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僧們研究了好大一會兒,中午頭就去面見帝師,並把懲戒柳鄖以儆效尤的意思說了一遍。
帝師亦思宅卜也知道柳鄖參奏之事,心中雖有不快,但他所參的並未指明是誰,又沒有侵犯自己,便沒有前去過問。現在一經衆僧徒的挑撥,猶如火上添油,再也忍耐不住,當即穿上袈裟,提了錫杖,乘坐了香藤轎,直往皇宮而去。
【一】《重送裴郎中貶吉州》劉長卿.詩
帝師要求加罪柳鄖,以全佛門的臉面。
聽了帝師的一番申訴,泰定帝算還明白,便替着柳鄖說話:“柳平章所奏的乃是番僧,並未涉及帝師,朕不信他的言語就是了,何用着惱呢?”
看到皇上不緊不慢的態度,帝師卻義憤填膺,說道:“柳鄖奏的雖是番僧,但他的意思明明是輕視佛教。況且僧徒帶金字圓符,出於當初世祖皇帝的恩賜,柳鄖竟敢胡言亂語,不但與我教作對,連世祖皇帝也受了他的侮辱。現在陛下又在佛祖座前受了戒,便是佛門子弟了,和我們僧徒如同一體。柳鄖參劾番僧也就同參劾陛下一般,倘若置之不問,任他逍遙法外,以後無論何人都可以效尤。陛下不崇奉佛教,倒也罷了,如果真心崇奉佛教,柳鄖這等猖狂,萬萬不能不懲戒啊!”
聽了這一番話,皇帝還是沉吟,但看臉色好像是起了作用。帝師又進一步說道:“陛下與皇后剛纔受了戒,柳鄖就來參奏番僧,明明是不贊成皇上和皇后的舉動,所以才上這奏章。由此看來,他不但是輕視僧徒,實在是和陛下對抗,如果不加罪責,將來陛下連一事也不能行了。”
皇帝聽到這裡,不覺地被激怒了,說道:“帝師言之有理!柳鄖不先不後地在朕與皇后受戒的時候前來胡言亂語,必是有意反對。若非帝師言及,朕幾乎被他瞞過去了,這如何能容得。”說罷此言,早已怒氣勃勃,傳出旨意,將柳鄖和宋文瓚立刻貶職,外放出京。
帝師見皇上聽了自己的言語,竟將柳鄖和宋文瓚貶了職,目的既達,遂即謝恩退出。
泰定皇帝很快下達了貶謫詔書,柳鄖被貶到四川省府做參知政事[從二品],宋文瓚被貶的更遠,去到湖廣省靜江路的臨桂縣[今桂林市]做縣尹[1]。
他倆一起從上都返回大都,到了通州碼頭準備就此分手。
此時正值黃昏,猿聲悽切,運河岸邊的送客早已四散,無情的流水只管載着離人不停遠去,致使倆人的心都不免更加地悲悽。
宋文瓚說道:“下官獨身一人,了無牽掛,我就不回京都了,在此與大人別過吧。”
柳鄖吟了一首詩作爲贈別:
“猿啼客散暮江頭,
人自傷心水自流;
同作逐臣君更遠,
青山萬里一孤舟。”
宋文瓚遠望夕陽下的青山綠水,感慨道:“有青山綠水爲伴,也是極好!”
柳鄖忽又自責起來:“子章啊,你年輕有爲,本該有大好的前程。可都是因爲我的緣故,連累你去往遙遠的南越。”
“這怎能怪大人您呢?都是命運使然。”宋文瓚苦笑了一下說道,“不管我怎麼努力,怎麼去掙扎,還是逃脫不了這命中本該有的一劫啊!”
看到宋文瓚有些沮喪,柳鄖開導說:“古語道,‘命由天定,運由己生’。‘命’是與生俱來的,每個人的天分和條件則是不可變更的事情。而‘運’呢?則是一個人一生的行程。這就是說,命是天定的,但運歸我們自己管。只要我們能夠把握住自己的運,那麼人生的路該怎樣走就由我們自己說了算。因此,命運沒有好壞,只有我們所做之事的對與錯。”
“可我總是想不明白,明明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爲聖上好,可爲何得不到好的結果?”
