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著名紳士堂吉訶德·德·拉曼卻的稟性和日常起居
不久以前,在拉曼卻地區的某個村鎮,地名我就不提了,住着一位紳士。這種人家通常都有一支豎在木架上的長矛,一面古盾牌,一匹乾瘦的劣馬和一隻獵狗。他吃的大鍋雜燴裡常放的是牛肉,而不是羊肉;晚餐幾乎頓頓是蔥頭拌肉末,星期六燉點羊蹄羊骨,星期五隻吃扁豆,星期日添上一道鴿肉,這樣就花去了他收入的四分之三;剩下的錢剛夠他節日裡穿一件黑呢披風,一條絲絨褲和一雙絲絨便鞋,平時也能有一身上好的粗呢衣裳。家裡有個年過四十的女管家,一個未滿二十的外甥女,還有一個上街下地的小夥子,既管備馬也管除草。
這位紳士說話快五十歲了,骨架結實,身材精瘦,面貌清癯,習慣早起,愛好打獵。有人叫他吉哈達,有人叫他蓋薩達。在這點上,記述他事蹟的作者們看法不一致。根據可靠的說法,好像是叫蓋哈達。就我們的故事而言,這倒無關緊要;只要講的事一點不失實就行了。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我們提到的這位紳士一有空(其實他一年到頭幾乎總閒着)就一頭鑽進騎士小說裡,愛不釋手,津津有味,簡直完全忘了打獵和管理地產。他如癡似狂、尋根究底,竟然不惜變賣成片好地去買騎士小說看,能弄到手的都讓他躉回家來了。這種書裡,他最看重的莫過於著名的費利西亞諾·德·西爾瓦的作品,那晶瑩剔透的文筆,那曲折委婉的妙語,都被他看作是字字珠璣。他尤其傾倒於取媚討好的情書和哀怨悽切的絕交信,其中處處可以讀到:“你以無理的理由回報我的一番道理;我爲你的美貌哀嘆不已,實屬理所當然。”再不就是:“……崇高的天神神奇地以點點星辰增添你的神采,使你堪稱稱頌你威力無邊的稱號。”
可憐的紳士被這類言辭攪得神昏意亂,常常徹夜難眠,苦思冥想,一心要弄個究竟。其實,即使亞里士多德專門爲此還魂再生,也未必能夠理出頭緒、說個明白。比如,他心裡老在嘀咕,堂貝利亞尼斯怎麼能那樣被打傷又那樣打傷別人。他想,就算請來最高明的先生治療,也難免滿臉渾身留下斑點和疤痕。不過,儘管如此,他還是很讚許作者在書末註明“未完待續”。他甚至多次想提起筆來,像書上許諾的那樣,原原本本地把故事寫完。要不是其他更要緊的念頭纏繞他,說不定就真動手而且寫成了。
他經常和本村的神甫(塞袞西亞大學畢業的博學之士)爭論不休,究竟誰是最傑出的騎士:帕爾梅林·德·英格蘭還是阿馬迪斯·德·高拉?可是村上的理髮師尼古拉斯師傅卻說兩人都比不上太陽騎士,能和他匹敵的只有阿馬迪斯·德·高拉的兄弟堂加拉奧爾,因爲他善於隨機應變,從不大驚小怪,也不像他哥哥那樣動輒哭哭啼啼,要論勇敢,一點也不次於他。
簡單點說,這位紳
士把自己埋進書堆裡,夜晚從太陽落下讀到太陽升起,白天從曙色濛濛讀到星光幽幽。他這樣不停地熬夜,無休地苦讀,最後終於腦汁枯竭,失去理智。滿腦袋裝的都是書裡讀到的荒誕故事,什麼妖術呀、格鬥呀、廝殺呀、比武呀、傷亡呀、打情罵俏呀、男歡女愛呀、痛苦欲絕呀等等異想天開的胡說。他對這一切深信不疑,居然以爲他讀到的那些癡人說夢般的胡編亂造都確有其事,除此以外,世界上不存在別的鑿鑿有據的歷史。他說熙德·魯依·迪亞斯不失爲優秀騎士,但是無法與熱劍騎士同日而語。此人佩劍一揮,就一下子把兩個兇猛殘暴高大無比的巨人劈成兩半。他十分佩服貝爾納多·德爾·卡爾皮奧,因爲是他在龍塞斯瓦列斯殺死迷糊羅爾丹,當時他仿效了赫丘利用雙臂扼死大地之子安泰的辦法。他還說了不少關於巨人摩爾剛特的好話,因爲巨人家族的成員通常都很傲慢無理、兇暴莽撞,唯有他和藹可親、彬彬有禮。不過在所有的騎士當中,我們的紳士最稱道的還是雷納爾多斯·德·蒙塔爾班,尤其喜愛看他走出城堡,一路搶劫,還跑到海外,盜來穆罕默德金像,據史書記載,那是全身用純金鑄成的。提到叛徒加拉隆,他真恨不得痛痛快快踢他幾腳,爲了這,他情願賠上自己的管家婆,再搭上外甥女。
