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縱馬趕回客棧,還沒有到門口,就看見火把熊熊燃燒,尼珠、灼華、羅頗、阿貴大叔等人在外面焦急的轉來轉去,手足無措。
羅頗一臉都是淚珠,尼珠、灼華也好不到那裡去,眼圈通紅,尼珠用手矇住臉,想是不想讓別人看出她在哭。
幾個月來,大夥已經習慣阿木在他們的身邊,指揮、調度一切,有阿木,大家只需要依照吩咐,切實完成任務即可。
白天阿木離開,晚上還沒有回來,在這千里迢迢的長安,接下來的路怎麼走,明天要幹什麼,衆人竟然一下子想不出主意,不由得大夥不着急。
羅頗一路陪着主人,雖然路上也有坎坷,但阿木身邊都是有人的,就算獵狼,也有李廣、李敢四人一起。這次,阿木一人孤身出去,長安又人生地不熟的,最爲關鍵的,阿木只是書生,碰見強盜,野獸那就糟了。一想到這裡,羅頗就又忍不住,嚶嚶的傷心起來。
尼珠、灼華心裡也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灼華咬着牙,嘴裡低低說。
“死阿木,租不到店鋪,又有什麼大不了的,要出走!”
尼珠一聽,好氣又好笑。
“阿木不是出走,只是出去閒逛。”
“閒逛?現在什麼時候,丑時早過了,還不回來,他難道不知道大夥擔心嗎?”
尼珠問阿貴大叔。
“派出去找的夥計,怎麼樣?有沒有找到?”
阿貴大叔搖搖頭,也是焦急。
阿木的馬蹄聲在夜裡響起,衆人一聽,心花怒發。
羅頗更是眼尖,遠遠看見主人,飛跑過去。
“阿木少爺回來了!阿木少爺回來了!”
大夥連忙迎上前去。
尼珠用火把一照,看見阿木臉上的傷口和鮮血,禁不住心疼,眼淚登時就流出來。
“你……你怎麼了?是不是有人打傷你?”一面哭,一面用手撫摸阿木的臉,真情流露,也顧不得旁人在看。
阿木笑道。
“早就不疼了,沒事的,皮外傷!”
把阿木迎回客棧,尼珠吩咐夥計。
“快去燒點熱水來,找金瘡藥!”跑回住所,拿來一塊自己用的軟毛巾,就着熱水,輕輕把阿木臉上的血污擦去,敷上膏藥。
阿木便說。
“我沒事!阿貴大叔,叫夥計們快去休息,明天有的忙了,我們要搬去當鋪!”
衆人一聽,又驚又喜。
阿貴大叔反應不過來。
“阿木少爺,聽尼珠講,白天不是還沒談下來嗎?怎麼,就要搬了?”
大家的眼睛都盯着阿木,阿木大笑。
“談下來了!就在剛纔,那個店鋪是我們的了!明天所有人都去,整理鋪子,打掃房間,修繕馬廄,咱們在長安,不用再住客棧,有家了!!”
整個客棧,歡聲笑語。
尼珠喜極而泣,問。
“阿木,怎麼回事?”阿木緊緊拉住尼珠的手。
“尼珠!一言難盡,但是皇天不負有心人,我們做到了!從此,我們就要在這長安,努力打拼,爲夜郎搏一個大大的名頭!”
說話間,將尼珠擁在懷裡。
尼珠又是歡喜,看着阿木臉上的傷和鮮血,又是感動,想他爲店鋪的事,不知奔波了多少。擡眼看着阿木,眼前的人兒豪情無限,英姿勃發,惹人憐愛。
尼珠只覺得這一生,從來沒有這樣暢快過,沒有這樣歡喜過。再也忍不住心中柔情,仰起頭,笑容夾雜淚水,不管不顧,朝着阿木的傷口吻下去。
“一起!生死相依。”
一回頭,大家都在看着她和阿木,人人臉上都有晶瑩的淚花。
“一起打拼,爲夜郎!”
那一夜,沒有人閤眼,大家就是坐着閒聊,手腳麻利,勤快的,早把隨身用品整理打包,阿貴大叔派夥計一次次檢查有無疏漏,從客棧到店鋪,路途也不近,往返划不來。尼珠、灼華打好自己的包,又到阿木和羅頗的房間,幫助整理,阿木想要做,被尼珠嚴詞拒絕。
“好好養傷!”
