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抹落照斜倚在街邊,站在暮色的邊緣細細的看穿梭的人羣,有的沉靜,有的剽悍,有的木訥,有的陽光,其實每一張面孔的神情並不相同,而後,大路朝天,月光鋪地,明明應該是一個多麼唯美多姿的夜晚,奈何良辰總是辜負了美景。
“好了,我該說的都已經說完了,我要收工了回酒樓了。”說着,轉過身,清理着長桌上的物件。
“夢寒,你住在哪家酒樓了?”
“畫溪春天文化園旁邊的城中花園裡,怎麼?晚上有空嗎?我想讓你陪我去城中踏月,可好?”我顧意把嗓門的聲音提高着,好讓那羅剎般的女人聽見。
“不行,不,還沒有說完,今天就這兒,你必須跟我們家昊然來個了斷,當着我的面。”那羅剎般的刀疤女人果然依舊不依不饒的。
“你憑什麼?憑什麼讓我把自己愛的男人讓給你們,老天爺都不會允許的。”
“昊然是我的兒子,不是你的男人,只有經過我的允許才能成爲你的男人。”
“請你聽話聽清楚,我是說:他是我愛的男人,他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只屬於他自己。”
“不,昊然是我的兒子,是我的,你無權搶走我的人,你是讓我給你下跪嗎?我給你跪下來了,好嗎?”
“媽,你別這樣啊,這大街上的。”
“我還是那句話,讓昊然自己做決定吧,他若選擇離開我,那我也沒有什麼可說的了,別看我表面上看起來像只花蝴蝶般飛來飛去的,實則我的心只能歸於一處的,人的身體可以表演,但心是不會欺騙自己的,我只想從衆多人羣中能找到這麼一個男子,不說永遠,至少在當下時光能做到彼此欣賞且堅定不移的男子,哪怕他還有一點點猶豫,我都會讓他走的,彼此若還沒達到85%滿意度,我也會放過彼此的,人這一輩子很短,我耗不起,我的熱愛只能給對的一兩件事,對的一兩個人,不然,就談不上什麼熱不熱愛了,勉強湊活的生活我感覺是在浪費彼此的生命。”
“兒子,現在,立刻,你給我做出選擇。”
“媽。”
“快,不然以後就不要喊我媽了,我沒有你這樣的兒子,就當從來沒有生過你。”
昊然又是沉默不語。
“你不說話,兒子,那你是答應跟媽走了。”
“對不起,夢寒,我先回楓林島了,我會再與你聯繫的。”
“不用了。”
我轉身面對着刀疤女人說:“也是啊,看在您是我的長輩的份上,我不多說了,還是把昊然還給你吧,跟我談愛,你不配,人,如果把自己的靈魂消滅掉,只剩下了肉體這個空殼子,那完全可以像生畜一樣活着,找個能夠下蛋的人,然後再去下一堆蛋,那這一輩子就簡單多了,難的是做一個有靈魂的人,再遇上一個有靈魂的人,再生下一個有靈魂的人,並培養出一個有靈魂的人,我敬佩的是昊震成叔叔,他是一個有靈魂的男人,並且也能給予昊然自由,可我看不起你,儘管我知道你也看不上我。”
“夢寒。”
“昊然,我的雙腳隨你走過了春夏秋冬,奈何造物弄人,我們並不能一起去解讀四季,我越過了銅牆鐵壁,跨過了刀槍火海,也沒有辦法走進你們的世界,而你又不願意陪我去人間踏月,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就這樣吧,我們走的路並不相同,我,只是楓林島的一名匆匆看客,很快就要飄向下一站了,你要隨我而去嗎?還是留在你母親的翅膀底下繼續取暖?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再來答覆我。”
“夢寒,我們之前不是說的好好的嘛,就算不在一起,也要去你家鄉種玫瑰花的,一起完成‘萬物生一生之水’的。”
“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我現在真心覺得人活着並不需要委曲求全的去擁有什麼,追求什麼,只要遵從自己的內心深處的聲音,爲自己喜歡的人事物,努力過了,爭取過了,即使最後什麼也沒有獲得,這樣也沒有什麼遺憾的了,且感覺挺酣暢的。”
“兒子,種什麼花?種花哪兒不可以種?你真是鬼迷了心竅,改天我去跟你爸商量,在鄰楓鎮南風田園部落,買一大片地下來,給你種花,你想種什麼花就種什麼花,好不好?聽媽媽的話。”
“媽,我不要在鄰楓鎮種花。”
“你這孩子?哎。”
“昊然,你先回楓林島吧,我在畫溪春天可能還會呆一些日子的,等我回去後再聯繫你。”
“走,兒子,跟媽回楓林島吧。”
“夢寒,你把小白貓咪單獨放在家裡了?”
