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赤棗子.風淅淅》納蘭性德.詞
風淅淅,雨纖纖。
難怪春愁細細添。
記不分明疑是夢,
夢來還隔一重簾。
微風吹拂,細雨濛濛。
主喪人讓於慕凡帶着姊妹們先回去。清婉和慕凡跪謝了主喪人和幫忙修墳的鄰舍,然後與至親悄然退出墓地[1],留下母親,將永遠安息於此。
清婉默默地走着,知道有一雙眼睛在一路跟隨。上車之前,她回頭看了一眼。
修染就站在雨絲裡,那每一根絲雨都將清婉心底的愁怨加劇。
往事已在腦海裡漸漸模糊,那些美麗的過往,究竟是真還是夢,清婉也分辨不清了。縱然是夢,爲何觸手可及?如果是真,爲何又隔着一重雨幕,讓她無法接近。
修染也是兩眼含淚,盈盈欲滴。
清婉心裡明白:修染的眼淚,絕不是爲逝去的舅妗而流,而是爲她,爲蒼天對她的折磨而心痛……此時的修染,當然還不知道,清婉就要辜負他的一片癡心了……
“唉~讓我如何開口對他說呢!”清婉只能無語凝噎,唯有淚眼相視而已。
婆婆於璐在車上喊了一嗓子,催促道:“婉兒,下着雨,你站在那兒幹什麼?爲何還不上車?”
清婉一拭淚水,轉身上了馬車。
清婉剛一坐穩,婆婆又問:“你剛纔在下邊等什麼?”
清婉說:“下雨了,我怎能忍心讓母親一個人在那裡淋雨。”
“你娘在新屋裡面住的很好,雨淋不着她的。”
“小姑。”清婉結婚這麼長時間了,還是無法改口稱婆婆。
不過,於璐也不在乎,便應了一聲“唉”。
“您說,剛纔還有大太陽,怎會轉眼就是雨天?是不是我娘有什麼冤屈呀?”
“你娘能有什麼冤屈。下雨,表示你娘感受到了你們的愛,這是她流下的感動淚水。”於璐高興地笑道,“雨要是再大些,會更好!”
清婉擡起淚眼望着於璐,心道:這個小姑婆婆,什麼人呀!你不是打小和我母親要好麼?如今我母親在野外裡淋雨,你卻嫌雨還不夠大……
只聽於璐說道:“俗話說,‘雨打墳,出貴人;雨打棺,財人疏。’[2]這說明,我們於家,要出貴人了。”
“出貴人?”
“是呀,我們於家一定會出個大官。”
“我爹的官,還不夠大?”
“你爹算什麼官兒?他是太醫,雖是三品,但是虛職。你弟弟一定是一個不低於三品的朝廷命官。”
“我,哪個弟弟?”
“傻姑娘,當然是你的親弟弟了。你娘會在那裡淋着雨,保佑甄姨娘的兒子做大官?”於璐笑道,“所以呀,你要細心照顧好你這個小弟弟,讓他多學能耐,快快長大成人。等他做了大官,有了厚祿,你不就跟着享福了?”
【二】《悼亡-其三》梅堯臣.詩
從來有修短,豈敢問蒼天?
見盡人間婦,無如美且賢。
譬令愚者壽,何不假其年?
忍此連城寶,沉埋向九泉!
