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六、該遭雷劈的*犯
我們這山村,民風還行,一般來說,偷東摸西的人不少,發生的事也不少,大到山裡偷盜樹木去賣,小到自留地上順手牽羊地扯個別家的南瓜冬瓜,還有賭博吵嘴打架也是屢見不鮮,屢禁不止,男女偷情的傳聞也有,但惡性的大事件,殺人放火等從沒有發生過,也很少聽說過*之類的案件發生。在村民的道德觀念裡,偷東西,打架,賭博,雖然不好,也不是特別難聽。但如果是犯強暴女人之類的事,則性質要嚴重得多,要遭到村民唾棄。
有一天,村裡傳出一個爆炸性的新聞,一個叫阿法的小夥子因爲*了他的老母親,被大隊民兵抓起來捆吊在大隊部裡了。
告發阿法的是他的親孃,她找到大隊書記,說有一天晚上,她睡得迷糊糊的,兒子阿法爬在她身上,要強暴她,她大罵兒子是蓄生,拼命掙扎反抗,卻被兒子掐住了脖子,最後被強暴了。本來以爲只有這一次,家醜也不外揚了,想把這醜事瞞下來。卻不料,接連幾天,阿法都不放過她,她不從,阿法就掐住她脖子,她強不過他,讓他得逞。要不要告發這個孽子,她是猶豫再三,以淚洗面。告發吧,這醜事傳揚開來,沒臉皮了,也會把兒子送進監獄。不告發吧,他這樣下去無恥糾纏沒有盡頭,這是天打雷劈的醜事要做到哪一天爲止,惦量之下,沒辦法,她只好向大隊報告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泣着把這難以啓齒的醜事說出來了。大隊書記一聽,馬上招集了幾個民兵把阿法抓住關押起來。
阿法大約二十四五歲,他兄弟四個,家裡窮,二個哥哥都沒有對象,還是光棍漢,下面還有一個弟弟,給村裡放牛。阿法說話有點大舌頭,平時村中的口碑還不錯,人也勤勞,話也不多,對人挺有禮貌,到是他的二哥品行不好,小偷小摸,常到山上偷砍生產隊的樹賣到城裡,後來在城裡交了一些狐朋狗友,學會了偷皮夾,成了小偷,被抓住過幾回。誰也想不到這平時老實巴結的阿法卻做出了這遭天打雷劈的事。
這*偷情的案子雖有,但對自己老孃下手的卻從來沒聽說過,村裡人是氣憤難擋,都罵阿法是蓄生,是喪盡天良遭雷劈的人,恐怕全縣全省全國只有他一人會做出這種事。大隊書記把阿法抓起來後,不敢怠慢,馬上又報告了公社,公社又報告了縣公安局。第二天,縣上公安就騎着三輪警車來了,拿出手銬,把阿法銬走了。
最後阿法是被判了七年。
據去探過監的他兄弟回來說,阿法在監獄裡面活得很好,因爲他老實本份,勞動積極,服從命令,從不惹事生非,積極改造,很受管教民警的看重,後來還給阿法當了一個小頭目,負責管理別的犯人,最後來,阿法可以在牢裡自由活動,做了監獄裡的雜勤工,人也胖了不少,白淨了不少。阿法的兄弟說,看他的樣子好象還不願意出來呢。
阿法在裡面活得不錯,他娘在外面卻受人歧視,出了這事後,人們總是用怪怪的眼光看阿法娘,也有意無意地避着她,彷彿她身上有什麼邪穢的東西。村人議論她的時候,總是用輕蔑和不屑的語氣,有的還說不如死了算了,名聲太臭了。一些親屬們也責怪她,罵她,訓斥她,認爲她是掃帚星,敗家精,是她給家人帶來禍害。生產隊集體勞動時,別人說說笑笑,但沒有人願意與她聊天,她也插不上嘴,一些農活,也沒有人願意與她搭檔一起幹,彷彿與她在一起不吉利,有晦氣。一些上年紀的老太老頭子,則是搖着頭,嘆息她的命不好,前世不修,今世報應。她也知道村人是歧視她,但沒有辦法,只能默默忍受,低着頭走路,許多的時間是獨自上山打柴,自留地裡忙碌,井裡挑水,排遣日子。阿法孃的處境讓我想到魯迅筆下的那位祥林嫂。受的苦難夠多了,還要受人的白眼歧視。
有時候,活着真的需要勇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