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人!你等着!”
昏暗的書房,血紅的地板,還有一隻破麻袋。
地上,劉天峰體無完膚,翻滾半天,爬起身來。
聽聞腳步聲漸漸遠去,他強撐着身子,趴在書桌上,他,已然受了重傷。
原本,他被陳定海打了一槍,所幸無大礙,沒想到,歡兒的手下,這一番拳打腳踢,讓他傷上加傷。
剛剛,在口袋裡,他以爲自己快死了。
他能感受得到,歡兒的殺意。
現在想起來,他都不由得毛骨悚然。
然而,在歡兒眼裡,他只是一隻待宰的羔羊,不,他是一條狗,他,根本沒法反抗。
那個女人,太可怕了。
傷他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他還有家人。
而且,他的把柄攥在歡兒手裡,他死了不要緊,還會身敗名裂。
讓他感到最惱怒的是,歡兒一口一句狗東西。
她,根本沒拿自己當人。
他,只是一個狗奴才!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
陳定海在的時候,還從未如此對待過他。
這是一個瘋子,一個女魔頭,做事全憑喜好。
想到這裡,劉天峰有一種很深的危機感。
過了這次,下次呢?
他的根基在這裡,他沒法走,而歡兒,一定還會再來。
下一次,他還有命嗎?
歡兒必定要殺他,遲早的事。
現在,他還有利用價值,歡兒暫時不動他。
但,只要吳志遠一死,只要歡兒的大仇報了,那他劉天峰,將成無用之人,他必死無疑。
“必須殺之!”
劉天峰握緊拳頭,血紅的臉上,猙獰萬分。
但,怎麼殺?
只有歡兒能找他,他不能找歡兒。
甚至,他不敢搜捕歡兒。
他必須得小心翼翼,必須表現得像狗一般,不讓歡兒看出來他有異心,要不然,歡兒隨時隨地,能置他於死地,這是一個瘋婆娘,如果真要殺他,只是一念之間而已,她瘋起來,管他有價值與否?
他不得不小心,這樣,也許他還有機會。
“你不是想找吳志遠麼?”劉天峰陰惻惻地說道,“你以爲他好殺?哼,我巴不得你替我找到他呢,等你們拼過你死我活,我一併除之!”
“嘀咕什麼呢?”正在這時,一道冷聲傳來。
劉天峰大吃一驚,眼睛裡,閃過一抹驚懼之色。
門口,一道冷豔無雙的身影,盯着他,殺意凜然。
“你……”劉天峰顫抖着手,指着門口。
他沒想到,歡兒去而復返。
他在想,她有沒有聽到他的話。
“不會是在想怎麼算計我吧!”
歡兒冷幽幽說道,“我知道你狠我,我也恨你,但留着你的一條狗命,你要珍惜,哼!”
話音剛落,歡兒掏出一把槍,向劉天峰扔去。
“這是你的槍,還你,別到時候無法交差了!”
劉天峰穩穩把槍接住,臉色變化不停,等回過神來,那道冷豔的身影,已然不見蹤影。
劉天峰握着槍,攥得很緊,很緊,一言不發。
他,竟然不敢再說話,他怕那個女人,再次返回。
他只能在自己默默唸叨。
“吳志遠啊,吳志遠,你在哪呢?希望你能殺掉這個瘋子,也許,我可以放棄追捕你!”
……
麗州,清泉鎮,今天,天氣格外的好。
藍天白雲,惠風和暢。
立秋了,隨着太陽漸漸偏移,往西墜去,麗州的空氣,也變得清爽起來。
有兩道身影,一男一女,手牽手,肩並肩,從一家電影走出來。
他,劍眉星目,昂首挺胸。
她,清麗脫俗,巧笑嫣然。
“遠哥,怎麼看你不太高興呀!”陳曦笑道。
“這電影,簡直是爛片,騙錢的!”吳志遠嘀咕,很是不滿。
“咯咯咯!”陳曦挽着志遠的手臂,一瘸一拐地往前行走,“我們第一次看電影,別這樣嘛,總是這麼較真幹嘛,看電影,圖個樂!”
“小曦,可不能這麼說!”吳志遠認真說道,“我們是消費者,電影不好,當然要提意見,要不然,我們的電影怎麼能進步?經常拍爛片,還這麼好賣,以後誰有心思拍好電影?”
“是是是,你總是一堆大道理,我說不過你!”
陳曦淺淺一笑,來到一輛摩托車旁,“遠哥,我們去哪裡?”
“去給你買個手機!”吳志遠柔聲說道,“你不是說要上班麼?我犟不過你,但你上班的時候,聽着歌,一天輕輕送送的就過去了,而且,有什麼事情,我也能第一時間趕到!”
“遠哥,你對我真好!”陳曦低聲說道。
“走,我們買手機去!”吳志遠微微一笑,一捋她的秀髮,很是溫柔,將頭盔給她戴上。
一陣轟鳴聲響起,摩托車越過電影院,轉過一條街,來到一家手機店門口。
“走,我們看看去!”吳志遠把車停下來。
“嗯!”陳曦輕輕點頭。
她挽着他的手,柔情蜜意,一起走進手機店。
“歡迎光臨!”一個漂亮的銷售員迎了上來,面面笑容,“兩位,買手機嗎?”