“有鄰居在照看小白的。”
“那你回鄰楓鎮了,告訴我一聲,我來取貓。”
“兒子,走啦,不就是一隻貓嗎?媽改天送你一隻波斯貓。”
“媽,你不懂,那隻小白貓咪,是我和夢寒看着它長大的。”
“你還真有一套,這一套連一套的,不是用花來套住我們家昊然,就是用貓咪來吸引我們家昊然,原來你早就算計好了的,我是不會讓你得逞的。“
“我沒有,我真的是被你惹得失去耐心,只有自己心裡有鬼的人才會以已度人看誰都像鬼。”
這時,姜飛揚可能看到了我這邊的混亂場境了,緩悠悠的走過來了。
“怎麼回事?喂,你們什麼人?兩個人欺負人家一個姑娘,這像話嗎?”
“你們認識嗎?”姜飛揚問我。
“不認識的,那個瘋婆子,她兒子不聽她的話,她捆不住她家的兒子,把氣全都撒到我的頭上來了,飛揚哥,幫我把他們趕走。”
“夢寒,這人是誰啊?”
“管你什麼事?”
“怎麼不管我的事?你總是喜歡跟別的男人混在一起,你都不瞭解他們的是什麼樣的人?”昊然突然抓起了我的左手。
他死死的凝視着我手指上的金戒指:“這是哪個男人送給你的戒指?”
“我自己送給自己的,不可以嗎?”
戒指?那是三年前晨星在搬出木蘭園那晚送給我的戒指,之前,我是將它壓在箱底的,就如把過往的情感,全都將它們一起埋藏了,這下,是因爲工作上的需要,我終於把戒指戴在了手指上,一來表示自己花兒有主,二來顯得自己有責任心,我只是爲了專心的工作,並沒有想太多。
戒指又能代表得了什麼,也許在我的意識中,人生就是一場很難回頭的路,青山不改,人心會變,我,他,她,都是會變的。
我是記得那晚晨星跟我說過的話:“只要我戴上此戒指,就再也逃不出五指山了”。
五指山?我倒希望晨星能走出五指山,不要再畫地爲牢了,每個人身體內都住着一頭“魔獸”,那頭“魔獸”卻又是每個人的青春之光的展現,那是雄雄燃燒起來的性慾之火,它是需要找一個出口釋放的,需要用整個青春時光去釋放的,唯有把青春的性感之美用恰當的方式徹底的表達完以後,那頭“魔獸”纔會從人的身體之內消失了,那時,心纔會真正的歸於平靜,才能真正的做到‘即知身是夢,一事任紅塵’。”
要不然,人要麼活得像一具殭屍,因爲靈魂被身體內的“魔獸”給吞食掉了;要麼從生到死都在紅塵中躁動着,與內心的“魔獸”作鬥爭,總是身不由已的,永遠消停不下來。
我一直是比較害怕那些把整個青春時光都囚困在一張“牢籠”裡的人們,他們身體內的那隻“魔獸”從沒有釋放過,卻還老喜歡給自己貼一個特別好聽標籤叫“穩如泰山”。
按這樣說,那立在山間大石頭,躺在棺材裡的屍體豈不是更穩了,幾十年如一日的穩在那兒,風吹不動,雨淋不動的。
而偏偏那些老標榜着“穩如泰山”的人們,一不小心“泰山”蹦塌了,然後從山裡面放出好多隻野獸出來,到處咬人的,最先咬傷的就是TA們身邊一些最愛TA的人,明明把人咬傷了,還死不承認的,還要給自己立牌坊的。
我的青春,在校園那段時光裡,的確,肉體與靈魂都一起被壓在了五指山腳下了,根本無法動彈,現在回想起來,真的不太喜歡那個時間段的自己,哪怕誰人都說姑娘十八一朵花,可我的十八歲連花的味兒都沒聞到,青春的氣息直接被一層又一層的埋葬在人羣中了,就如死去了一般。
只是,還是要感謝身體內的那隻“魔獸”,它老是在我的體內蠢蠢欲動,像是在呼喚我,不停的呼喚着我,讓我復活,讓我逃離五指山。
果然如此,在我雙腿邁出校園那一刻,我給了自己身體內的那隻“魔獸”一個出口,才感覺自己活過來了,我相信了十八姑娘一朵花,十九歲,二十歲往後推亦是花香都在的,逃離了五指山後,我的整個青春時光確實是浪蕩的,飄泊的,甚至是輕浮的幼稚的,這樣子的我,當然也失去了很多世俗間人們自以爲好的東西,自以爲高貴的東西,但我從不後悔,若生命還得重來一次,我依然會如此選擇用這種方式去渡過自己的青春時光。
以後,我應該還會回木蘭園去看看的,就怕物是人非,不知道人心是不是還如當年,那個喜歡江海寄魚生,搖盪木蘭舟的男孩,喜歡解讀歷史,冷看人世滄海桑田的晨星,不知道他有沒有走出那座如來佛劃定的五指山?還有那個不落俗套的在女人花堆裡盡情燃燒青春的萬生,在我離開木蘭園還是個毛孩子時,早就玩轉了紅塵中的黑白無常的萬生;還有在那古槐樹下彈琴的南漠,葛蘭歆,現在他們是否還是原來的模樣,還是已經被世俗洗禮了變的老奸巨猾了?
