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麟點了點頭,道:“原本,我誤以爲他會對你不利。可是我現在才知道,他是一個好人。”
夜水雲點了點頭,笑道:“他確實是一個好人。”
夜麟湊到夜水雲的耳邊,柔聲道:“那麼好的一個男人,你就好好把握吧。別讓別的人搶走了,到時候後悔莫及。”
夜水雲怒道:“哥哥,你在說什麼啊。”
夜麟長長地舒出一口氣,無奈地道:“答應我,好好照顧自己。”
身後,傳來老掌櫃低沉的聲音:“姑娘,這菜還行不?”
夜水雲回頭笑道:“味道果然名不虛傳,還真像你說的那樣,吃過一次,就想着第二次。”
老掌櫃走到夜水雲的身邊,臉上帶着吃驚的神色,道:“剛剛,我好象看見一個白衣人。”
夜水雲猛地一回頭,發現夜麟已經不見。無奈地長嘆一聲,低頭吃菜。
老掌櫃使勁揉了揉眼睛,道:“難道,剛纔我又看花了眼麼?”
夜水雲點了點頭,笑道:“真的是你看花了眼,我一直都是一個人在吃飯,如何會有白衣人?”
若是讓老掌櫃知道剛纔來的是絕情公子,恐怕會活活將他嚇死。
老掌櫃苦笑着搖了搖頭,道:“果然是受那順義樓傳聞的影響,老夫的幻覺越來越不像話了。改日到寺中上柱香吧。”
孫小小慢慢地走了出來,洗去那一身的風塵,露出逼人的英氣。
夜水雲擡頭看着孫小小,雙眼中帶着幾分驚訝,輕身道:“孫猴子,沒有想到你生得如此的好看。”那個玩世不恭,邊幅不修的人,今天才算真正的看清楚他的樣子。
沒有想到,他會生得如此俊俏。那樣的一張臉,帶着勾人的微笑。就像是桌上那美味的菜,看過一眼,還想着看第二眼。
她想到了哥哥的話,臉上情不自禁地浮出一層紅暈,連忙低頭吃飯。
孫小小疑惑地看了看自己的身上,道:“我這一身的衣服,不合適麼?”
他見夜水雲低頭不語,扭頭朝着老掌櫃的道:“老爺子,你看我這衣服,合不合身?”
老掌櫃嘴邊露出輕蔑的微笑,道:“我看你比驢還蠢,這衣服是很合身。只是穿在你這木魚腦袋的身上,真有些浪費了。”說着,朝着夜水雲奴了奴嘴。
孫小小眼睛一亮,羞澀地一笑,坐到夜水雲前面,伸手倒酒。
也許,在任何一個玩世不恭的男人心中,都有一根最脆弱的玄。
只要碰到了那個能撥動心玄的人,他的心,依然會發出脆弱無力的顫抖。
天下,最絕情的人,也有柔情的一面。
只要面對的是,是那個讓他心會顫抖的人。所有的絕情都會變成似水的柔情。
就像是一把刀,再鋒利,也有脆弱的時候。
孫小小緊張地摸着腰上那漆黑的刀,只希望那一絲冰涼,能讓他飛速跳動的心,不從喉嚨中蹦出。
所有的一切,都會隨着心情而改變。
簡單的小菜,勝過所有吃過的美味。
那粗糙的農家米酒,也變得無比的甘甜。
孫小小在笑,可是笑得並不好看。
因爲,他的心在顫抖。
一顫一顫的,如同受了驚嚇的小鹿,一個勁的亂竄。
老掌櫃的慢慢地走出屋子,躺到那舒適的躺椅上。慢慢地閉上眼睛。
他只希望,不要再做那樣的噩夢。
殺人,是件殘忍的事情。
若是這個世界沒有了殺戳,應該是多麼的美好。
天劍,是一把劍。
能斬天之劍,才稱之爲天劍。
天下,有四大神兵遁甲。
天劍,仙甲,魔杖,酒道。
而天劍,便是其一。
天劍,一把帶着血光的劍,深紅,鋒利。
當那紅光照到身上的時候,彷彿渾身沾滿鮮血。
那一身的紅色,是飲盡了天下惡性之血,才成就那樣的深紅,邪惡。
只要劍光照到你的身體,那麼,你的身上一定沾滿了鮮血。
光芒閃耀,血光芒瀰漫。
天下,只有一把劍能稱爲天劍。
天劍,是個人。
因爲天劍在她的手上,所以她就是天劍。
而且,她還是個女人。
上古的神兵,天下的奇人。都不會現身於江湖。
很簡單,那些粗俗低庸之地,不是他們想去的。
更何況,是這樣武功高深的女人?