總之,他的頭腦已經徹底發昏,終於冒出一個世上任何瘋子都沒有想到的荒唐念頭:覺得爲了報效國家、揚名四方,他應該也必須當上遊俠騎士,披堅執銳、跨馬闖蕩天下,把他讀到的遊俠騎士的種種業績都一一仿效一番,冒着艱難險阻去剪除強暴,日後事成功就,必將留名千古。這傢伙想入非非,似乎自己已經憑藉強壯的雙臂登上特拉不鬆帝國的皇位。他越想越美,簡直樂不可支,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打算付諸實行。他做的頭一件事就是擦拭武器。那都是些祖上留下的遺物,長年累月堆在角落無人過問,早就佈滿了鏽漬和黴斑。他一件一件洗刷乾淨,盡力修補,可是最後發現了一個很大的缺陷:少了保護頭臉的全盔,只有小小的頂盔。不過他很快就想法巧妙地補救了;用硬紙做成半拉全盔,往頂盔上一接,就儼然一副完整全盔的樣子了。他爲了試試堅固程度夠不夠抵擋刀砍,抽出佩劍給了兩下,哪知頭一下就毀了他一個星期做成的東西;這麼容易就成了一堆碎片,着實令人喪氣。爲了防止這種危險,他重新制作的時候,特意在裡面襯了幾根鐵條,看來相當結實,他便心滿意足了,也不打算再做什麼試驗,權當一副漂亮的全盔,鄭重擺放在一邊。
然後他又去看自己的瘦馬。這牲口的根根骨頭歷歷在目,比一個雷阿爾能兌換的零錢還多,渾身的癩疤數目也超過了戈奈拉的駑馬,整個是一堆“皮包骨頭”,可是在他看來無論是亞歷山大大帝的駿馬布塞法羅還是熙德的坐騎巴別卡都無法與之比擬。
他花了整整四天時間考慮給馬取什麼
名字。他心想:馬的主人是響噹噹的騎士,馬本身又那麼出色,要是沒個叫得出的名字,可就太說不過去了。他苦思冥想,設法找個恰到好處的名字,既能表明它在爲遊俠騎士效力之前的名分,又能顯示這之後的身價。理所當然,主人的地位變了,馬也得換個名字,叫起來又光彩又響亮,才能配得上主人新獲得的任命和新選擇的職業。就這樣,他搜索枯腸,想出不少名字;寫下一個,塗掉;再寫下一個,抹去;又是一個,還不行;最後決定就叫洛西南特。它認爲這個名字聽起來又高雅、又響亮,既能表明以前那匹瘦馬的卑微身份,又道出瞭如今名位的變化:成了躍居世間一切瘦馬之首的天字第一號。馬有了稱心如意的名字,他便立即想起自己也該起個雅號;爲這個,他又斟酌了整整八天,終於挑選了堂吉訶德這個名字。這部紀實傳記的諸多作者就是據此斷定,主人公的原名應是吉哈達,而不是蓋薩達,像不少人說的那樣。這時候,我們的紳士又想起一件事:英武的阿馬迪斯嫌阿馬迪斯這個名字光禿禿的不夠味,爲了使故鄉和國家聞名於世,他又加上了地名,說全了就是:阿馬迪斯·德·高拉。於是,這位地地道道的騎士當然也要把家鄉的地名添在自己的雅號上,這樣就成了:堂吉訶德·德·拉曼卻。他覺得這樣一來纔不僅清清楚楚指明瞭他的出身籍貫,而且家鄉也隨着他的名字榮耀大增。武器擦得一乾二淨,頂盔加上了面罩,瘦馬有了名字,自己也正了名分,他開始考慮,只欠選中一位朝思暮想的名媛淑女了;因爲缺乏繾綣情愛的遊俠騎士就如同一棵不生枝葉不結果實的枯樹,一架失去靈魂的軀殼。他對自己說:“萬一我罪有應得(其實倒是時來運轉),半路上遇到一個巨人——這對遊俠騎士來說是常有的事——第一個回合就把他打翻,要麼攔腰劈成兩半,總之是把他打敗,逼他投降,我總得命令他去晉見我的心上人吧?他必須走上前去,雙膝跪在我那位可愛的夫人腳下,用謙卑馴順的語調說:‘夫人,我是巨人卡拉庫良布洛,馬林德拉尼亞島上的郡主。經過一場激烈廝殺,空前絕後的傑出騎士堂吉訶德·德·拉曼卻打敗了我。他命我來到夫人面前,聽憑閣下隨意處置。’”
我們這位大騎士一想到這裡,真是欣喜若狂,更何況他果然選中了堪做他意中人的女士!原來,聽說在附近不遠的另一個村子裡住着一位農家姑娘,模樣十分不錯,有那麼一段時間裡,把他攪得神魂顛倒。那姑娘想必對此一無所知,當然也就毫不理會了。她名叫阿勒東薩·羅倫索,被我們的騎士選中,準備冠以自己心上人的稱號;而且還得爲她起個與自己的雅號相去不遠的芳名,必須聽起來有點公主貴婦的味道。最後定下的名字是杜爾西內亞·德爾·託博索,因爲姑娘是託博索人。他覺得,跟他爲自己和自己的物件起的雅號一樣,這個名字聽起來也是那麼悅耳、新穎,而且意味深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