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這樣往上擡, 要用力,乾脆利落……”趙瑾之捏着清薇的手腕, 神思便不由自主的有些遊移。
這是跟自己的剛硬截然不同的軀體, 綿軟柔滑,簡直像是沒有骨頭一般,讓趙瑾之有種只要自己稍稍用力, 就能將之折斷的惶恐,於是只能放輕力氣。這份小心謹慎的拿捏分寸,就是在上官的表現恐怕也沒有這樣盡心。
自然,清薇再聰明, 也不可能事事如意。至少趙瑾之覺得,她在武藝上就沒有多少天賦, 不管怎麼比劃, 動作都始終軟綿綿的, 沒什麼力氣。
若換做自己手下那幫臭小子, 恐怕早就被趙瑾之削得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但現在, 面對清薇, 他卻只能不厭其煩, 一遍一遍的講解, 心裡再着急,聲音也不敢稍大一點。這不單是因爲他自己心裡對清薇存了那樣的心思, 不忍苛責,也是因爲清薇畢竟只是要學幾招防身,並不需要這般嚴厲對待。
等清薇大致能將動作比劃正確, 趙瑾之才鬆了一口氣,放開她,往後退了一步,“你自己再熟練一下,將這些動作都記下來。雖然簡單,但學會了之後,還是得抽時間多練,爭取形成身體反應,而不是事到臨頭再去回想一招一式。”
清薇點頭,卻沒有立刻就開始練習,而是站在原地,將整套動作在腦子裡過一遍。
她記憶過人,這幾個簡單的動作,自然不至於會記不住。但記住和理解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概念。清薇固然可以照葫蘆畫瓢,但她還是想要精益求精。對清薇而言,一件事要麼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所以這防身術,要麼不學,學了就一定要有用,不能只是個花架子。
將動作在腦子裡過完了一遍之後,清薇才擺開陣勢,開始練習。一開始,沒了趙瑾之幫忙調整,她的動作很生澀,而且做完一個,必須要停下來確定是否正確,不過難得的是都做到位了。幾次之後,動作轉換間的生澀和停頓一點點減少,看起來也有些賞心悅目的意思了。
不過在趙瑾之看來,還是力度不大。
他以自己做標準,清薇這種軟綿綿的動作,若他有歹心,不等她打中,就已經被自己制住了。所以怎麼都不能放心。
偏偏還連一句着急的話都不能說。畢竟清薇的架子還是耍得很好看的,只不過……這話雖然不該,但的確看上去觀賞性大於殺傷力,不像武藝,倒像是舞蹈了。
“清薇。”他最終還是沒忍住,打斷了清薇,“你出手的時候用力些,不要顧慮,想着敵人正在靠近,而你有生命危險,別隻顧着動作好看,能打中人最要緊。”
清薇停止了手中的動作,重新站好,朝他點頭,“我明白了。”
趙瑾之想了想,光是說她可能領會不到——清薇在宮中長大,等閒不可能遇到什麼危險,雖然是宮女,其實也稱得上一帆風順,心態上可能很難轉變過來。所以他索性道,“我看你已經將動作記住了,接下來咱們來練習一番。我會裝作歹人出手襲擊你,趙姑娘盡全力反擊便是。看看效果到底如何。”
清薇聞言,便端正了臉色道,“好。有勞趙大哥了。”
“無妨。”趙瑾之道,“陪你練習,我也不是無所得。”當然有所得,這麼一會兒功夫,捏捏胳膊摸摸小手的次數趙瑾之都數不過來了,雖然是在做正經事,他也努力收束念頭,心中還是免不了生出幾分異樣。
到他這個年紀,該懂的人事早就已經懂了。甚至平日裡同僚間相互走動,也多有往勾欄楚館去的。逢場作戲的事他也見得多,但趙瑾之自己從不在這方面放縱,也不碰那些姑娘們。同僚們都笑他嚴謹自律,守身如玉,然而趙瑾之心裡,不過是看不上罷了。
