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殯埋葬後,就要定期的祭祀。古人一般都要守孝三年,有的在父母靈墓旁邊,有的人在自己家裡。這三年之內不去做官,也不搞任何享樂的生活,每日思念父母恩德,想着如何立德立身,回報父母,不辜負父母的期望,常常要坐着思惟三年。《弟子規》講:“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守喪三年,我們不能夠有任何享受,即使是有喜事,也快樂不起來,因爲心中有思念父母的哀痛。悲咽就是哭泣,因爲思念父母而有這種哀情。
三年之後,每一年都要有定期的祭祀。祭祀,一般家族都有一個祠堂,祠堂就是祭祀的地方。從自己的始祖開始,一個家庭有一個開始的祖先就是始祖,到自己去世的父母,每一位祖先都有立席的牌位,或者是有一個總的牌位。定期祭祀當中,一般我們講祭祀的日子,有清明節、中元節、冬至節。清明一般是每年陽曆的4月5號,一般人都掃墓,掃墓不是在祠堂中祭祀,而是到父母的墓地去祭祀。中元節是農陰的七月十五;冬至節是陽曆12月22日,都是祭祀的日子。在祭祀當中追憶、感念父母祖先的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