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閔己賦

韓愈

韓愈(768—824),字退之,河陽(今河南孟縣)人。幼孤。貞元八年(792)登進士第。吏部落選,先後爲董晉、張建封幕府推官。授四門博士,遷監察御史。貞元十九年(803),因言關中旱災,觸怒權臣,貶陽山令。元和元年(806)起拜國子博士。十二年(817)從裴度出征淮西,遷刑部侍郎。十四年(819)諫迎佛骨,貶潮州刺史。穆宗即位,召拜國子祭酒。後歷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職。卒贈禮部尚書。諡曰文。一生建樹頗豐,文學成就尤高,詩文衆體兼成,風格多樣。賦多不平則鳴之作,氣盛言宜,形式靈活。其門人李漢編輯《韓昌黎文》,稱得賦四篇,後人又輯得一篇。《復志賦》《閔己賦》爲騷體,《感二鳥賦》《別知賦》爲文賦。輯得之《明水賦》爲應試律賦。韓集通行者爲明東雅堂刊本。後代注本中,馬其昶校注、子茂元整理的《韓昌黎文集校注》較爲完善。

馬其昶校注、馬茂元整理《韓昌黎文集校注》第一卷題下注:“公嘗佐董晉於汴。未幾,晉薨,復佐戎徐州。徐帥,張建封也。建封又薨,公罷去,來居於洛,時貞元十六年也。晁無咎嘗取此賦於《續楚辭》而系之曰:‘愈才高,數黜官,頗自傷其不遇,故云。’”韓愈之“不遇”,實堪“閔”矣!唐德宗貞元二年(786),韓愈十八歲,至京師求仕,“四舉於禮部乃一得,三選於吏部卒無成”(《上宰相書》)。他三上宰相書求仕,均未得理睬。便懷“不遇時之嘆”(《感二鳥賦》),離開長安。一度遊鳳翔、洛陽。貞元十二年(796),被宣武節度使董晉闢爲觀察推官。貞元十五年(799),董晉卒,韓愈護喪離汴,家人卻遭汴軍叛亂被困。此段經歷,韓愈《此日足可惜一首贈張籍》詩中敘寫甚詳:“人事安可恆,奄忽令我傷。聞子高第日,正從相公喪。”詩中“僕射南陽公”謂徐泗濠節度使張建封。張建封又薦韓愈爲節度推官。貞元十六年(800),張建封卒,韓愈再失依靠。此時的他,正值而立之年,求仕不進,又連遭府主之棄,朋友離居,知音世稀,壯志雄心,無以爲報,抑鬱憤激之情,不難想知。

餘悲不及古之人兮,伊時勢而則然[1]。獨閔閔其曷已兮[2],憑文章以自宣[3]。昔顏氏之庶幾兮[4],在隱約而平寬[5]。固哲人之細事兮[6],夫子乃嗟嘆其賢[7]。惡飲食乎陋巷兮[8],亦足以頤神而保年[9]。有至聖而爲之依歸兮[10],又何不自得於艱難。曰:餘昏昏其無類兮[11],望夫人其已遠。行舟楫而不識四方兮,涉大水之漫漫。勤祖先之所貽兮[12],勉汲汲於前修之言[13]。雖舉足以蹈道兮[14],哀與我者爲誰。衆皆舍而己用兮[15],忽自惑其是非。下土茫茫其廣大兮,餘壹不知其可懷[16]。就水草以休息兮,恆未安而既危。久拳拳其何故兮[17],亦天命之本宜[18]。惟否泰之相極兮[19],鹹一得而一違。君子有失其所兮,小人有得其時。聊固守以靜俟兮[20],誠不及古之人兮其焉悲。

(馬其昶校注,馬茂元整理《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1]伊:是。

[2]閔:憐恤。曷:何。

[3]憑:依靠。

[4]顏氏:顏回,字子淵,魯人,孔子的得意門生。事見《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庶幾:相近,差不多。

[5]隱約:隱身守約。

[6]細事:小事。

[7]夫子:孔子。《論語·雍也》:“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

[8]惡:劣。

[9]頤神保年:養神延壽。

[10]至聖:道德最高尚的人。《史記·孔子世家》贊曰:“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可謂至聖矣!”

[11]昏昏:寂靜無爲貌。

[12]貽:遺留。

[13]汲汲:急切貌。

[14]蹈:實行。

[15]舍:放棄。

[16]壹:副詞,的確。

[17]拳拳:懇切、忠謹貌。

[18]宜:應該。

[19]否(pǐ)泰:本爲《周易》之兩卦名。蓋指命運的好壞、事情的順逆。

[20]俟:等待。

作賦“閔己”,由“閔”而“悲”,“哀”、“惑”交織。儘管“閔”、“悲”、“哀”、“惑”,但作者仍能“聊固守以靜俟”,表現出頑強不屈的精神。這正是韓愈“不平則鳴”、“氣盛言宜”之底蘊所在,亦爲其以文爲賦之動力所在。朱熹《楚辭後語》卷四引晁補之評此賦:“愈才高,數黜官,頗自傷其不遇。故此賦雲:‘就水草以休息兮,恆未安而既危。"’君子有失其所兮,小人有得其時。‘蓋思古人靜俟之義,以自堅其志,終之於無悶雲。”祝堯《古賦辯體》卷七則雲:“賦也,略有比義。”儲欣說:“志顏子之樂,不能樂顏子之樂,《閔己》一賦所爲作也。亂詞則知其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唐宋十大家全集·昌黎先生全集》卷一)

(楊曉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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