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新的內涵
在《現代漢語詞典》裡,創新的解釋是“拋開舊的,創造新的”。顧名思義,所謂創新即是創造革新,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創造出現在沒有的東西或發現現在未知的事物,包括髮明和發現;二是對現有的事物進行改造或改革,使事物更完善、更進步。實際上,創新就是創造或執行一種方案,使不同行爲者之間進行大量的交流,在科學工程、產品開發、市場銷售、管理制度之間進行反饋,以取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
國際上對創新的研究起源於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於1912年提出的創新理論,他在其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首次提出“創新”概念,該著作是第一部研究創新理論的專著。熊彼特的創新概念認爲,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在經濟活動中引入新的思想、新的方法以實現生產要素的新組合,它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引入一種新的產品或者賦予產品一種新的特性;引入一種新的生產方法,它主要體現爲生產過程中採用新的工藝或新的生產組織方式;開闢一個新的市場;獲得原材料或半成品新的供應來源;實現一種新的工業組織。
從熊彼特提出創新的定義來看,創新指的是一種經濟活動,既涉及技術性變化的創新又涉及非技術性變化的創新。後來人們進一步將創新劃分爲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兩大類型,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都是從創新概念演化而來的,它們都是創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對熊彼特創新概念的發展。
熊彼特之後,納爾遜和溫特共同提出了納爾遜—溫特進化理論,他們認爲,將一個新穎性引入系統的機制就是創新。稍晚時候的弗里曼、多西等人發展了納爾遜—溫特理論。隨後,管理創新、產品創新、環境創新等概念相繼誕生。如今,創新和創造學在西方已經成爲一門重要的學科。
我國正處於可以大有作爲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中央強調,改革開放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要始終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節,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對於廣大公務員來說,只有將創新貫穿到自己日常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不斷提高自身創新能力,才能爲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好地貢獻力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