他寧可自己回家耍幾回劍法,打幾趟拳,發泄那些多餘的精力,也不願空耗在也許連臉都記不住的女人身上。
但是現在,趙瑾之覺得有點兒糟糕。清薇給他帶來的波動,恐怕打幾趟拳不會有多少用處。再跟清薇待下去,也許就要在她面前失態了。清薇雖是個姑娘,但膽大心細,見多識廣,什麼都懂,真要是出了醜,往後也沒臉見她。
所以還是儘快結束今日的練習,離開這個地方爲好。
這樣想着,趙瑾之一邊靠近清薇,一邊口中叮囑道,“若要出其不意,歹人最有可能選擇的就是從身後靠近,意圖制住或是打暈你。我要過來了,清薇只管全力出手便是。”
說着便迅速欺身靠近。當然,他又不是真的歹徒,所以還是放慢了速度,放輕了動作,這樣能夠給清薇足夠的反應時間,即便反應不過來,也不會真的被他傷到。
他一隻手搭在清薇肩上,另一隻手則直接繞過去,打算扣住清薇的脖頸,讓她無法反抗。然而手才探過去,就被清薇抓住。柔軟的手指帶着些微溫度覆在他的手背上,讓趙瑾之不由微微晃神。下一刻,清薇屈肘後撤,直接擊中了趙瑾之的腹部,手上再一用力,便將趙瑾之直接摔到了地上。
趙瑾之畢竟是個一百五十多斤的成年男子,這最後一個動作清薇做得頗爲吃力,將趙瑾之摔開之後,自己也踉蹌了幾步,差一點沒能站穩。
若在她面前的真是歹徒,抓住這個機會爬起來,未必沒有翻盤的機會。
但趙瑾之當然不會這樣做。再說他躺在地上,捂着肚子,還有些回不過神來。
雖說他沒怎麼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但接近清薇的時候,自然而然便會警惕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竟然還能被清薇的反擊擊中,固然是因爲當時晃了神,也說明清薇的確是學得不錯。
最重要的是,她可真是一點都沒有留力啊!
“抱歉。”清薇似乎也沒想到能將趙瑾之給摔了,連忙走過去,“趙大哥,你沒事吧?我扶你起來?”
“沒事。”趙瑾之當然不可能讓清薇來扶,不然他男子漢大丈夫的臉面還要不要了?在清薇走過來之前,他將手往地上一撐,就彈了起來。這才朝清薇笑道,“做得很好,就是剛纔這樣。”
這可真是大出意料。他本來以爲清薇還會像是練習時一樣,動作軟綿綿的沒什麼力氣,所以還打算制住了人之後,再告訴她光有招式不用力也不會有用的道理。哪知一個大意,就陰溝裡翻了船。雖然清薇面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但趙瑾之總疑心她在心裡笑話自己。
他也的確是夠可笑的。
若非心裡輕視清薇,即便她的動作再綿軟,也不該如此疏忽的。當然,這也是因爲清薇跟他足夠熟悉,甚至他自己心裡還對清薇抱有情愫的緣故。若是個陌生人,即便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趙瑾之也不會讓對方有機會傷到自己。
但說到底,還是他將清薇當成了一般的女子,忘了她翻雲覆雨的那種手段,那股利落的狠勁,她是對自己,對他人都狠得下手的,只不過面上從不表露出來而已。
這纔是清薇,看上去綿軟無力好欺負,但實際上,她一直在暗暗積蓄力量,隨時準備着在關鍵時刻,給出最致命的一擊!
宮中那位陛下,不就是因爲小看了清薇,不明白清薇的這種個性,所以纔會被清薇矇蔽,完全想不到江南的事情她也插了一手麼?自己如今竟又犯了同樣的錯。
不過趙瑾之轉念一想,又覺得這樣纔是正常的。不過,可一不可再,下次清薇再想騙過他,是再不能了!
