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平安大吉
普嘉坐在窗前的陽光中,低着頭削蘋果皮。
他的膝蓋上放着一個小瓷盤子,去了皮的蘋果被他切成小塊擺進去。穆世擁着毯子坐在一旁的牀上,安安靜靜的看着他發呆。
普嘉把水果刀擦淨後放到一旁,然後端着盤子坐到了穆世面前,用手指捏起一塊蘋果送向他的嘴邊。
穆世張開嘴巴湊過去,在吞下那塊蘋果的同時,也咬住了普嘉的手指。
普嘉試探着向外抽了一下,穆世卻不肯鬆口。
普嘉望着他笑起來:“要吃人啦?”
穆世儘量的向後仰起頭,像只銜了主人褲腳的獵犬。普嘉這纔會意,立刻欠身向他又靠近了一些。
“別咬啦……”他很好脾氣的笑着商量:“怪疼的。”
穆世見他這回離自己是足夠近了,才含住普嘉的手指吮吸了一下,而後張嘴鬆開。
普嘉笑微微的低下頭,半邊面頰被強烈陽光照耀的輪廓模糊,籠統的光明中顯出他的眉目,連眼神都是暖洋洋的。
穆世一邊咀嚼蘋果,一邊快樂的渾身輕飄飄。他覺得自己彷彿是沒有什麼力氣,可心中被喜悅充盈了,可以衝到外面連滾帶爬的跑上一圈!
喂着穆世吃了幾小塊蘋果,普嘉把盤子端走了。
穆世見狀,就在後面說了一句:“我……我還能再吃點兒。”
普嘉自有一番道理,回頭笑着逗他:“能吃也不給。”
穆世把毯子捲成一團抱了個滿懷,聽到這話就呆頭呆腦的發出疑問:“啊?”
普嘉放下盤子,轉身走回來從穆世懷中奪下毯子,展開後就將他裹起來抱到了腿上。
“餓了那麼多天了,現在哪能由着性子吃東西呢?”普嘉面朝窗子坐下來,摟着穆世曬太陽:“要傷胃的。”
穆世側身坐在普嘉的大腿上,聽了這話就歪過頭去,枕了對方的肩膀。夏天天暖,普嘉上身只穿了一件半舊的白襯衫,領口敞開處,隱隱散發了穆世所熟悉的清新氣味。
暖融融的陽光照射在兩人的身上,穆世眯起眼睛,很享受的沉默良久後,忽然稍稍直起腰來,又擡手摟住了普嘉的脖子。
普嘉看了他一眼,神情十分平靜。在穆世面前他總是心思澄明,有如一株青草生於原野那麼自然。
穆世近乎癡迷的凝視着普嘉的眼睛,然後就探頭過去,吻住了對方的嘴脣。
普嘉對於這種親暱方式毫不反感,甚至穆世那溫柔的舉動還讓他生出了滿懷愛意。他打算做出一點回應,可穆世隨即就搖頭含糊說道:“你不要動,我只是想親親你。”
普嘉就不動了。
對於大多數人來講,普嘉只是位乾淨體面的好先生,並無極其出衆之處。可在穆世這裡,他溫暖遼闊深邃的好像一片熱帶海洋。
穆世沉迷的閉上眼睛,在普嘉的體溫與氣味中神魂顛倒、熱血沸騰。他的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這種不合時宜的激動讓他一陣陣的頭暈目眩,但他在滿腦子的絢爛花火中還能抽空想到:“唉,讓我就這樣死去吧!”
普嘉用手托住他的後腦勺,心中滿是憐愛。
穆世親普嘉,親了好久,累的上氣不接下氣。普嘉見他緊緊抱着自己,身體因爲無力而顫抖不已,卻又氣喘吁吁的不肯鬆口,就向後躲了一下:“好啦,歇一歇……”他安慰似的撫摸了穆世的後背:“歇一會兒再親,好不好?”
穆世把下巴抵在普嘉的肩頭,算是依言休息了。
普嘉的心思很能專注在細微之處。手掌從穆世的後腦滑到頸部,他自語似的說道:“喲,頭髮長啦。”
因爲眼看着穆世是死裡逃生了,噶瑪便抽空回了郭布林城一趟,寶貝卻是死活不肯走。
寶貝不走,佩雷斯也不走——他不願回去在噶瑪手下做事,因爲他永遠學不會專心,所以常在哥哥那裡捱罵。
不走就不走吧,反正穆宅闊大之極,佩雷斯和寶貝在裡面自得其所,雖然兄弟之間不相往來,但也各有各的愜意。
噶瑪在表面上對寶貝不理不睬,其實心裡卻是戒備得很。在郭布林城耽擱了十天左右,他便以探病爲名,又啓程返回了穆宅。
噶瑪這人身上有股子“勁兒”。
這點“勁兒”讓他彷彿可以做一切人的大哥,包括他爸爸苗先生。他先前不過是在穆家小住了幾日而已,可是這次再回來,下車進院時的態度讓旁觀者都覺着他已然佔領穆宅,這是檢閱領地來了。
他自己是渾然不覺,只一邊向內走一邊盤算心事。走到樓前了,忽見不遠處的草地上站了一高一矮兩個人:高的是普嘉,矮的是穆世。
他十分驚訝,當即調轉方向走過去,同時大聲問道:“你現在可以下樓了?”
穆世擡頭望過來,見是噶瑪,便微笑着點點頭:“我沒事了。”
噶瑪此時已經走到他面前,就見他那頭髮被剃的極短,氣色還好,不過下巴都瘦尖了,倒是很清晰的顯出了面部的輪廓。仔細的審視了他一番,噶瑪因看他在消瘦之下,鼻樑顯得愈發挺拔,眼窩則是隱隱凹陷下去,面貌驟然變得有些西洋化,就隨口問了一句:“你是什麼血統?”
穆世搖頭笑道:“說不清。”
噶瑪也笑了,感覺自己這話有些失禮。這裡曾經是最荒涼的殖民地,根本就沒有文化和血統的概念。
然後,他就又想起了狂風暴雨的那一夜,在車裡。
他忽然很想和穆世長談一番。不過當下並不是個長談的好時間,何況旁邊還站着一位身份奇異的普嘉先生。思忖了一下,他向穆世做了個手勢:“我走了,去看看佩雷斯和寶貝。”
穆世依舊是笑着點頭,看得出來,他此刻的心情是非常之好。
佩雷斯還是老樣子,可惜他沒有權力和野心,否則也許會成爲下一位苗先生。寶貝看向噶瑪的眼神中已經帶了哀求的成分,不過噶瑪對他心如鐵石。
寶貝想跪下來抱住噶瑪的大腿痛哭一場,求這大哥饒過自己的狗命。不過在理智上,他知道這方法完全不可行——噶瑪只會一腳把他蹬開!
外人永遠不能理解他爲什麼這樣怕噶瑪——噶瑪看起來斯文乾淨,紳士該有的裝扮舉止,他全具備;說話做事也都堪稱漂亮,簡直就是苗家的一朵奇葩。
這倒不是虛僞的表象,可表象再真實,也只是這人的一部分而已。噶瑪的控制慾太強了,在他的世界裡,所有人都是被他攥在手心裡的——他甚至順便把自己的感情也給攥住了,在必要時會像個敢死隊員一樣堅決,即便是佩雷斯也不能對他進行左右。
寶貝知道在噶瑪眼中,自己連佩雷斯的一根毛都比不上;所以硬碰硬必定是死路一條,懷柔政策也是行不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