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慘劇的案發現場,昏暗不穩定的手電光,充斥在整個空間的血腥氣息,給人帶來極大的壓抑感,巴不得逃之夭夭,不想停留半刻。
爲了搜尋大小雙的蹤跡,嚴語只能硬起頭皮,然而此時他的本能直覺卻感受到了巨大的兇險!
嚴語緊握着手電,快速照射,很是倉惶,屋子角落裡丟了一塊皮子,似乎有什麼在底下蠕動!
這塊皮子看着挺大,但想要將一個孩子藏嚴實並不太可能,只是嚴語仍舊帶着希望。
他深吸一口氣,慢慢伸出手去,抓住了皮子一角,穩了穩心神,譁一聲便掀開來!
手電光的照射之下,兩點熒光一閃而過,竟是一雙滴溜溜的小眼睛,底下竟藏着一隻肥嘟嘟的土撥鼠!
這土撥鼠比尋常家兔還要大隻,皮毛順滑而有光澤,似乎經常打理,顯得非常的乾淨,看着並不像野物,想來該是老準家養的。
小傢伙並不懼怕嚴語,反倒歪着腦袋,好奇地盯着手電光,嗅了嗅鼻子,爪子捋了捋鬍鬚,竟是慢悠悠爬到嚴語的腳邊,極其溫順。
嚴語鬆了一口氣,但又有些失望。
若皮子底下藏着的是大小雙其中的一個,那該是多好。
不過他很快也就釋然了。
無論如何,在這慘劇的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大小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起碼說明孩子仍舊有生還的希望。
或許他們這一通翻天掘地的尋找,到頭來大小雙只是跑到某個地方去玩耍,玩累了也就回來了。
當然了,這種幻想林小余也經常會有,只是無論嚴語,還是林小余,內心深處都非常清楚,這種可能性極其低微。
畢竟無論是鞋子還是紀念章,都足以說明整件事情背後是多麼的詭異古怪。
“嚴老師?嚴老師!”
聽得這聲音,嚴語也知道,林小余估摸着是等不及了。
想了想,他到底是想報喜不報憂,而且這種血腥場面,連秦鍾都受不了,他也不想林小余見着,便轉身要走。
可此時,土撥鼠竟頗通人性地扯住了嚴語的褲腿,小眼睛眨巴眨巴,極其可憐,似乎在乞求嚴語帶它離開。
嚴語見着這肥嘟嘟的小傢伙,一顆心都軟了下來,將手電筒咬在嘴裡,蹲下身子,將土撥鼠抱在了懷中。
正要轉身離開之時,一道黑影猛然襲擊過來,一下撞入嚴語懷中,將嚴語撞到在地,竟是躺着的那孩子突然起來了!
這孩子滿身鮮血,嚴語本以爲已經死了,也未曾敢動手去觸碰,畢竟是案發現場,肉眼觀察又看不到具體傷口,誰能想到這孩子竟是活人!
嚴語後腦已經遭遇了兩次撞擊,經受不住第三次,所以下意識側過身去,以保護後腦,同時也不想傷到土撥鼠。
然而這孩子似乎將嚴語當成了滅門的兇手,一口便咬在了嚴語的脖頸上!
脖頸是致命的部位,通常來說,野外的猛獸纔會這樣攻擊獵物,此時這孩子就如同獸性大發的動物一般攻擊着嚴語!
也虧得嚴語咬着手電筒,頂住了孩子,只是手電筒太滑,咬不住,孩子爆發力又太大,手電筒直往喉嚨裡塞,嚴語想吐卻吐不出來,鼻孔憋出黃水,想呼喊更是不可能!
這孩子也沒有亂喊亂叫,如同出獵的野狼一般,手電筒頂住他的胸口,餘光映照着他滿是鮮血的臉,眼神同樣一直躲在洞穴裡,未曾見過光的野獸!
眼看着他要將嚴語脖頸的皮膚撕咬開,嚴語也是奮力反抗,丟下土撥鼠之後,用力將孩子撐開,將嘴裡的手電筒拔了出來,幾乎貼着孩子的眼睛照射!
這一招也果真奏效,這孩子似乎很畏光,觸電一般退開了。
“秦鍾!”
嚴語憋着一口氣大聲呼叫,外頭的秦鍾卻沒能從適才的情緒中回覆過來,只是弱弱地反問:“叫……叫我做什麼……”
嚴語真是殺人的心都有了,只是容不得他再喊,嘔吐物已經頂到了嗓子眼,哇一聲就吐了出來!
林小余到底是掛念着孩子,嘭一聲撞門而入,見得黑暗的角落裡有個蜷縮的孩子,只看着輪廓,與大雙差不了太多,便驚喜萬分地哭喊起來。
“我的孩子!”
嚴語尚未吐完,發現進來的是林小余,心裡早已將秦鍾罵了一萬遍,卻又沒法開聲,只能伸手去拉林小余。
“別過去!”
然而林小余的動作卻是快了一步,尚未接觸那孩子,林小余已經被一腳踢開,往後摔在了地上!
“秦鍾!快進來!”
