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歷史學家黃仁宇所指出的那樣,中國明代的稅制是一種內斂的稅收政策,洪武年間帝國的稅收達到二千七百萬擔,從此就將此作爲一個定額確定下來,即使是新開墾的田地也不再起科。我們的帝國只想保持一種自耕農經濟的模式,一種簡省的社會管理方式,它並沒有考慮到人口會增加,也並無興趣將這個社會推到更高的模式。
不僅如此,朱元璋還制定了對商業徵收及其低廉的稅收政策。隨着時間的推移,這種僵硬的稅收政策越來越不適合帝國管理的需要,大量的農業人口轉成工商業人口,田地被拋蕪,以及大量的耕地轉種經濟作物,這些都使得農業上獲得的稅收越來越低,而佔經濟比重日益增大的商業稅卻沒有提升,這的確是一種奇怪的現象。
對於這種奇怪的現象黃仁宇和杜車別分別進行了解釋。黃仁宇認爲一是由於後世嚴格執行了朱元璋制定下來的政策,二是傳統儒家社會抵制徵稅;杜車別認爲是由於知識分子通過科舉以柔性的方式獲得了政權,而代表士紳利益的士大夫階層在稅收上採取了抵制的政策。應該說他們的觀點都有一定道理。
朱元璋制定的大部分政策都得到了嚴格的執行,這是因爲洪武的政策自然有先見之明,二是因爲存在於我們社會中的巨大慣性阻礙了變革,但這始終不是明代稅制無力的原因。對於朱元璋的不合理政策在後世得到糾正是正常的,並非不可更改。我們的傳統社會是個重農抑商的社會,因爲地理、氣候、河流決定了我們適合進行農業,不像歐洲以商業爲主,天朝的富饒又使得我們是個自給自足的經濟體,對外界發生不了興趣,這些都決定了我們必須以農業爲主。一旦農業生產不穩定,帝國就會動盪不安,所以爲了限制農業人口轉入非農導致糧食減產,我們的社會對商業壓抑到了極點,帝國從來沒有徵收商業稅的概念,如果商業稅支撐了這個帝國,那麼這是可怕的,因爲它意味着重農抑商的國策開始搖搖欲墜。
儒家思想抵制徵稅也是正確的,因爲儒家的仁政正是反對役使民力,實際上低額的稅額無論對帝國還是對民衆都是消極的,它無法應對大規模的自然災害,也無法應對外敵的入侵,更無法應對曠日持久的兵變與民變,更會導致官員貪污情形,或導致大規模攤派,這點在晚明顯得更加普遍。
杜車別的看法也有其合理性。黃仁宇認爲雖然明代執行了僵硬的政策,但唐宋兩朝的稅收政策都能隨着情形的變化而更改,但明代卻不能如此,黃將其解釋成爲洪武限制其子孫改變其政策,黃的這種解釋有些牽強。實際上正像杜車別認爲的那樣,從明代中期開始,尤其到了晚明官僚集團日益成熟,其抵制變革的慣性益發強大起來,這裡面固然有私利的因素,但根本原因還是強大的慣性。明代官員雖然有士紳出身的,但也有很多貧寒之家,或者小地主出身,完全將其歸納到士紳行列也自有不妥之處。
明代賦稅的無力與僵硬最根本原因還是抵制變革的慣性太過於強大,歷史上的變革無不是以失敗而告終,寥寥成功者最後也是萬劫不復,背上一世罵名。商鞅、秦一世、王莽、桑弘羊、楊炎、王安石、阿哈馬莫不是如此,即使是君王也要背上千古罵名,就是在本朝也比比皆是,王振、劉瑾、張璁、張居正、魏忠賢莫不如此,他們死後都背上了罵名。
我們這個國家幅員遼闊、人口衆多、政事複雜,所能遵循的只能是治大國如烹小鮮,因循守舊、尸位素餐是爲官者應該遵循的準則,否則只能是以己昏昏,使人昭昭。自上而下的變革從來都是不可行的,我們所要做的只是等它爛掉,然後再讓歷史進行自下而上的方式進行重組,接着再進入下一個循環。商鞅變法成功得因於秦國的荒蠻,唐宋財政政策能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也得因於不是那麼強大的慣性,但到了明代,在強大而成熟的官僚制度面前,一切變革已是不可行,這不是任何君主或強臣能夠解決的問題。