任何的功名,在她的身上,無疑和糞土同等。
他們所能做的,便是把自己身上的光輝隱藏。從不輕易展露。
幾乎,像這樣的每一個人,都是深藏在深山或老嶺。若不是天火迸發,燒到了他們的屁股,斷然是不會出現的。
可是,還真有火,燒到了她的身上。
怒火,仇恨之火。這兩大怒火,足以讓人瘋狂,瘋狂到就是挖地三尺,也要將她找出來。
江湖傳聞,四大神兵,同時出動。
因爲,他們知道,有人會去找他們。
等着被人找,倒不如主動出來尋找那個找他們的人。
這便是奇人的一慣作風。
能惹他們出動的,當然不會是普通的人物。
是天狼刀新的主人,夜水雲。
四大神兵,有跡可尋。可是,那天狼刀,只是個傳說。
因爲,有人見過四大神兵,卻從來沒有人見過真正的天狼刀。
傳說,總是帶着神奇的色彩。能激發人的好奇之心,讓人忍不住地想去探個究竟。
所以,天劍出動了。
沒有人見過天劍,所以,在江湖上,每一個人帶着劍的人,都可能是天劍。
天劍自十年前,怒斬羣雄。飲滿了一十八個高手的血,便從江湖上消失。
有人說,天劍是有生命的。每隔十年,便要飲人血,才能維持它的鋒利。
其實,真正厲害的劍,是怒劍。
沾着惡人的鮮血,帶着亡魂的怒火,才能保持着無法超越的速度和鋒利。
所以,那個帶着怒火和仇恨的人。她的血就是最好的祭劍之物。
天劍還知道,夜水雲,除了帶着仇恨,還帶着被人侮辱的怨氣與怒火。
所以,她的血,是最好的聖物。
用她的血祭劍,足以可以讓天劍維持它的鋒利與怒氣,流淌百年。
嚴冬,吹雪。
風就像刀,鋒利的刀。
舔過人的肌膚,會留下陣陣刺痛。
明月樓,不在天上。而是在山頂。
每當明月升起,站在明月樓的頂上,那滾圓的月亮,似乎伸手可及。
明月樓,因此而得名。
有兩種人,會到明月樓喝酒。
一種是文雅士,爲追求那附庸風雅的境界。因爲,文人,都是瘋子。常常做些讓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還有一種,是無處可去,想自明月樓上天之人。
否則,有誰會踏上一千四百九十三級臺階,只爲喝一口在大街小巷閉着眼睛都能找到水酒?
可是,這世界上奇怪的人不在少數。甚至,很多。
冬天的月亮,比任何時候都要乾淨。
因爲,天空是乾淨的。
就像是人的眼睛,清澈得沒有絲毫的雜質。
女人,黑紗。
似乎是隨着寒風而來,因爲她的身上帶着寒風。
看不出她的年齡,只是從身材和打扮,能分辨得出,是個女子。
靠窗的位置,離月亮最近。只要推開窗子,似乎伸手便能摸到那滾圓的月亮。
一壺清酒,一碟花生,一碟毛豆。
在冬天,下酒的菜總是很少。
可是,這兩種菜,在冬天更加的珍貴。
面紗揭下,露出花白的頭髮。就連夥計,都不禁露出失望的神色。
那是一個普通的婦人,普通到臉上帶着細密的皺紋。
就這樣農婦一般的臉上,帶着孤傲的冷笑。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不值得她回頭。
慢慢地喝一口酒,細心地剝着五香毛豆。
那優雅的動作,與那普通的臉,形成了極大的反差。
寒冷的風,猛地吹開門。卷着飄雪,逼到婦人的面前。
她的臉上,帶着冰冷的微笑,優雅地將毛豆扔到嘴中。對那寒風,如同瞎子一般視而不見。
門外,走進來兩個人。
一男一女。
漆黑的刀,帶着壞笑的臉。那是個英俊俏的少年。
女子的臉上,帶着平靜的微笑。有幾分冰冷,可是看上去依然燦爛。
在這樣的天氣,這樣的地方。看到這樣的兩人,應該心情會好一點。
所以,婦人笑了,吃吃地笑了起來。……
那尖銳的笑聲,異常的刺耳。就像是千萬只螞蟻,張着鋒利的甲脣,啃噬着你的耳朵。慢慢地,鑽入你的腦袋。
那漆黑的刀,重重地放到桌子上,發出沉悶的聲音。看得出,那是一把厚重的刀,重到少年拿在手上都感覺很吃力。
天下,厚重的武器不在多數。真正的高手,是不會使用太過沉重的武器。高手殺人,靠的是速度。越輕快的武器,殺人的速度就越快。使重刀之人,除了沙場上的猛將,在江湖之上鮮得一見。
少年長長地舒出一口氣,笑道:“店家,上酒。”他是個豪爽的少年,在這樣的天氣,臉上依然帶着笑容。舒心的笑,是那種能讓心情不好的人一看到都會陰霾盡散的微笑。
也許,一對情侶,只要能在一起,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都能笑得出來的。
一壺酒,兩個杯子。
依然是一碟花生,一碟毛豆。
就好象,在這個店中,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這兩個菜。想來,在這高山頂上,若是想吃大魚大肉的人,根本就沒有必要累個半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