嚴語知道這孩子有多兇猛,將林小余保護在身後,也不敢扭頭,只是大聲呼叫秦鍾。
秦鍾到底是心疼林小余,又或許是被林小余的勇敢,激起了知恥後勇的責任感,當即便衝了進來。
“大雙?”
他與林小余一般,同樣將這孩子誤認爲是大雙。
只是此時那孩子已經站起來,如同舒展的捲尺一般,身材瘦高頎長,竟是比大雙高許多。
秦鍾是見過案發現場的,此時往地上一掃,那長頭髮的“死孩子”位置上空空如也,再看看角落裡這個陰影,臉色頓時嚇得煞白!
“詐……詐屍!”
嚴語恨不得破口大罵,一腳踢了過去:“人還活着的!”
“這孩子應該知道發生了什麼,先安撫下來,跟他說說話!”
嚴語原本以爲這孩子將自己誤以爲是滅門兇手,但如今冷靜下來,孩子遭遇大變,驚嚇過度,遇到什麼人,估計都是這樣的反應,到底情況如何,還得問過這孩子才知道。
秦鍾哪裡懂得如何安撫孩子,但眼下嚴語一身狼狽,嘔吐物粘了一身,又被孩子的血跡沾染得渾身發紅,林小余被一腳踢在心窩,此時都沒能喘順這口氣,能幹事的也只有他秦鍾了。
“娃兒,我是山那頭老秦家的,去年跟我老頭子來這裡換過貨,老準爺跟我家可熟了,我不是壞人……”
“你出來,跟叔好好說說話,成不成?”
秦鍾看起來是個大老粗,但外粗內細,竟還知道套近乎,不過從這話裡,嚴語也聽得出來,秦鍾是從未見過這孩子的。
然而迎接他的卻不是孩子受委屈了見到親人一般的擁抱哭泣,而是黑洞洞的槍口!
一把鋸短了的鳥槍,就這麼被他從毯子底下抽了出來,他端槍的姿勢有些彆扭,想來只是在模仿老準的動作,懂不懂如何開槍還兩說。
饒是如此,秦鐘的雙腿也開始打抖。
正因爲他不懂得如何開槍,那才更加的危險!
一顆**放在不懂事的孩子手裡,比交給成年人要更加危險,這是同樣的道理!
這孩子從陰影之中走出來,走到手電筒的光圈邊緣,就好像吸血鬼畏懼陽光一般,堪堪停在了光圈的外圍。
“娃兒,這玩意兒……這玩意兒可不能隨便玩耍,先放下,先放下……”秦鍾哆嗦着,下意識舉起了雙手來。
孩子沉默不語,嚴語知道這樣下去不成,自己好歹是個“孩子王”,正要開口溝通,此時的林小余卻突然彈了起來!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林小余就要衝過去,嚴語顧不得許多,趕緊將她摁了下來,因爲那孩子咔嚓嚓一聲,他竟會給槍上膛!
林小余哭喊着要往前爬,手指一直指着那孩子,嚴語順着林小余的手指往那邊一瞧,心頭頓時涼了半截!
因爲那孩子的脖頸上,掛着一個發亮的小銅鎖,那可是小雙隨身攜帶的長生鎖!
嚴語適才四處搜尋,都未能找到大小雙曾來過的痕跡,適才糾纏撕扯又太過慌亂,根本就沒能注意到,此時見得這長生鎖,又豈能不心寒!
小雙的長生鎖掛在這孩子的脖子上,可能性很多,但無論哪一個,只怕都不是好消息!
但要想搞清楚這些,就必須先安撫這孩子,眼下他手裡有鳥槍,又一言不發,這可不太妙。
老準是獵戶,屋裡出現一把鳥槍並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在這個節骨眼上,就難以說清楚了。
首先,這鳥槍明顯是剛剛鋸短不久,因爲手電光的映照之下,斷口處還閃耀着金屬光澤,說明斷口是新鮮的。
其次,槍管鋸短之後,槍械的威力會增大數倍,在結合老準身上的致死傷口,只怕這把短槍就是兇器了!
若老準是被他人殺死,兇器應該會被帶走或者丟棄,以免遭人調查,可短槍仍舊留在這裡,是因爲兇手逃走太過倉促,亦或者說,是這孩子殺死了老準?
秦鍾並不認識這孩子,而這孩子又一副畏光的模樣,似乎被長期囚禁,會不會是老準一直囚禁着他?
嚴語這種猜測並非沒有道理。
森林裡生活不易,尤其是這個乾旱的時節,爲了避免長蝨子,老準纔會割短自己的頭髮。
如果這是老準的孩子,那麼老準不可能讓他保留這頭長髮,更何況這孩子的長髮板結在一處,根本就沒有半點梳洗的跡象。
而老準媳婦雖然死了,但仍舊保持着難以想象的潔淨,看起來是個愛乾淨的人。
他們在這裡求生,多一個人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力量,若這是他們的孩子,必然疼惜萬分,老準媳婦一定會把這孩子清洗乾淨。
再加上年齡上的差距,嚴語推斷這並非老準家的孩子,並非沒有道理!
既然不是老準家的孩子,那麼這人又是誰?他身上爲何會有小雙的長生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