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三十個不同的國家後,我又回到了hk。
把旅行見聞整理出版後,出版社打來電話,很委婉地告訴我,這本書的銷量還好,但大部分都是喜歡我歌詞的那些粉絲買的,知名度並沒有很高。
寫歌詞其實與寫小說不同,我做填詞的那些年,成名快,一是靠着藝人的知名度,二就是給我接到的曲子都是非常精緻的好曲子。
很恰好的,這時素清打來電話,問我要不要幫她出十週年紀念專輯。
這年她已經唱了三百多首歌,拿獎無數,演唱會場場爆滿,成了名符其實的歌后。
紀念專輯的歌詞都是我填的,這次要做一些修改,因爲我是個完美主義者。
接了這個ca色,很快就重新炒熱了我的名字和我的書,而我其實並沒有做過那麼多改動。
寫作有時是一種情緒,這時的我,突然驚覺,我已經不再喜歡她了。
專輯開始發售時,我和素清一起參加了她的十週年訪談。
這是我幾年來第一次見她,之前即使改歌詞,我也沒有見她。
這時再見她,顯得雍容了許多,氣度非凡,然而於我來說,已經非常陌生。
我仍記得第一次見她的畫面,坐在鋼琴後面,彈着那首憂愁的曲子,那時她比現在瘦很多,纖細得彷彿一把就能攬在懷裡。
當時我還不知道她就是我大名鼎鼎的大嫂,我只知道我遇到了一個不錯的女孩子,乾淨,靦腆,小心翼翼。
現在她已經可以自如地應付訪談,學會在敏感問題上面裝傻繞彎子,非常老辣。倒是我略顯尷尬,主持人很活潑,跟我們玩牌,神神叨叨地做心理測試,她抽了張q,我抓到了小王。
結束之後,素清對我說:“你哥哥很想你,有空來家裡坐坐。”
我沒想到自己會如此自然:“最近忙過了就會去,替我跟他問好。”
其實這會兒,我們都離得不遠,開車大概一小時就能見到我哥。
然而我沒辦法見他。
我已經不再恨他,可我沒辦法見他。
她點頭,又笑着問我:“要一起去吃夜宵嗎?”
我儘量讓自己的拒絕看起來有好一點:“倒是很想去,但真不巧,我走之前忘了留狗糧給我的狗。”
她似乎被我轉移了話題:“你養狗了?”
“嗯。”我養了一條拉布拉多,因爲我時常昏倒,醫生就送了我一條經過訓練的狗,我的狗會叼着灌着糖水的奶瓶餵我,會撥醫生的電話,會對着電話那端汪汪叫,叫三聲就是我昏倒了。
最後我沒有跟素清一起吃飯,來時沒有開車,走時也沒有攔車。
我自己在街上走着,hk是個不夜城,這會兒也是燈火通明,倒映在天空中,爲夜幕中沉沉的烏雲點綴了點點繁星。
此時正值聖誕節,廣場上八十八米高的聖誕樹上掛滿了禮物和燈。下面有女學生們捧着詞譜唱聖歌。
旁邊有長椅,我在那邊坐了一會兒,接到醫生的電話,她有點生氣,問我:“你在哪裡?怎麼不在家?”
“這麼晚幹嘛來我家?”
“送聖誕禮物給你。”她氣鼓鼓地說:“你不是跟你喜歡的女孩子見面了,要不要我陪你聊天啊?”
“不要了。”我說:“我想自己呆一會兒。”
“那我在門口等你。”
“你回去吧……”
“就在門口等你。”她說完,掛上了電話。
醫生是個沒什麼耐心的女人,整天很快樂很開心,所以我想她等一下應該就走了,於是沒有動彈。
安靜了幾分鐘,有個女孩子朝我跑來,拉下圍巾,問我:“你還是ce赤l嗎?”
她的表情很像dami,長得也有點像,然而dami現在還在療養院裡,我去看過她,她已經不認識我了。
我點頭,說:“我是啊。”
她就從書包裡掏出一本書,說:“可以幫我籤個名嗎?我好喜歡你的!”
替她簽名的時候,她站在旁邊說:“我真的好喜歡你寫的歌詞哦!尤其是那句,攬我入懷,用緘默療傷,自亂陣腳,一幕荒唐對白!超虐心的!”
見我筆尖一停,她以爲自己得到了鼓勵,又說:“還有還有!還有這句生與死的束縛,沉醉在宿命的兩端,愛過的天使,折翼墜落人間!”
我不由苦笑,在她的簽名書上寫:願你一生幸福平安。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掉,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裡懷疑那兩句歌詞真的是我寫的?
