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培養的原則與方法
1.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培養的原則
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並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它受外界的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這種影響滲透到整個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這就要求我們在提高公務員隊伍政治鑑別能力的過程中應該堅持一些基本的原則。
第一,以問題爲導向的原則。有效地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政治鑑別能力,必須首先了解和掌握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現狀,以問題爲導向,確定有針對性的提高方案,做到針對問題、有的放矢。當前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主流是積極的,廣大公務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中,積極奮鬥無私奉獻,發揮了先鋒模範作用。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弱化,思想信念動搖,革命意志衰退,經受不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主要表現在:有些公務員在一些關鍵時刻堅持不住原則,隨波逐流,不能迅速、準確地看到形勢的政治本質和發展趨勢。在重大的是非問題面前缺乏敏銳性,不能全面、正確地理解我國爲什麼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爲什麼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爲什麼必須鞏固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羣衆基礎等問題;有些公務員平時不注重理論修養,政治覺悟滑坡,政治方向迷失,甚至崇尚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腐朽的東西,爲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淡薄;一小部分公務員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過程中濫用權力,通過人事任免、資金調動、經營承包等活動大搞權錢交易。他們徹底忘記了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應該爲人民羣衆謀利益。要全面提高廣大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必須深入分析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大力提高對公務員政治素質培養的認識,積極尋找解決上述問題的辦法和措施,嚴防市場大潮中的不良影響。
第二,理論與實踐、知與行相結合的原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一個基本原則。馬克思主義認爲,社會生活本質上是實踐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踐高於理論,它不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還具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因此,實踐最具發言權,最有說服力。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問,它的一系列方法都是來自於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實踐,是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羣衆在實踐中總結、提煉出來,並在實踐中加以檢驗、改進和完善的。從書本上學習、從理論上理解和把握對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是必要的,這樣可以減少盲目性,增強自覺性,減少片面性,增強科學性。但是,只從書本上學習,只從理論上理解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使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方法適合公務員的具體情況,以切實地解決其思想問題,提高其政治鑑別能力。在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過程中,必須將理論教育和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將知與行結合起來,以便使政治思想、道德觀念內化爲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形成政治鑑別能力的根本標誌,不是獲得相應的知識,而是形成了相應的行爲習慣。行爲習慣的形成,僅靠學習理論是不行的,還必須靠積極的實踐和躬行。因此,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必須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知與行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區別對待的原則。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長期複雜的教育過程。要根據公務員的政治素質、思想狀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具體來講,提高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
要從公務員的實際特點出發,區別對待,因材施教,分層次進行教育。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告訴我們,任何客觀事物本身都是有層次的,不同的層次有着不同的特點和功能,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覺悟也存在差異,其政治鑑別能力具有不同層次。由於我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成分和經濟利益的多樣化、社會生活方式的多樣化、社會組織形式的多樣化、就業崗位和就業方式的多樣化,以及國內外思想文化的相互激盪,加上公務員有工作地域、工作職位、報酬多寡等差異,導致公務員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出現多樣化,再加上每個公務員個人天賦和素質發展的起點和動力各不相同,使公務員在政治素質水平上參差不齊。他們中有中高級領導幹部、一般黨員幹部和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先進分子、團員和一般普通幹部,還有極少數政治素質低、思想覺悟比較落後的公務員。如果用統一的方式、統一的內容,整齊劃一地要求所有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達到同樣程度、水平和境界,顯然是脫離實際的。因此,只有按照區別對待的原則,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不同階段的公務員的思想狀況、行爲趨向的發展變化規律,有針對性地選擇教育途徑和方法,因勢利導,讓領導幹部身體力行,帶動普通公務員向上發展,着力轉化後進分子,才能真正使對每一個公務員的政治素質教育入耳入心、內化爲堅定信念、外化爲高尚行爲,從而使不同層次的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都得到提升。
