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個青年農民來到曹宅區公所,稱他的妻子被邢小星的手下強姦了,請區公所主持公道。
那青年農民說,邢小星部的一個小隊長,見我老婆長得漂亮,就拎了手槍闖進家裡,青天白日把她強姦了。如果在過去,這種事沒處說理,但現在有區公所,區公所應該管這事。
陳良益一聽這事頭都大了,按理這事該管,但管得了嗎?他問王平怎麼辦,王平說,在新四軍的話,這種事是要槍斃的,我們雖說這裡鬆一些,但也應該給人家一個說法。兩個人決定去找邢小星。
邢小星一聽爲這事找他就火了:睡個女人怎麼了?又沒給她少了什麼!我們給他們打日本人保家鄉,睡他們個女人算什麼事?
王平說:這種事如果人家願意,我們也不追究了,問題是人家不願意。
你怎麼知道人家不願意?女人都是這樣的,假正經,明明是自己願意的,一旦被人發現就翻臉說不願意。
如果願意,爲什麼要持槍威脅?爲什麼女方要尋死?
一個當兵的哪能不帶槍?女的尋死是做戲,你們不懂?
王平見邢小星胡攪蠻纏,氣得臉也青了。
陳良益一看不對頭,忙接上話:大隊長,如果不是那女的老公告到區公所來,我們也不會多管閒事,所謂民不告,官不理。現在既然人家已經告了,我們總得給人家一個說法吧!且不論願不願意,人家是有丈夫的,而且這事已經告訴了老公。我們都是有老婆的人,你想做老公的碰上這種事會怎麼想?
這--你們剛纔沒說有老公啊!那他應該打自己的老婆啊,找我們幹什麼?
他老婆已經整天哭哭啼啼地尋死覓活了,再打的話,老婆真的就沒了。
那怎麼辦?
我們要給人家一個說法。
什麼說法?難不成讓我的人給他賠禮?
王平說:當然得賠禮。還有,你的部隊要執行紀律,你應該對你那個手下進行處罰。要讓老百姓知道你的部隊是紀律嚴明的,不禍害百姓的,老百姓纔會擁護你的部隊。
陳良益接着說:是啊,如果不給人家個說法,人家氣憤不過,到處說你部隊的壞話,一傳十,十傳百,你部隊的影響就壞了,影響一壞,讓老百姓真擁護部隊就難了。
你們說得也有道理。我給他關禁閉。
關禁閉只是你們自己知道,執行紀律最好讓老百姓知道。王平說。
那,這個紀律怎麼執行?
打軍棍吧,在曹宅執行。陳良益說。
好吧,聽你們的,打軍棍,在曹宅集市執行。
陳良益和王平沒想到邢小星這麼爽快地答應了,就高高興興地走了。
陳良益和王平走後,邢小星就把惹事的手下找來,跟他說:你辦事怎麼這麼不小心!給人家落了話柄,現在人家已告到區公所了。
區公所算個屁!告了還能怎麼樣?
人家要我執行紀律。
什麼執行紀律?
打軍棍,在曹宅集市執行。
真要打軍棍?唉,都怪我手軟了,把那男的幹了就沒事了,還可以經常去。
幹了倒不必,你嚇唬他一下,他就不敢告了。
我哪會想到他會到什麼區公所告啊,這種事又不是一次二次了,以前從來沒事的。都是狗屁的區公所多事,沒事找事做,來管人家的**事。還真要打軍棍啊?那樣多丟人啊!別說我丟人,就是連你也丟人啊!老大,你理那個狗屁的區公所幹什麼!
哪會呢!我在敷衍他們,不能讓他們抓住理,這幫人拿着雞毛當令箭,煩得很。我早想好了,你派個人去嚇一嚇那狗男女,讓他們去區公所講告錯了,不然就殺了他們一家。
對,就這麼幹,總是老大有辦法。
第二天,告狀那男的到區公所說昨天告錯了。
陳良益奇怪了:怎麼會告錯了呢?
是這樣,那個人以爲我老婆沒結婚,就想來談戀愛,我老婆見他帶了槍就嚇得哭了。她一哭,我以爲她被強姦了,就急着來告了。昨天晚上她纔講清楚,她沒被強姦,什麼事也沒有。
你不用怕,有區公所給你做主,爲你老婆被強姦的事,那個人馬上就要打軍棍了。
千萬別打軍棍!是我搞錯了!
你老婆到底有沒有被強姦?你不要怕!
沒有!求你跟邢小星說說,是我搞錯了。
唉,你以後要先搞清楚再來告,你這樣讓我怎麼跟人家說啊?
對不起! 求您了,區長,您去跟邢小星說說,是我搞錯了!
好吧,我這老臉皮再給你跑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