“做好事,不一定會得到好的結果。”柳鄖悽然一笑,“你呀,需要改變自己的心態,來影響自己甚至自己身邊的人,從而改變自己的命運;當然,在你影響別人的同時,他們同樣也在影響着你,有時候你會喪失原則,在命運的洪流中隨波逐流。”
宋文瓚感嘆道:“我豈能做那隨波逐流之人。”
“既然你不想改變自己的初心,那我們的前路必定坎坷。”看到宋文瓚的迷茫,柳鄖又道,“現在,雖然不隨波逐流的人是少數,本質上說,也改變不了什麼。可是,又確確實實在改變。雖然,改變的只是這大運河中那點點的浪花而已,稍縱即逝……”柳鄖指着春汛的河水說,“子章啊,不必沮喪,你我也許改變不了現實,不過我們可以去選擇,選擇我們認定的,選擇適合我們的,選擇那些無法選擇的選擇……”
聽着柳鄖諄諄的話語,宋文瓚頻頻點頭。
柳鄖最後說:“其實,有些事兒表面看似糟糕,卻往往結果是好的。莫灰心,祝你一路順風!”
帶着迷茫與希望,宋文瓚踏上了南下的路。
此時,天色已晚,柳鄖就宿在通州驛站。
【二】《獨覺》柳宗元.詩
覺來窗牖空,寥落雨聲曉。
良遊怨遲暮,末事驚紛擾。
爲問經世心,古人誰盡了。
一覺醒來,窗外一片空濛。
柳鄖起身來到窗前,掃視着窗外。路上別無行人,田野亦無農夫,枝頭既沒有鳥啼,村落也沒有犬吠和雞鳴,只聽得稀疏的晨雨,淅淅瀝瀝,沒完沒了。
柳鄖沖天哀嘆了一聲,心情卻愈加地沉重——開導別人簡單,可臨到自己,又有誰來安撫自己這顆飄忽不定的、極其苦悶的心呢?
離開自己家鄉,滯留在外十年有餘,既爲貶徙之客,故屢遭排擠。他也深知生命的短暫,何況自己又未老先衰。年輕時發下的宏願,也只能是壯志未酬了,生命就在這落魄消沉中,毫無意義地耗蝕。
難道真應該聽取妻子曾經的告誡:“一念過後,萬事皆空”嗎?
那自己這一身的才華,出將入相之本領,豈不白白浪費?古往今來,多少顯赫一時的英雄,都在這歷史的長河裡,曇花一現……誰又不是匆匆的過客?
“濟世人於水火,解生民於倒懸”這句自己曾經發過的誓言,到底是自己的美好抱負呢,還是自己沉重包袱!
正在沉思,隨從帶着洗漱水來到他的房間,問道:“大人,今兒下雨,道路泥濘,是否明日再走?”
“不必拖沓,還是吃過早飯就回家,及早告別親朋,儘快啓程去往蜀地。若再耽擱,豈不又要遭他人的參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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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元代官職
一.中央政權
(一)三公
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各一員,正一品,銀印,以道燮陰陽,經邦國。又有所謂大司徒、司徒、太尉之屬,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開府,或不開府。
(二)中書省
(1)中書令一員,銀印,典領百官,會決庶務。
(2)右丞相(注:元朝以右爲上,與前代不同)、左丞相各一員,正一品,銀印,統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則總省事,佐天子,理萬機。
(3)平章政事四員,從一品,掌機務,貳丞相,凡軍國重事,無不由之。
(4)右丞一員,正二品,左丞一員,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務,號左右轄。
(5)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副宰相以參大政,而其職亞於右、左丞。
(6)參議中書省事,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牘,爲六曹之管轄,軍國重事鹹預決焉。
(7)右司、左司,郎中二員,正五品;員外郎二員,正六品;都事二員,正七品。
(三)六部
吏部:掌天下官吏選授之政令。
戶部:掌天下戶口、錢糧、田土之政令。
禮部:掌天下禮樂、祭祀、朝會、燕享、貢舉之政令。
兵部:掌天下郡邑郵驛屯牧之政令。
刑部: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
工部:掌天下營造百工之政令。
以上六部各置尚書三員,正三品;侍郎二員,正四品;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又以吏、戶、禮爲左三部,以兵、刑、工爲右三部。各置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四員,員外郎六員,總領三部之事。
六部下設有各類分工精細、名目繁多的院、臺、府、監、庫、司、局、寺、倉、署、所等官署,職數和品階一應俱全。
(四)樞密院
樞密院,秩從一品,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凡宮禁宿衛,邊庭軍翼,征討戍守,簡閱差遣,舉功轉官,節制調度,無不由之。
置知院六員,從一品;同知四員,正二品;副樞二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四員,正七品;承發兼照磨二員,正八品;架閣庫管勾一員,正九品;同管勾一員,從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譯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銓寫二人,蒙古書寫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醫二人。
樞密院下設有客省使、斷事官、行樞密院、右衛、左衛、中衛、前衛、後衛等官署。
(五)御史臺
御史臺,秩從一品。大夫二員,從一品;中丞二員,正二品;侍御史二員,從二品;治書侍御史二員,正三品,掌糾察百官善惡、政治得失。
後定置御史大夫二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二員,品秩如上;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二員,正七品;照磨一員,正八品;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正八品;架閣庫管勾兼承發一員,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譯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臺醫二人,蒙古書寫二人,典吏六人,庫子二人。
御史臺下設有殿中司、察院、行御史臺、肅政廉訪司等官署。
(六)大宗府
國初未有官制,首置斷事官,曰札魯忽赤,會決庶務。凡諸王駙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應犯一切公事,及漢人奸盜詐僞、蠱毒厭魅、誘掠逃驅、輕重罪囚,及邊遠出征官吏、每歲從駕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諸事,悉掌之。
泰定元年,覆命兼理,置札魯忽赤四十二員,令史改爲掾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都所屬蒙古人並怯薛軍站色目與漢人相犯者,歸宗朝廷處斷,其餘路府州縣漢人、蒙古、色目詞訟,悉歸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魯忽赤四十二員,從一品;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從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闍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書寫一人,典吏三人,庫子一人,醫人一人,司獄二員。
(七)宣政院
宣政院,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隸治之。定置院使一十員,從一品;同知二員,正二品;副使二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三員,正四品;院判三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三員,從七品;照磨一員,管勾一員,並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闍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裡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八)太禧宗禋院
太禧宗禋院,掌神御殿朔望歲時諱忌日辰禋享禮典。初,院官秩正二品,升從一品,置參議二員,改令史爲掾史。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員,增副使二員,立諸總管府爲之屬。凡錢糧之出納,營繕之作輟,悉統之。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員,同知兼佐儀神御殿事二員,副使兼奉贊神御殿事二員,僉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員,同僉兼肅治神御殿事二員,院判供應神御殿事二員,參議二員,經歷二員,都事二員,管勾、照磨各一員,掾史二十人,譯史四人,知印二人,怯裡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斷事官四員,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員。