人體的腹部十分柔軟,也不是要害所在,但是被這樣肘擊一下,也絕對不會好過。趙瑾之在清薇面前,自然不好意思顯露出狼狽,但微微躬起的腰已經將他出賣了。
清薇並不是有意出手,只不過是那個時候下意識的反應,自然也沒有留力。這會兒見趙瑾之這樣,也有些不好意思。
“是我太莽撞了。”她道。
趙瑾之搖頭,“正該如此的。是我讓你全力出手,如此方能看出效果。能打中我,說明你的確已經有所得,之後勤加練習,應該就沒問題了。”
既然練習已經有了初步的結果,欲速則不達,之後就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了,所以兩人便打算回去。
臨走時,見清薇回頭環顧,趙瑾之在前面拂開柳枝,轉頭道,“清薇若喜歡此處,往後再來便是。”他每天早上出城鍛鍊的時候,偶爾也會到這裡來。
清薇收回視線,搖頭道,“四面竹樹環合,寂寥無人,悽神寒骨,悄愴幽邃。”
趙瑾之微微一怔。這幾句他自然知道,是柳柳州《小石潭記》中的一句。而這一句之後接的是,“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想來清薇的意思,既不可久居,自不必常來。
倒也別樣灑脫。
趙瑾之想罷一笑,“我不及清薇。”
“這也不必比較。”清薇道,“趙大哥瀟灑落拓處,想來亦是常人難及的。”
聽了這句話,趙瑾之心頭竟陡然一甜。旁人都道他棄文從武,是徹底放棄自己,在羽林衛裡混日子,不會有太大的前程了,但趙瑾之自己從未如此作想。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是時人普遍的觀念,但趙瑾之自從習得武藝之後,便以此自傲,並不認爲比之當年十二歲進太學讀書差了多少。
他心中藏着的野心和抱負並沒有減少,不信且看——請君暫上凌煙閣,若個書生萬戶侯!
回去時照舊同乘一騎,但這一次,趙瑾之就乖覺得多了。腹部仍在隱隱作痛,提醒着他眼前這個姑娘絕不能尋常對待。趙瑾之不知道清薇方纔究竟是沒能留力,還是已經察覺到了自己的諸般親近,於是故意給個教訓。但他疑心很有可能是後一種。畢竟以清薇只聰慧通透,自己並未掩飾過,若說她猜不出來,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這麼一想,那些蠢蠢欲動的心思,自然便都歇了。
不過趙瑾之也並不氣餒。畢竟清薇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心思,兩人還能這般相處,便說明自己並非完全沒有機會。畢竟她不羞不惱,只是姿態自如的給了他一肘子,讓他知道她已經明白了,往後要老實點兒,這就已是最大的縱容了。
不論如何,到底承了趙瑾之教導之恩,所以這天晚上,清薇又做了一道櫻桃肉,算是給趙瑾之的謝師禮。正好早上趙瑾之送了櫻桃來,現榨出的汁液,又鮮又甜,倒比尋常用紅曲米做出來的更加入味。
櫻桃肉的做法,與紅燒肉倒有些相似。取帶皮的五花肉,切成櫻桃大小的丁,沸水燒開撇去浮沫,洗淨。而後在砂鍋中鋪上薑片,將切好的肉丁細細碼放在上面,再放入蔥結,紹酒,鹽,茴香,高湯和櫻桃汁,加蓋大火煮沸,然後加入冰糖,轉小火燜至酥爛,再收汁即可。擺盤時可將煸炒翠綠的豌豆苗點綴於盤底,更有唐人詩句上“幾顆櫻桃葉底紅”的意境。
在口味上,櫻桃肉其實更偏軟爛鮮甜,更合女子和幼童的口味。雖然經了清薇的手做來,趙瑾之吃着同樣也覺得不錯,但卻沒有吃紅燒肉時胃口大開,齒頰留香之感。畢竟這與他平日裡所愛好的口味,相去甚遠。
所以趙瑾之嚐了一塊之後,就默默的將筷子轉向了旁邊的炒青菜。
清薇問,“趙大哥,這肉不合胃口麼?”
