全心全意奉獻給學校,以校爲家。她對學生也很嚴格,舉凡儀容、用餐禮儀、生活常規都要管,她曾說:“女孩子打扮得乾淨、漂亮不是爲了好看而已,而是爲了禮貌。”一九六0年代從靜宜畢業的女孩子,一聽到SiSterFranCeS都會發抖。但是她也制定了相當高的水平。
我到東海大學外文系任教,完全是個意外。就像SisterFranCeS拿把大雨傘敲到我的頭,我就去教一樣:不過,這次敲我的不是傘,是一封信。
有一天,我收到素不精識的杜衡之教授的信。
他說他在東海外文系教翻譯,因爲太忙了,問我可不可以接這門課?我不知道他怎麼認識我的,我也不認識他。但是,我就又接受一個挑戰去了。
東海大學外文系在當年是比今天風光、受重視多了,因爲他們做了很多開風氣之先的事情,加上學校的建築、規畫具有前瞻性,校長也是當時具有社會地位的人士,所以頗受矚目。
外文系最早的系主任是MissCockran,接着是MissCraWford,她以前是圖書館館長,之後就是謝頗得教授(prof.IanShepard)接任。系裡老師幾乎都是外國人,我是唯一的中國老師。爲了教翻譯,我用我的老牛勁自己編教材。每個禮拜給學生做一次中翻英、英翻中作業。那是非常辛苦的,我拿回來批改,改完後下次上課時第一個鐘頭發還作業並且討論。每個段落,我都摘出重點。和學生談翻譯的各種可能性。
我不太贊成翻譯講理論,直到今天也不認爲理論可以幫助人。我的翻譯課完全要動手去做的,有累積的英文能力不是平白就能得來,也要有很好的範例,我必須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似地找很多資料,才能教得充實。
有一次,我讓學生做一篇沃爾特·佩特(WalterPater1839——1894)的《給蒙娜麗莎("ToMonaLisa")的翻譯,大家坐在位子上做得“快死掉”了。那實在是很大的挑戰,那短短一頁,充滿文藝知識,深刻的描寫內在的奧秘。每個人都糾着眉頭,一副快要陣亡的樣子,真是精采。翻譯課這班是大三,每年有二十多個人,最早的學生有鍾玲、孫康宣、郭志超等。鍾玲曾寫了一首詩《聽雨》送我。
我一九六七年赴美國進修,在印第安納大學的郭志超處處照顧我,常請我去聽印大著名的音樂會和歌劇,由他認識了許多終身的朋友。
一九六七年,裕昌突然接到調差令,調往總局,負責鐵路電氣化的研究及準備工作,因此家必須搬去臺北了。
這年初有一個美國很有份量的“美國學人基金會”(AmercanLearnedsociCty)經美國新聞處寄來一函,說他們開始給臺灣人文科進修獎助二名(獎學金很高),在一切考慮之中,有一項是“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這一年,我已經四十四歲了,自己由青年已進入中年,在進修這方面,竟十年搓蛇,渾然不覺……許多年來,父親不只一次說,你一生作個教書匠,很可惜啊。他似乎忘了我大學畢業時,兵荒馬亂之際,他反對我出國唸書,雖然當時已得到霍利約克學院的入學准許,怕家人失去聯繫,更怕我成爲孤僻的書呆子,耽誤婚姻。這十年來,學校每年都有一些國際交流的通知,但是丈夫工作極忙碌勞累,三個孩子尚小,我收到那些通知連看都不敢看,更不敢想。而今發覺所有的公費資格都限在四十五歲。既然家必須搬往臺北,可以搬在父母家附近,媽媽易於伸出援手。如果想留在大學教書將來不被淘汰,今年是最後的機會。
這個基金會初審通過了我的申請,但是必須在八月三十日之前到紐約面談再待決審。我同時也再申請傅爾布萊特交換計劃的旅費與書籍補助,那又是一場“三堂會審”式的考試……他們之中有一位是剛由哥倫比亞大學來臺訪問的夏志清先生。他問我對於艾略特(T.S.Eliot)的戲劇有什麼看法?恰好在前一年暑假我讀了他的三個劇本,《大教堂中的謀殺》、《家庭聚會》和《雞尾酒會》,所以頗有可談。
這一年暑假,兩個大孩子辦了轉學高中一、二年級,小兒子考上了第一志願大安中學初一(當時自以爲已經安頓,今日回想。何等無知),中興大學爲我辦了留職留薪進修一年(當年薪俸以臺幣換算,不足一百美金),我纔有身分得交換計劃獎助。但期滿必須回原校任教三年。這年暑假我由教育部審定,升等爲正教授,距我來臺整整二十年,我仍在奮鬥,求得一個立業於學術界的學位!
那個七月是難忘的炎熱,我們一家五口,放棄所有的貓,只帶了一隻小狗,由臺中的大院子,高架的日式房子,搬到鐵路局代祖位在金華街的三十多坪公寓,好似塞進一個蒸籠(那時還不普遍裝冷氣),三個青少年失去了伸展的空間,煩躁不寧。而我卻在“安頓”之後,立刻要渡重洋漂大海追求一個他們聽不懂,也許至今他仍不諒解的“學術理想”!許多年後,我只記得那不安的熬煎,焦頭爛額的夏天夜晚,已全然看不見天上的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