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們走了。”江霜嶽轉身就大步向前。腿長就是了不起,眼瞧着距離拉大,我蹬蹬蹬趕緊跟上去。
“認識?”
“不認識.......不對,現在認識了。”
“嗯。”
“老江,女朋友?”一個戴眼鏡的男生湊過來。
“不是。”
“不是女朋友,還送水,還等你等到這麼晚啊。”
“我們是高中三年同學,還是同桌。”
“原來是同桌的你啊——”
越描越黑,眼看大家起鬨,我趕緊跳出來挽回一下我的面子。
“我真的認識他很多年啦。”
我說的是“我認識他很多年”,而不是“我們認識了很多年”。這是個很矯情的文字遊戲。何止是高中,我們還是讀了同一所初中,只是你根本不記得我而已。
2013年的冬天。
我也在這樣清涼的風裡從這條街上騎過。偷偷跟着一個人,在車水馬龍間像條水蛇一樣滑溜溜地穿過。
一路上,我跟自己反覆強調,這不是跟蹤,這不是尾隨,就是順路去補新概念英語。
然後下意識笑起來,鬼知道繞了兩條街,多過個路口,真是順路。
尾隨這種事情也挺爲難我那少得可憐的腦細胞。
距離要把握好,太近會被抓個現行,太遠這趟就算白來。如何在限定的時間裡把他看個遍。還要時刻注意第二天的天氣,在我家電視因爲一天工作超過十五個小時陣亡後,我開始研究老祖宗的智慧,什麼蜻蜓低飛要下雨,什麼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若是知道明天不是晴空萬里便心裡砰砰砰亂跳擔心他犯懶怕風怕雨怕霧霾。
有時我碰到熟人。有時他碰到熟人。隨時考驗着我隨機應變的能力。事實上完全是自作多情的擔心,他從來就沒有記得過我,默默跟隨的我和路人對他而言是一樣的。
我已經記不得什麼時候發現他住在我家後面的小區,什麼時候又碰巧知道他補課的數學老師家和新概念英語培訓樓很近。暗戀就是這麼無敵不要臉的事情,好像成了全世界頂重要的事情。爲了靠近男神,我毅然決然去補新概念。一本正經無視爸媽的驚訝,又假裝用功地吃完晚飯趴在陽臺上讀了幾天噁心的不得了的課文。
雖然物理真的很差,我卻記得物理假期作業上提到過,喜歡就是瞳孔放大的問題。我的瞳孔放太大了,連個小小的背影都看得我心神盪漾;我的眼睛又很小,小到全世界只剩下那個小小的背影,那個身影穿着深藍色的風衣,斜挎着黑色的NIKE包,騎着賽車,像只滑溜溜的大鳥,飛快地飛翔在我面前,彷彿稍縱即逝。
服務員端上一大盤炸雞。我接過去冰的可樂,放到發着淡黃色光暈的壁燈旁,咕嚕咕嚕冒着氣泡好像藏着不斷向外噴吐的活火山。
“那你們初中呢?我們家那裡只有兩所初中的,高中一開學大家看看都是熟人哎。”
“不知道。”他漫不經心。
我小聲地嘀咕:“你知道個屁。”
他擡起頭,望向我。
我裝作沒看到,學着他漫不經心的模樣。
“嘴角擦一下。”
看在你請我吃東西的份上,我就再一萬零一次原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