“嗯!”吳志遠點頭,帶着陳曦,在櫃檯前走動。
“看看這款!”女售貨員從櫃檯裡,拿出一臺手機,推薦道,“這是剛上市的新款,諾基亞N95,8GB內存, 5999元,好用實惠!”
“這麼貴?”陳曦秀眉蹙起。
“那看看這款!”女售貨員笑着說道,再次拿出一臺手機,“諾基亞N81,2800元,這款是暢銷手機,很多人都買,而且,這款手機是藍色鑲邊,大氣典雅,很合適這位小姐!”
“這款不錯!”陳曦俏皮說道,拿起手機,隨意翻了一下,很是滿意。
“遠哥,就這個了!”陳曦很是果斷。
“不再看看?”吳志遠笑道,指着另外一臺手機,“我覺得,這臺也不錯的!”
“那麼貴!”陳曦說道,“而且不合適我,我還是喜歡這臺!”
“好!依你!”吳志遠轉過頭來,“就要這臺了!”
“好的!”女售貨員甜甜一笑,“先生,您這是刷卡還是現金?”
“現金!”吳志遠說着,從兜裡,掏出一沓錢來,遞給售貨員。
他也是無奈,不能刷卡,怕是暴露行蹤。
所幸,留下的現金還多,足夠用。
“姐姐,麻煩你給我下載幾首歌,我們家裡,沒有電腦!”陳曦說道。
“好的,您需要下載誰的歌?”女售貨員問道。
“Ride_on!”志遠和陳曦異口同聲說道。
最後,兩人相視一笑。
這是他們共同喜歡的歌。
曾經,兩人一起,牽着手,在成都街頭,他們邊聽歌,邊散步。
那時,她的腿沒有斷,那時,他沒有殺過人,那時,成都街頭,鳥語花香。
看着售貨員一臉霧水,陳曦解釋道,“這是蘇格蘭民謠大師,Christy_Moore的歌,你搜他的名字,就可以搜出來了!”
“還是你們自己來吧!”女售貨員攤攤手,無奈道。
“好的!”陳曦來到電腦旁,打開酷狗,輸入Christy _Moore的名字,瞬間,她驚喜起來。
“遠哥,他的歌都有!”陳曦歡快說道。
“嗯!”吳志遠輕輕點頭。
看到她這般開心,他心滿意足。
她本該這樣的,這樣,挺好。
毫不猶豫,陳曦選了很多歌,一併下載。
“你還想聽誰的歌?”吳志遠站在身後,問道。
“你猜!”陳曦回頭,秀髮飛揚,美麗無暇。
她的眼睛,在不停地轉動着,她在賣關子。
“不知道!”吳志遠想了半天,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給你縮小點範圍!”陳曦淺淺一笑,捋一捋秀髮,憨態可掬。
“她呢?也是我們四川人,嗯,是個才女,也是個民謠歌手,還有,你很熟悉她,我也很熟悉她……”
“小曦,你不會是說……”吳志遠眼睛一亮,扶着陳曦的肩膀,“你不會是說,秦……秦楓姐吧!”
“是呀,看你激動得……”
陳曦白了他一眼,轉過頭去,輸入秦楓二字。
果然,電腦上,一個野性難馴的女孩,出現在陳曦眼前。
她着一件黑色皮衣,牛仔褲,抱着吉他,頭上,是一縷縷鞭子,這是一種別樣的美,自信而意氣風華。
吳志遠望着照片,悵然若失。
他還記得,在北京街頭,她說過的話:小弟,姐會留着這頭辮子,等你再見到姐的時候,姐沒變,永遠不會變,我還是我!
“秦楓姐!”吳志遠喃喃自語。
她沒變,一點都沒變。
她在做她喜歡做的事情。
雖然沒有再見到她,但,他爲她感到高興。
她已然成了家喻戶曉的民謠歌手了。
“其實,我認識秦楓姐,從小就認識了,我們關係很好,她還教過我鋼琴!”陳曦輕聲說道。
“什麼?”吳志遠驚愕,久久沒有回神回來。
她們認識,從小就認識?
小曦是提到秦楓姐過,可是,他以爲,小曦只是她的歌迷而已。
“以後慢慢的告訴你!”陳曦嫣然一笑。
“你的背影……咦?這是首新歌,秦楓姐出新歌了!”
陳曦驚呼,點開歌名,一瞬間,她的身影,僵住了。
電腦上,出現一張照片。
那是一個道影。
一個街頭,一個人,一把吉他。
這是一個少年,身姿傲然而挺拔,將要消失在街道盡頭。
“遠哥……”陳曦回過頭來,輕聲問道,“這是你嗎?”
“這……”吳志遠心裡一震。
這張照片,他記得,張逸傑手裡,就有一張。
當初,張逸傑說,是秦楓給他的,還有秦楓的親筆簽名。
這首歌,是寫給他的!
“是我!”吳志遠說道。
“嗯!”陳曦輕笑一聲,“我們下載好,就回家了!”
“小曦,我和她,沒什麼……”吳志遠解釋道,“你別胡思亂想!”
“不會啦!”陳曦說道,“我又不是小氣的人,我知道你的心!”
“好,下載好,我們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