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

每個任期一般爲三至五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

任期目標內容的設定,應當體現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注重打基礎、利長遠、求實效。

第二十一條 任期目標由事業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一般應當報經主管機關批准或者備案。

制定任期目標時,應當充分聽取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注意體現服務對象的意見。

(本章完)

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
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