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對此經文註解:“不食三日,哀毀過情。”
如果三天不吃飯,哀痛就毀壞身子了,這就超過正常的情分,有點過分了。如果是真的因爲不吃東西而死了,這也是有虧孝道,所以說“滅性而死,皆虧孝道。”
玄宗的“滅性”就是指生命、性命的毀滅,死了的話當然有虧於孝道。因爲身體是行孝的工具,要用這個身體去行孝,去傳承我們的家業、家風、家道。這個身體是父母賜予的,“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我們要維持並延續這個身體,不是爲自己,而是真正爲行孝,爲傳承家道,對得起自己的祖先,對得起自己的父母,也要好好的養育後代,讓祖宗的德行得以發揚光大,這樣纔是不虧孝道。
“故聖人制禮施教,不令至於殞滅”。所以聖人周公制定這些禮數,夫子又述而不作,把這些禮數敘述出來。“制禮施教”,制這些禮節,祭禮、喪禮,都是人們的生活行爲規範;“施教”就是施行教誨,教孝道、教禮,使禮教不至於殞滅;“殞”就是死的意思,“滅”是毀滅。如果是毀滅了身體也就不符合禮教了,這是告訴大衆,雖然我們要有喪禮,是可以也是應該表達自己的哀慼之情,但是不能過分,要有所節制。
禮都應該有所節制,禮節禮節,沒有節制也就不成禮了。
三、三年之喪達禮有終
經文:【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
“喪”,就是奔喪、喪禮。孝子守孝、守靈,要不超過三年,以三年爲期。三年之內都是做到“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弟子規》也講:“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都是以三年爲期,不要超過三年,因爲總有個節制。“示民有終也”,“示”就是指示給大衆,是有一個終結的,凡事我們要懂得節制,不能夠過了,過猶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