“怎會?”趙瑾之連忙否認,又夾了一塊。
清薇便含笑道,“那趙大哥多用些。”
趙瑾之聞言,不由面色發苦,盯着桌上滿滿一大碗櫻桃肉看了片刻,到底還是咬牙動了筷子。但不合口味的東西,稍稍吃一點,算是嚐個鮮,也不會覺得味道難以忍受。但吃得多了,便只覺嘴裡都是那股甜味,別的東西都吃不出來了。
趙瑾之咬着牙吃了大半,清薇見他舉筷子的頻率越來越低,顯然已經吃不下了,這才道,“趙大哥若已經飽了,也不必勉強,當心撐着。若喜歡這櫻桃肉,下次再做便是。”
趙瑾之一臉複雜的放下了筷子。
到這時,清薇才抿着脣,夾了一塊櫻桃肉放進嘴裡,將那股想笑的衝動壓了下去。
其後幾日,趙瑾之便發現,清薇這裡的菜譜變得莫測起來。有時桌上都是合他口味的菜,有時又都是他不愛吃的,有時則愛吃的和不愛吃的參半。這時他心裡才隱隱生出幾分明悟,從前只覺得清薇做的菜吃起來合胃口,只怕那也是她有意爲之。只撿着他喜歡吃的做,不做別的,他纔會有這樣的感受。
只是現在爲何又變了?趙瑾之猜不透。
不過他是個蹭飯的,清薇連飯錢都不收他的,自然也只好桌上有什麼就吃什麼。畢竟他也不是那樣挑剔的人,或者說他的挑剔都不會擺出來。時間長了,某些從前不會碰的菜,竟也吃出了好處。
趙瑾之到底不呆,慢慢的也就回過味來了。那日他與清薇爭論,說自己不會覺得女子理應如何,那時清薇說他空口無憑,他便讓清薇拭目以待。所以清薇就來試了。
他這些日子享受清薇的手藝,清薇也主動偏向他的口味。若要清薇按照自己的心思來做,就不會是那樣了。該是這陣子完全猜不出明日餐桌上會出現什麼的陣勢。若他連這個都受不住,之前那些也就只是空話大話了。
趙瑾之頗有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之感。
不過既然想到了此節,明白了後面的種種緣故,趙瑾之反倒心安理得起來了。就是清薇哪天只端一碗水上桌,想來他也能冷靜以對。
當然,若真的到了這一日,他該做的是反省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事,惹得清薇生氣了。
從趙瑾之的角度而言,這種種細微變化之中,也藏着清薇對他的態度轉變,所以他並不着急,也願意靜下心來,細細品味這其中的種種不同,然後在從中一點點推敲出清薇的意思。
這就像是他每天早上放在清薇門口的東西,已經成爲了兩人間的默契。誰也不會提起,但誰也不會忽視。
……
滄江決堤一案早已了結,朝廷也有條不紊的處理了後續事宜,沒有引起更大的波瀾。現在京城中已經沒有人再提起此事了。然而它對於整個大魏,更加深遠的影響,卻還在醞釀之中,遠遠未曾了結。
江南爲天下糧倉,太湖沿岸數州,則爲江南糧倉。今年滄江決堤,當時便沖垮良田無數。這水患沒有繼續擴大,皆因這些河水最終注入了太湖之中。然而這卻又導致太湖水溢,使得這一年整個湖區田地秋收的糧食數量銳減。
所以到了八月秋收之時,京城裡的糧價忽然漲了起來。
糧價飛漲,百姓們要餬口度日,不能無糧,爲謀生計,其他物價自然也紛紛跟着上漲,短短半月時間,市面上的物價便翻了一倍之多!