我都忘了,甚至乍一看,還覺得寫得好垃圾,好做作。事實上我對我每一首歌詞都是這樣的感覺,寫得時候以爲已經最好,寫完才發覺還是不夠好,甚至一度有撕掉它的衝動。
我不知道自己是從哪裡來這樣多負能量,因爲跟所有人比起來,我一直都很幸福。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不用像我哥一樣操勞,鬥爭,縱然家裡再是劍拔弩張,只要我一出現,氣氛立刻就會變得溫馨起來。
有一天我媽媽發現我在寫歌詞,發現我寫的歌詞那麼晦澀又黑暗,急得找來了我爸爸,說我的心態出了問題。我爸爸不是很懂,又找來我哥,他看了之後說“這個能紅”,後來我真的紅了,靠着這首歌,拿了當年的最佳歌詞。
我一直都很幸福,所以我不會處理任何事,我也是個經得起失去的人。
直到——我開始喜歡我哥的妻子。
在這之前有很多歌手是不是失戀了好多次,而事實上我連戀愛都還沒有,我只是比較容易坐下來,聽人家對我講,說她們失戀了啊,很難過,然後自己晚上躺倒牀上,就覺得自己被虐到了。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被虐到了,才發現其實沒有那麼痛。
前幾天醫生找我閒聊,說要給我看星座,她講我是雙魚,很花心很難搞活在幻想裡。
我聽了之後覺得有幾分道理,大概我的花心都給了我歌詞的女主角,不同的女主角,不同的面容,不同的開場和離場。
因爲素清的關係,我和我哥的關係曾幾度陷入僵局。
我甚至有過沖動想要帶着她離開,然而我最終還是沒有勇氣,她跟我哥,我不知道我更在乎哪一個。
每個人我都想留着,每個都想愛,每個都想幸福。可最後我只剩下我。
後來我哥找我要配型,我不是不想給,反正這樣的身體其實活着並不是那麼開心,但我很有私心,我有讓他選,如果女兒跟妻子他只能要一個,他會把哪一個給我。
那時他看着我沉默。我只好認了。
我從來沒有對素清講過,說我愛她,愛了很久,具體從哪裡開始,我有點記不起。似乎是我按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覺得她的手牽起來很暖。也或者更遲,是在她靠在我的懷裡,露着無奈又無力的笑容,我知道她不是在看我,然而我卻記得很深,不知道要用多久纔會忘記。
我也從來沒有講過,我總是拿她很沒有辦法,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跟她的關係,也不知道該做點什麼才能然自己顯得不那麼空洞蒼白。
我都沒有講,因爲沒有講已經覺得手足無措,沒有講,已經覺得好爲難。
所以我常常在想,也許我並不那麼愛她,至少沒有我以爲的那麼深。
醫生來的時候,我依然在發呆。
發呆在想什麼,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事實上我總忍不住走神,一度覺得自己是個木訥的人,雖然寫了很多情歌,但我其實並不具備愛的能力。
在醫生告訴我她喜歡我之前,我甚至沒有感覺到這一點。
雖然她是個非常直接的女孩。
我們兩一起去吃夜宵,她把骨頭帶回去給我的狗,結賬時,侍者告訴我,賬單已經買過了,刷卡,名字籤的是素清。
她的字寫得很漂亮,飛揚跋扈,像個男人一樣剛勁。
環顧四周,我沒有看到她。
出門時街上下起了雨,醫生帶了傘,不得已,我們擠在一把傘裡,位置有點不夠用,她就伸手摟住了我的腰,吐着舌頭,說:“喂,你這時候應該像個紳士一點。”
我覺得自己年輕時候還算紳士,這會兒越來越覺得那一套虛僞。就像我第一次穿西裝時覺得很帥氣,這會兒越來越覺得那東西很束縛。
一路踩着水,我沒有伸手去攔計程車,走到轉角時,有車停下,我認識,車牌號是我哥的生日,現在依然很少見的保時捷918。
她停了下車,然後打了雙閃,算是同我們打過招呼,又緩緩地開進了街道盡頭,轉彎,然後消失在了漫天的雨幕裡。
醫生問:“你還喜歡她嗎?”
“喜歡。”
我還喜歡,僅此而已。
“還打算喜歡多久?”
我很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回答:“六十年吧。”
“前年的時候,我也以爲我會喜歡我前任六十年,可去年我就喜歡你了。”
我點頭:“前年我也這麼覺得。”
後年,我依然會這麼覺得。
喜歡一個人,很綿長。有那麼一刻,我希望時間停止,或者自己死掉,彷彿這樣就不會失去。然而漸漸地,在漸漸行走時,我發現時光可以不停止,我也可以活下去,反正有些事,一期一會,原本就不需刻意。
不久後,我的旅行日記隨着十週年專輯大熱,辦了一個籤售會,醫生跑來陪我在一百本書的扉頁簽名,要在每一頁都寫上:凡是凋零的,就讓它凋零;凡是盛放的,就讓它盛放。
一百個同樣的句子寫完後,我的身體已經完全麻痹。
在最後一本上,我決定留給自己。
於是我在那句之後,加了一句:凡是消散的,就讓它消散。
醫生睡着了,我的狗也睡着了。
窗外又下起了雨,冬季的雨,纏綿而連綿。
我合上書,把它鎖進了抽屜裡。
對了,這本書的名字我還沒有提。
它叫作《素月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