既然大家都興奮異常,睡不着覺。阿木一看天色朦朧,吩咐道。
“大夥現在就出發,羅頗去過店鋪,和阿貴大叔頭前帶路;夥計各自負責好自己的馬匹貨材。街上人多手雜,小心看護。我、尼珠、灼華在後面壓陣!越早到越好,免得擁擠。”
穿過縱橫交錯的街道,長長的馬隊,朝着店鋪,前進着。
天色漸亮,路上的行人不時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這支馬隊。
“從什麼地方來的,規模不小!”
“拉的是什麼?”
“你看,還有兩個美麗的姑娘!女孩子也可以做買賣!”
“看樣子還是管事的,真了不起!”
尼珠、灼華一臉燦爛,灼華說。
“阿木,我打定主意了。以後,我入夥。就一直跟着你和尼珠姐姐,不離不棄。”
阿木大喜,笑看尼珠,尼珠笑語嫣然。
“灼華妹妹,求之不得!”
目光越過晨曦裡的千山萬水,阿木突然想起多依公主,那俏麗的模樣印上心頭,再也忘卻不了,揮之不去,想起她的淚水和歌聲。
“多依妹妹,我現在很好,你呢?”
阿木帶領尼珠、灼華到得當鋪,果然不見灌夫,想是連夜離開。灌夫既然不願意別人知道當鋪的主人是他,阿木自然不會向別人提起。
“家族勢大,到了一個程度,未必是好事,當一個家族,可以左右某個城市,某個國家之時,樹大招風,往往就非常危險!”阿木想起父親的話,父親身爲夜郎布摩,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卻總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阿木的家族鮮有人進入夜郎高層,族中老人長輩對布摩心存芥蒂,總認爲布摩不願意提攜子弟,一味讓族內後輩做買賣,甚至做普通的百姓,耕田種地,平凡一生。
布摩又不讓族內集聚太多的錢財,倘使族內子弟掙到錢,布摩就會命令及時用完,不要大量結餘。所以布摩家族的人都習慣錦衣玉食,及時行樂。布摩家族的人都喜歡讀書,不止阿木,其它兄弟也是如此,詩書傳家,積累的錢財反而不多。在夜郎,以布摩的聲望,家族卻總是不溫不火,平淡無奇,好像只有布摩和布摩之子,是一國棟樑,其他人則甚是普通。
此時,阿木想起灌夫的煩惱,突然明白父親的高瞻遠矚。家族子弟做官少,不會引起夜郎王猜忌;不囤積居奇,佔用大量資源,沒有富可敵國的財富,就不會有人眼紅;詩書傳家,可以確保家族子弟整體素質,一直向上,不會良莠不齊。
父親一直在用一種溫和、持續、健康的方式,在不動聲色間保護着布摩家族的延綿!
夜郎王多同,小王爺多米,皆是出類拔萃、如狼似虎的英雄人物,父親能和他們相處得融洽無間,是因爲打心眼裡,他們認爲,布摩不會威脅他們的統治,否則,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
竹伯的祖師範增和父親都說過相同的一句話。
“謀士,一定要在無聲無息之間,掌控一切,不要親執權柄。”
阿木想起小時候父親領着他上山打獵的場景,父親問。
“阿木,爲什麼所有的人都喜歡和小狗做朋友?”
阿木答。
“因爲小狗可愛!”
父親笑道。
“除了可愛,還因爲小狗勤快、忠誠、最重要的一點,從來不會咬主人。”
父親又問。
“如果你成爲一隻小狗,你想做誰的小狗,想忠誠於誰?父母、夜郎王、多米還是自己?”
阿木便不知道回答。
布摩說。
“兒子,作爲布摩,就是成爲夜郎的小狗,守護夜郎!你的主人是夜郎!不要僅僅忠誠於夜郎王、不要僅僅忠誠於多米或者父母,人都有錯的時候。”
“那要忠誠於誰呢,父親?”
“忠誠於夜郎,忠誠於天地,不作惡,不僞善。依乎天理,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