京城尚且如此,自然就更不必提直面水災的江南。
這個局面,普通百姓也許沒有想到,但朝廷早有預料。所以皇帝當即命令各州開放常平倉賑災,又從糧食豐足的地區調糧前往缺糧之地,平抑物價。這應對還算得當,然而從京城到地方,不知要經過多少道程序,最後執行的力度自然也就遠不如朝廷設想的這麼高,再加上糧商與地方勾結之事屢禁不止,自然此舉能夠取得的效果也不會太好。
這也是難免的事,只要事情尚在控制範圍之內,朝廷也只能忍耐。畢竟現在暫且經不起別的風波。
然而有時候,越是怕什麼,就越是會來什麼。
承平元年十月初二日,朝廷收到西南傳來的消息,土人部落的老首領病逝,他的侄子幹掉了所有繼承人,成功上位。然而這位桀驁不馴的新首領非但沒有派遣使者前往京城拜見,請求皇帝的冊封詔書,反而在登基之後,便領着兵馬,前往江南劫掠了一通。
雖然西南土人一向桀驁不馴,時降時反,然而自從病逝的老首領安騰上位之後,因爲他本人親善朝廷,所以西南一帶,已有十多年未曾出現過兵患了。哪怕朝廷對土人仍舊警惕,也在這裡陳兵備戰,但這種警惕,更多的是官樣文章,從上到下都並不真的認爲土人會做什麼。所以當新首領烏蒙領着他的人馬前來劫掠時,駐紮於此的朝廷軍隊根本沒有來得及做出任何反應。
奇恥大辱!
土人是大魏的羈縻部落,向大魏稱臣。這就好比大戶家中有個桀驁的僕人,打破大門掠走財物,而其他人莫說阻攔,居然連反應都反應不過來。這樣的朝廷,這樣的軍隊,要之何用?!
如果說上一次江南之事,虞景因爲周敬的緣故而心虛,與朝臣對峙時處於下風,那麼這一次,他就完全佔據了主動地位。
尤其是當西南再次傳來消息,原來當時軍隊不作爲的原因是,整個駐紮在邊境沿線的軍中將領,正在一起逛窯子!
虞景氣得差點兒直接將御案給掀了。
然而現在再生氣也沒有用,西南軍自然人人該死,但當務之急,是要決定該怎麼處置這件事,然後派人前往。
對於怎麼處理,朝堂上下倒是態度很一致,必須要狠狠的給土人一個教訓!否則朝廷的臉面就掛不住了。再說,仔細想想,就算朝廷現在想詔安,烏蒙估計也不可能答應。否則他之前也就不可能那麼囂張的前來劫掠了。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土人狼子野心,一向都是不打不服,不管朝廷怎麼想,這一仗不可避免。
但是打仗不是那麼容易的事。現在江南不太平,這裡的駐軍自然是不能動的,西北就更不必提。所以要解決西南的事,必須要從京城派兵。而這樣遠距離的調遣軍隊,所耗費的錢糧無算。這還只是行軍,真要打起仗來,每一天的耗費都難以計數。打敗了且先不提,就算打勝了,其後的封賞獎勵自然也不能少,又是一筆巨大的開支。
治文年間,天下算得上太平,但實際上也不可能真的風調雨順沒有任何災禍,國庫是有些底子,但也豐厚不到哪裡去。加上之前江南賑災,平抑物價所花費的,剩下的部分,若單隻算供給這一次戰爭,自然也是足夠的。但偌大個朝廷,要花錢的地方太多了。且考慮到江南那邊接下來幾年內都會相對艱難,朝廷也不能不早作打算,必須要留下一筆錢糧作爲儲備。這樣一來,便顯得捉襟見肘,戶部尚書這段日子已經急得白了幾根頭髮,卻還是想不到更好的法子。
所以,仗要打,但怎麼打,還得再行商議。
曠日持久的戰事自然打不起,西南土人也不值得朝廷與他們打消耗戰。最好是花費最小的代價解決掉這件事,給其他方面留下足夠的機動性。所以最後商量的結果,便是選派一支精銳之師,前往西南。
對清薇而言,朝廷的種種變動,不能說不知道、不關注,但這些事距離現在的她比較遠,根本不可能說得上話,也就只能繼續做好自己手裡的事,等着看朝廷的反應罷了。倒是趙瑾之這陣子往家裡跑的次數增多了,他自己雖然戍衛皇宮,但論到在這種大事上的消息,遠不如祖父趙訓靈通。
而這一天,他回家時,趙訓正站在院子裡,揹着手往西南方向看。聽見動靜,轉過頭來看着他,“瑾之,你要等的時機,已經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 清薇:下次要騙過趙大哥還是一樣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