母親入土爲安的當晚,着實下了一場大雨。
清婉坐在母親的牌位前,上了一夜的香,燒了一夜的紙,聽了一夜的雨。
從“頭七”到“滿七”這七七四十九天的日子裡,清婉都要待在孃家爲母親“燒七”的。
這天早晨,婆婆於璐又回到了孃家,爲亡嫂過“二七”。她和清婉帶領着一幫姊妹來到墳前。
婆婆突然發現,於暮羽拿的“引魂幡”棒子上,發出了密密麻麻的長柳芽,而作爲長子的於慕凡,他所持的“哭杖”卻一芽不發。於璐喜在心裡,她朝清婉使了個眼色,意思是讓清婉也看清楚些。
於璐協助清婉燒完了“二七”,便拉着守墓人李貴來到了一邊,她掏出了一兩紋銀給了李貴,並叮囑他道:“你要好好看守墳墓,不要讓他人傷了那枝發芽的柳枝。”
李貴感激地接過了銀兩,說道:“請三小姐大可放心,小的定會誠心照料,細心修飾墓地一切的。”
在回家的路上,於璐看着清婉哭紅的雙眼,興奮地說道:“看到了麼?那發的大芽子,羽兒的官職,一定小不了……”
清婉卻道:“您怎肯定是暮羽,而不是慕凡?”
“他的‘哭杖’發芽了麼?再看他娘給他起那名字……慕凡,慕凡,就是一個凡夫俗子……你說怪不怪吧,同樣是一根柳枝截下來的兩段棒子,爲何暮羽會發芽,慕凡的卻不長呢?慕凡也看到了,他心裡一定不是滋味……我跟守墓的李貴說了,讓他好好地看守孝棒,可不能讓叵測之人給拔掉了……”
清婉問:“慕凡也是您的侄子,還是您的外甥呢,甄姨娘又是您的大姑子,怎麼讓人感覺,您一點兒也不爲慕凡好?”
“我不是不爲慕凡好,我是生他孃的氣!” 於璐憤憤地說,“要不是甄氏從中作梗,你小姑母憑着一大家閨秀,怎能嫁給那一無是處的浪蕩公子甄友乾?”
看到婆婆生氣的樣子,清婉趕緊轉移話題,問道:“這孝棒發芽,真能做大官嗎?”
於璐很自信地說:“古語道,‘孝棒發了芽,財富遍天下;拔了喪葬棍兒,子孫窮底箅兒。’我們的羽兒是一隻神鳥,就算做不了高官,也會是名震天下的巨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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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古代的殯葬制度
一、埋葬制度
1.墳墓規格
中國傳統的葬式是土葬,土葬必有墳墓。
實施土葬,要把死者安放在棺木中,然後把棺木埋入土穴,埋棺之處叫做墓,也叫做塋。在墓地埋棺之處地面上堆土成丘,叫做墳,也叫做冢。
在整個封建社會,墳墓等級分明,官爵越高,墓地越大,墳頭越高。
對每一個社會成員來說,家族墓地具有神聖的意義。在中國,依戀祖宗墳墓,被認爲是人倫大端,死後不準葬入祖墳,則是對有罪子孫的嚴厲懲罰。
2.葬具
是指盛放死者遺體的用具,土葬所用稱爲棺。據說最早的棺是瓦制的,亦即陶器,商代以後才用木棺。
套棺是一層一層緊套在一起的,如果在棺或套棺之外隔較大的空隙再加一層,就叫做槨。
棺槨之間的空隙可用來置放隨葬品。
《荀子.禮論》有“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的說法,據《檀弓》、《喪大記》的記載,天子當是五棺二槨,諸侯爲四棺一槨或三棺二槨,大夫爲二棺一槨,士爲一棺一槨。
二、喪禮制度
喪禮是與殯殮死者、舉辦喪事、居喪祭奠有關的種種儀式禮節,在古代爲凶禮之一。《周禮.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古人把辦理親人特別是父母的喪事看作是極爲重要的大事。
1.死的說法
以《儀禮》的記載爲主要依據的中國古代喪禮制度,等級分明。同樣是死,說法就尊卑有別,“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2.喪服禮節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爲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爲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爲有服親屬,死爲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
喪服制度是用於居喪期間的服飾制度,主要表達對死者的悼念和居喪者失去親人的悲痛心情的一種形式,所謂“飾情之表章”。