2.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培養的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事實證明,只有運用正確的方法,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培養才能取得實效。
第一,理論學習法。理論學習法也叫理論灌輸法或理論教育法,是指有目的有計劃地向公務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等教育,或由公務員系統地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逐步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理論學習法的實施,要求培訓者和受培訓者完整準確地理解理論的內容,正確領會和掌握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如果採取斷章取義、歪曲篡改的方式進行學習和培訓,不僅不能形成正確的思想和科學的世界觀,還會引起思想理論上的混亂。
運用理論學習法一定要聯繫實際,善於引導廣大公務員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問題,解決問題,不能空講道理記概念,否則,就會出現脫離實際的教條主義傾向。同時要根據培訓對象的思想覺悟、文化水平、工作特點選擇理論學習的內容。運用理論學習法時,要堅持正面說理,以理服人,並能激發受培訓者學習興趣和熱情,啓發其積極思維,使理論教育生動活潑,富有吸引力,防止出現形式主義傾向。採用理論學習法,有兩點值得強調:一是廣大公務員要努力改造主觀世界,二是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要在實踐中磨鍊。
第二,典型教育法。典型教育法也叫示範教育法,是通過典型的人或事,教育公務員提高思想認識的一種方法。典型教育法將抽象的說理變成活生生的典型人物或事件進行教育,從而激起受教育公務員的思想情感的共鳴,引導廣大公務員學習、對照和仿效。典型教育法具有形象、具體、生動的特點,它較理論教育法更富有感染性和可接受性。要實現提升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根本目的,不僅需要理論教育,幫助人們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用正確的方法指導實踐,也需要典型教育,用生動、具體的形象給人以啓發感染,推動正確思想的形成和正確行爲的強化。榜樣的力量是巨大的。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提高,關鍵是要在全社
會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風氣。近年來各地的公務員培訓,通過開展評選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活動,宣傳了一大批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涵蓋社會的各個領域、不同層次。同時,通過開展組織先進典型巡迴報告團、先進個人與廣大公務員的座談交流、先進人物掛牌上崗,命名先進人物優秀班組等活動,在羣衆中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事實說明,樹好典型,搞好典型教育,發揮先進典型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的榜樣示範作用,是提高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的一種有效形式和方法。
在公務員隊伍中樹立正面典型,進行正面教育,首先,要深入實際,善於發現典型和推廣典型。樹立的典型必須有羣衆基礎,其先進事蹟必須真實可靠,爲廣大公務員所公認。宣傳、推廣典型要實事求是,力戒浮誇,要一分爲二,切忌護短。對先進典型也要進行一定的教育,使之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防止驕傲自滿和脫離羣衆。其次,要教育廣大公務員正確對待典型,努力在本部門形成一種學習先進、尊重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風氣,堅決反對和制止嫉妒、貶低、打擊先進的不良傾向。要引導廣大公務員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創造性地應用先進典型的成功經驗,把學習先進與推動自己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第三,實踐校正法。採取批評和自我批評相結合是實踐校正法的有效形式,是解決黨內矛盾、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方法,也是在人民內部進行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它很適用於提高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所謂批評,就是指出缺點和錯誤,分析產生的原因,並提出克服的意見,從而提高公務員的政治鑑別能力。批評和自我批評,兩者是互爲條件互爲補充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兩者可以相互轉化。對一種情況的肯定和表揚,就意味着對與之相對立情況的否定和批評,對一種現象的批評,就無疑是對與之相對立情況的讚揚。當然,要注意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式。批評要注意政治,講究方式,防止主觀武斷和把批評庸俗化。批評切忌簡單粗暴、挖苦諷刺、無限上綱。因爲這樣做不僅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傷害被批評者的自尊心,甚至會造成反感情緒和牴觸心理,因此,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不同的人,採用不同的批評方式。
自我教育也是公務員通過實踐校正來提高自身政治鑑別能力的重要途徑。廣大公務員應該按照提高政治鑑別能力的目標和要求,主動提高思想認識和道德水平,及時自覺地改正自己的錯誤思想和行爲。簡單地說,就是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提高自己的政治鑑別能力。自我教育的主體既是教育者,又是教育對象,它是通過自我反省、自我總結、自我批評、自我鑑定等方式提高自我修養的方法。廣大公務員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使自我意識逐漸成熟,自我控制能力逐漸增強。自我控制與人的目標的堅定性有關,能夠矢志不移地爲一定的目標而努力的人,自我控制能力也越強。因此,公務員要想掌握自我控制的方法,必須自律。自律就是自己控制自己,自覺地將自己的行爲限制在一定的規範之內。自律包含了人們應有的自我監督意識、自我控制能力。個人自我監督和自我控制的程度主要取決於其自覺性和文化道德水平。公務員在社會生活中,必須協調自己與社會的關係。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情緒、行爲不加控制,就會對社會和自身造成危害。
深度思考
1.政治與講政治的內涵分別是什麼?
2.公務員提高政治鑑別能力的途徑有哪些?
3.公務員政治鑑別能力培養的方法有哪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