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

第三十三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信訪等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支持配合巡視工作。對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巡視工作紀律。巡視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

(二)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的;

(三)泄露巡視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後果的;

(五)利用巡視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六)有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爲的。

第三十六條 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自覺接受巡視監督,積極配合巡視組開展工作。

黨員有義務向巡視組如實反映情況。

第三十七條 被巡視地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該地區(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二)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對反映問題的幹部羣衆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

(六)其他干擾巡視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條 被巡視地區(單位)的幹部羣衆發現巡視工作人員有本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爲的,可以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規定直接向有關部門、組織反映。

(本章完)

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
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