《儀禮.喪服》所規定的喪服,按照親屬關係的遠近親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爲五種,由重到輕分別爲斬衰(cuī)、齊衰(zīcuī)、大功、小功、緦(sī)麻,合稱“五服”。
(1)斬衰
這是最重的喪服,適用於諸侯爲天子、臣爲君、子爲父、未嫁之女爲父、承重孫(長房長孫)爲祖父,妻妾爲夫,父爲長子所服。
衰亦作縗,是麻質喪服上衣,裳爲下衣。斬是不加縫緝的意思。斬衰裳用最粗的生麻布製作,斷處外露都不縫邊,簡陋粗惡,用以表示哀痛之深。斬衰裳內襯白色的孝衣,後來更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所以有披麻戴孝的說法。
杖,也就是後世俗稱的哭喪棒,竹製,高與胸齊。用杖有兩重意義,一是表示喪主的身份,在傳統喪禮中,只有孝子用杖;二是表示“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以杖扶病也”。
斬衰之服的喪期是三年。在這三年期間,居喪者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聽音樂,不得遊戲笑謔等。東漢以後,如是現任官員,必須離職成服,歸家守制,叫做丁艱或丁憂。喪期結束,才能重新復職。
(2)齊衰
齊通纃。齊,下衣的邊。其服以粗疏的麻布製成,衣裳分制,斷處緝邊,緣邊部分縫緝整齊,故名“齊衰”。有別於斬衰的毛邊。
齊衰在“五服”中列位二等,次於斬衰。具體服制及穿著時間視與死者關係的親疏分四個等級:
①齊衰三年:適用於在父已先卒的情況下,子及未嫁之女、嫁後復歸之女爲母,母爲長子。
②齊衰杖期(jì):適用於父尚在世的情況下,子、未嫁之女、已嫁復歸之女爲母,夫爲妻。齊衰杖期喪服與齊衰三年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喪期較短,僅爲一年。
③齊衰不杖期:適用於爲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長子以外的衆子以及兄弟之子、妾爲女君(夫的正妻)所服,時間爲一年。
④齊衰三月:適用於爲曾祖父母,高祖父母。齊衰三月喪期很短,僅爲三月。
(3)大功
亦稱“大紅”,是次於“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製做。
又次於齊衰一等,適用於爲從父兄弟,已嫁之姑母、姊妹、女兒,孫女,嫡長孫之外的衆孫(包括未嫁的孫女),嫡長子之妻,妻爲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以及夫之兄弟之女已嫁者,都是大功之服。
大功的喪期爲九個月。
(4)小功
亦稱“上紅”,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
又次於大功一等,適用於爲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長子外的諸子之妻,外祖父母、從母(姨母)。此外,妻爲娣姒(妯娌)、夫之姑母、姊妹,也服小功。
小功喪期爲五個月。
(5)緦麻
這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爲細。
適用於爲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曾孫、玄孫,姑祖母,姑表兄弟,舅表兄弟,姨表兄弟,岳父母,舅父、女婿、外甥、外孫。
緦麻喪期僅爲三個月。
3.喪服制度與宗法制度的關係
(1)喪服的等級差別,清楚地顯示瞭如下特點。
①父系、母系有別
一個男子的親屬:父黨爲宗族、宗親,母黨爲外親,妻黨爲內親。在父權社會中,只重宗族、宗親。
②親疏有別
喪服制度偏重父系,五服的輕重主要體現父系宗親之間親疏不等的血緣關係。根據五世親盡的原則,從本身算起,往上往下有服之親都只推到第五代,已出五服範圍,就無需爲之服喪了。
③男女有別
喪服制度中,男女的不平等是十分明顯的。如夫妻之間,妻爲夫服最重之喪斬衰三年,夫爲妻則只服齊衰杖期。
④嫡庶有別
妻、妾的地位尊卑不同,有嚴格的區別。《喪服》規定妾爲妻服齊衰不杖期,妻爲妾則無服。