(九)儲政院
儲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備左右輔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員,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員,吏屬六十有二人,別置宮臣賓客二員,左右諭德、左右贊善各一員,校書郎二員,中庶子、中允各一員。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錢糧選法工役,悉歸太后位下,改爲徽政院以掌之。泰定元年,罷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曆元年,改詹事院爲儲慶使司。二年罷,復立詹事院。未幾,改儲政院,院使六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僉院二員,從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司議二員,從五品;長史二員,正六品;照磨二員,管勾二員,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二.地方政權
(一)行中書省(職同中央中書省)
行中書省,凡十一,秩從一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爲表裡。國初,有徵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製。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事設官,官不必備,皆以省官出領其事。其丞相,皆以宰執行某處省事系銜。其後嫌於外重,改爲某處行中書省。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復如舊。至大二年,又改行尚書省,二年復如舊。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章二員,從一品;右丞一員,左丞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各減一員;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掾史、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設員有差。舊制參政之下,有僉省、有同僉之屬,後罷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二)宣慰使司(職同中央宣政院)
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行省有政令則佈於下,郡縣有請則爲達於省。有邊陲軍旅之事,則兼都元帥府,其次則止爲元帥府。其在遠服,又有招討、安撫、宣撫等使,品秩員數,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從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員,從二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凡六道: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淮東道,揚州置。浙東道,慶元路置。荊湖北道,中興路置。湖南道。天臨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
(三)諸路萬戶府
上萬戶府:管軍七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正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
中萬戶府:管軍五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正四品,金牌。
下萬戶府:管軍三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襲,有功則升之。每府設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鎮撫司:鎮撫二員,蒙古、漢人蔘用。上萬戶府正五品,中萬戶府從五品,俱金牌;下萬戶府正六品,銀牌。
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
中千戶所:管軍五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
下千戶所:管軍三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彈壓二員,蒙古、漢人蔘用。上千戶所從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從九品內銓注。
上百戶所:百戶二員,蒙古一員,漢人一員,俱從六品,銀牌。
下百戶所:百戶一員,從七品,銀牌。
(四)諸路總管府
諸路總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爲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爲下路,當衝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爲上路。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員。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知如治中之秩,餘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製,隨事繁簡以爲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
(五)散府
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六)諸州
中統五年,並立州縣,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爲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爲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爲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爲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爲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爲下州。於是升縣爲州者四十有四。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達魯花赤、知州並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下州:達魯花赤、知州並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牘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七)諸縣
至元三年,合併江北州縣。六千戶之上爲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爲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爲下縣。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爲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爲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爲下縣。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餘悉如上縣之制。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後又別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別有印。典史一員。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八)諸軍
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爲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奸僞。正一員,從五品;副一員,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