歷史進入嘉靖年,這是個政治已死的年代。
我們這個帝國從它建國開始只能應付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局面,一旦發生了幾件突發事件,它就會運轉不靈,甚至跌入崩潰,大約從正德年開始帝國的稅賦就已經開始運轉不靈。從這個時期,皇帝的開支開始增大起來,但每年給皇室的開支是定額,超過了這個定額,皇帝也無法,雖然這只是一個側面,但它反映出整個國家的財政週轉已經開始不靈活。
到了嘉靖朝,這種情況更加顯性起來。皇帝改變祀典規制,將很多合祀的項目改爲分祀,這些分祀帶來祀廟的營建,皇帝爲了修道移居西苑,嘉靖一朝宮中連失火災,所有這一切都表明重修工程的浩大,這需要從雲貴運送木材,或者從南洋海面運送木材,更要命的是這些接連不斷的工程聘用了數以萬計的工匠,除了要支付工錢,還要從南方調運糧食來供給。
不僅如此,北方抵禦蒙古,南方剿倭都是連綿不斷的軍費開支,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解決財政危機成了帝國的當務之急。對於解決財務問題,帝國主要採取三項措施:削減宗室、勳貴、官僚、軍隊以及政府的行政開支,乃至皇帝自己的開支;在江南征收附加稅;清理兩淮的鹽政。
削減開支、節約成本本就是杯水車薪,而且導致了嘉靖朝宗室、軍隊的騷亂,以及官員們的欠俸問題,節流從來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它甚至在以後的時間裡會引起更大程度上的反彈;在江南征收附加稅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這個地方長期受倭患,加上不斷的水災、旱災使得這項政策最終也是難以爲繼;而清理兩淮鹽政,徵收餘鹽稅卻成了嘉靖朝應對財政危機的一個亮點。
帝國的食鹽是由全國的竈戶在各大鹽場生產,政府將食鹽收購後再賣給持有鹽引的商人,每年生產多少食鹽是按照人口數覈定的,一旦覈定就不輕易更改,這些覈定的鹽叫定鹽。但竈戶在生產定鹽之外通常也生產餘鹽,這些餘鹽就由商人收購,然後拿到市場上去出售,但商人需要向政府交納一定的稅額,稱爲餘鹽稅。嘉靖朝,兩淮的餘鹽稅是60萬兩白銀,這是一種定額,商人可以在這60萬兩框架內肆意買賣餘鹽,這就給餘鹽的生產、買賣大開方便之門。爲了獲利,竈戶加大了餘鹽的生產,鹽商加大餘鹽的買賣,甚至出現了正鹽銷售不出去,或者正鹽以餘鹽的名義買賣,在這種情況下,正鹽的生產、銷售無疑受到影響,帝國的鹽政有遭到破壞的危險。
鄢懋卿是江西人,嘉靖二十年的進士,由行人司行人擢升御史,後依附嚴嵩獲得提拔。嘉靖朝爲了清理鹽政,對付財政危機,讓鄢懋卿總理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四大鹽運司鹽政。鄢懋卿南下巡鹽後加大了對餘鹽的清查力度,並將餘鹽稅的定額由60萬兩白銀提高到100萬兩白銀,在這種情況下鹽商迅速跟鄢懋卿交惡,朝中以徐階爲首的一黨乘機加大對鄢懋卿的打擊,在這種情況下,鄢懋卿很快被免去巡鹽御史的職務,餘鹽稅又重新恢復到60萬兩白銀的定額。
從這裡可以看出,嘉靖朝應對財政危機的辦法都無實際效果,中樞應對財政危機最終仍是採取拆西牆補東牆的措施,這些都使得嘉靖後期的時局是那麼艱難,但這也使得朝野認識到需要有所變革,這種危難的局面正是給後世的“一條鞭法”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