“昊然,你從來都沒有信任過我,跟你們這些人在一起真累,防我跟防賊似的。”
“你都不讓人放心的,每天都喜歡跟別的男人混在一起,你把我當什麼了?”
“我不想跟你解釋,也沒法跟你解釋,你請回吧。”
“兒子,你腦子是不是被撞壞了,快走啦,人家都說了,不認識我們了。”
“昊然,你回去後先把你跟你媽從胎盤裡連着的臍帶割斷了後,再來找我吧。”
“我就知道你從來都沒真心的愛過我,你都接收別的男人送的金戒指,還把它戴在手指上了,秋夢寒,對你,我真是看走眼了,我看不起像你這樣輕浮浪蕩的女人。”
“你輕浮浪蕩的時候我有說過你一句不是嗎?請你先把你與你媽連着臍帶割斷後,再來給我談“專情”二字。
今天我終於明白了,我與昊然真的是兩個世界的人,我的青春屬於蔚藍的天空,他的青春只屬於他們家族,連臍帶都沒有辦法去剪斷,當我從高空中去俯視他們時,真的,我一點兒也沒覺得他們有多牛逼,反而內心裡冒出來的幾個字:“畫地爲牢的人真可憐。”
可仔細想想,對於他們來說,或許“畫地爲牢”纔是最好的活法。
我突然又回想起來了,第一次撞見白貓兒他們時,她還諷刺我是一個沒有見過世面的人,今天得讓我重新審視“見世面”這三個字了?若把每個人的一生比做爬山,那麼按照世俗的說法,站在山頂的人們,一覽縱山小,他們就是見過大世面的人了?所以他們標準就是聖紙了?
媽的,都是一個腦袋兩隻眼睛一個鼻子的,憑什麼?
話雖這麼說,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宇宙,小宇宙裡都有無限的風光,可是當一個人的靈魂被消滅了,風光不也就沒了。
一具“活屍”當然是不可能自己給自己重立什麼標準吧,然後按照自己的標準去活着了。
要怪只怪,下面的一羣黑麻麻的木雞太多了,頭都在仰着身處山頂的那些人,靈魂早就被他們身體內的“魔獸”給吞食掉了,找不着自己的靈魂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了?所以,只能借用上面那一小撮人的靈魂,與他們共用一個靈魂,以他們的價值爲價值,以他們的追求爲追求,同生共死,同仇敵愾。
什麼叫見世面?見天,見地,見衆生?衆生?若全是一羣木雞,的確,也沒什麼好見的,就如一羣殭屍般排着整齊的隊伍,走着同一條路,追求同一樣的東西,腦袋都朝着相同的方向,這樣,見千個萬個十萬個也就那鳥樣?
如此說來,呆在山的上峰的人,也的確是見過世面的,他們腦袋在漫遊宇宙,他們見青天,見大地,至於衆生,衆生那點心思,他們瞄都不用瞄一眼,就懂了,所以,他們會時常大發善心,從高處扔銀子下來,再觀照一下衆生的心情,說他們喜歡聽的,感他們所感的,想他們所想的,衆生太好搞定了,人又多,烏鴉鴉的一大片,別看肉身千奇百怪,神情也千奇百怪的,花樣也千奇百怪的,扒開來看,也就那點事兒。
當然,我的靈魂也早就被撕裂成了一塊一塊的碎片了,我也只是衆生裡一個在尋找靈魂碎片然後小心翼翼的試着把它重新拼湊起來的“木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